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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英業達裁員 提不出業務緊縮證明
時間Fri Oct 28 23:54:46 2011
※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EgcDLER ]
作者: Quartet (四重奏) 看板: Tech_Job
標題: [新聞] 英業達裁員 提不出業務緊縮證明
時間: Fri Oct 28 16:09:55 2011
英業達傳出大規模裁員消息,並遭勞工局質疑合法性,公司內外瀰漫著一股低氣壓。
科技大廠英業達以業務緊縮為由裁員432人,台北市勞工局人員上午無預警前往廠區
進行專案檢查,由於英業達無法提出惠普減單與資遣有直接相關的證據資料,勞
工局要求英業達下周一下班日前提出證明,否則將逕行認定違反勞基法。
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指出,勞檢處人員上午實際到英業達廠區了解勞工局的狀況
,資遣名單中的勞工,已經有300人沒有到職,只有100多人在廠內處理後
續事,勞檢處下午仍在約談被資遣員工。
昨天才通報 違反就服法
另外勞委會表示,英業達昨天才「通報資遣」,顯已違反就業服務法10天前應
將資遣名冊通報地方主管機關規定,依法北市可罰3-15萬元。此外,英業達士
林廠員工2500人,一次資遣員工432人,距離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門檻(500人)
只差數十人,是否有規避大解法之嫌,官員表示,這很難認定,一切交由台
北市政府處理。
放無薪假 資方須提虧損證明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首度提出要求企業必須提出證明,證實公司確實開始虧
損,才可採取無薪休假,絕不容許企業在還有獲利的情況下,實施無薪休假,
傷害勞工權益。而證據標準主要分成兩大類,一是證明訂單減少,二
是提供財務報表。她也已指示勞委會兩位副主委分頭率隊赴各科學園區查證。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6681471.shtml
就算被裁定違反勞基法 被罰十五萬之後 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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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79.172
1F:→ Quartet:可以連續處罰? or 罰一次就結束了 那還真是不痛不癢 10/28 16:10
2F:推 hoost:15萬... 10/28 16:11
3F:→ b6byc:完全不痛不癢,誰叫你在台灣. 10/28 16:12
4F:→ iincho:這應該不能怪勞委會, 勞基法該修一修了... 10/28 16:18
5F:推 tompy:15萬 平均一人罰342塊 他們就只值這一點錢 10/28 16:22
6F:→ key9028:叫你回家吃自己還需要證據?隨便掰都有!時間久大家遺忘了 10/28 16:23
7F:推 JobaK:如果裁1人15W,432*15W=64.8M 就算六千多萬好像也沒多痛 10/28 16:40
8F:推 bigbo:應該要重罰資本額的1/10 10/28 16:53
9F:推 lucas01:推文只會靠北 怎麼不會去推動修法 無能的愚民 10/28 16:59
10F:推 amily315:剛剛聽說台中電子廠也宣布放假去囉(誰說只有廣稼>"<) 10/28 17:00
11F:推 atixor:溫副董走不到8年 公司就被搞成這步田地了...唉 10/28 17:02
12F:→ priv:相信勞工局的人自己想一想吧 10/28 17:02
13F:→ priv:十月六號那時候傳出來為什麼本來是N人現在是432人 10/28 17:03
14F:→ priv:你們覺得是誰教英業達一次不可以裁超過500人的? 10/28 17:03
15F:→ priv:勞工局和英業達關係好得不得了好不好... 10/28 17:05
16F:→ priv:勞檢處? 違法? 不要鬧了... 10/28 17:05
17F:推 amily315:實在不懂大虧的公司沒事,盈餘的是在開什麼槍 10/28 17:06
18F:→ residentevil:十五萬是三小 一百五都不會怕了 10/28 17:07
19F:→ priv:我只能告訴你們,像英業達這樣肯儘量做到合法算不錯了 10/28 17:07
20F:→ priv:如果哪天遇到爛雇主要指望勞工局...慢慢想吧 10/28 17:08
21F:→ priv:你覺得是我們小員工和資委會,會比較有關係/交情 10/28 17:10
22F:→ priv:還是上市上櫃公司的老闆和他們會比較有關係/交情? 10/28 17:10
23F:噓 gloryofchina:老百姓怎能修法 立委有多少是財團養的 幹 修屁 10/28 17:13
24F:→ meowyih:如果樓上真的這麼想, 那就沒資格笑對岸是假民主了 :> 10/28 17:14
25F:推 taozhong:回樓上... 對岸是沒民主,不是假民主 10/28 17:29
26F:推 lianteh:p大是內部知情人士嗎 我從前同事聽來的也相去不遠 感慨阿 10/28 17:36
27F:推 discoby:其實這也只能規範今年 今年也只剩下兩個月了... 10/28 17:40
28F:→ discoby:滴答滴答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10/28 17:41
29F:推 zhi5566:疑? 這次老闆麼沒喊搬去大陸 東南亞啊 是不是因為在台灣 10/28 18:00
30F:→ zhi5566:交罰單就好 去大陸可能連工廠都要停工 甚至被燒光 10/28 18:01
31F:推 iphone4ass:負責修法的每天在那邊吵農舍 10/28 18:07
32F:→ bloodycat:裁員比無薪假負責任多了 10/28 18:36
33F:噓 leophior:快選舉了才這樣搞 明年二月以後勞委會還會出來做戲嘛? 10/28 18:43
34F:推 joe50127:~"~不同人不同心態....今天如果我是有一定年資的員工.. 10/28 18:55
35F:→ joe50127:我會選擇裁員..這樣有資遣費也可以快點去找下一份工作 10/28 18:56
36F:→ joe50127:而且還有六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10/28 18:56
37F:→ joe50127:但如果我是菜鳥呢?...菜就是屎就對了..... 10/28 18:57
38F:→ joe50127:微薄的資遣費不說...也沒有失業補助金.... 10/28 18:57
39F:→ joe50127:這樣我寧願...無薪價...至少無薪價不是無薪一整個月 10/28 18:58
40F:推 ViperII:選舉到了 10/28 19:03
41F:→ amadisyeh:如果是一個人3~15萬..可以接受 10/28 19:27
42F:→ amadisyeh: 罰金 3~15* 4XX 10/28 19:28
43F:推 daith:明年不繳稅了,請政府共體時艱一起放無薪假 10/28 19:31
44F:推 daith:凡正某些機關年年虧損,可以裁單位精簡人力,不然就22k吧 10/28 19:34
45F:→ daith:都是德政 10/28 19:34
46F:→ ViperII:健保局表示: 10/28 19:43
47F:→ hydeliu:15萬而已~小case 10/28 19:54
48F:噓 Brightheat:15萬好多喔 10/28 20:16
49F:推 fytnship:同推文 怎麼不一件一罰? 10/28 20:34
50F:推 getout:不用猜啊,我們有人直接去問法務,法務說這是勞工局警告他 10/28 21:49
51F:→ getout:們的,所以絕對不會有問題了… 10/28 21:49
52F:→ waterly:我只想問 某人炒房地產 賣一棟賺有沒有150萬 有嘛~~~=__= 10/28 21:57
53F:→ luche:能養幾個18趴 要不要用手指數一下 10/28 22:08
54F:噓 supertalker:重罰15萬 怕了吧 看你還敢不敢亂裁員 10/28 22:39
55F:推 pamela03:裁一人罰15萬說不定比較有效 10/28 22:44
56F:→ richardliang:"只有100多人在廠內處理後續事"是因為今天才被裁吧.. 10/28 23:20
57F:推 ptta: 雇主和政府唱雙簧 看了噁心 就算罰也是15萬 蚊叮牛角 10/28 23:26
58F:→ bobobian:"難道一定要我講明了,房地產賠錢所以要裁員嗎?!" 10/28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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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Ntst0 (111.240.189.84), 時間: 10/28/2011 23: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