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oiselle (豆娘)
看板Employee
標題Re: [新聞] 工程師過勞死 勞保局不認職災
時間Tue Sep 28 00:22:42 2010
※ 引述《bluwind (藍天的風)》之銘言: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7/131/2dsxa.html
以個案來說,家屬訴諸輿論可能不太恰當,
然而就引起社會關注的層面來通案檢討科技業的常態文化,卻是可喜可賀的!
我先生就是在不知道該算"服務業"還是"製造業"的知名代工公司擔任高級工程師,
每天工時大約是9:00~ 22:00,有特殊狀況(頻率還挺高的)乾脆不下班,
加到隔天直接接早上的班...
更常見的是把工作帶回家,半夜一兩點還在跟老美MSN,E-mail,con-call...
我問他這麼操,為何不去鴻海?
老公說: 鴻海 更操!
至於加班費,很奇怪,跨入那一行的人,好像太計較就會被排擠!
死了一個工程師之後,我很高興我先生跟他同事、直屬老闆開始關心這個新聞,
開始認真計算自己到底加了幾個小時(一定比那位工程師多),開始思考
業界文化是否有可能改變......我希望就算大環境不改變,
我先生能夠因為這個新聞改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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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224.241
1F:推 thinkpink:為何台灣人都被迫不能計較 09/28 00:42
2F:→ ViperII:多心了 這位太太 09/28 01:08
3F:推 morrischen2:時薪比月薪重要.. 09/28 01:12
4F:噓 thorpan3:死了工程師後才開始關心?我覺得毛毛的,事情不是前天才發 09/28 21:43
5F:推 thorpan3:生,也不僅是製造業才有這問題,一位跟我有業務往來的貨車 09/28 21:47
6F:→ thorpan3:機早四晚八,一天工時14Hs,三個月內只休四天假,只因為公司 09/28 21:50
7F:→ thorpan3:說他們是責任制。我請他離職後一定要跟公司所索賠,責任制 09/28 21:54
8F:→ thorpan3:不是公司說了算,離職後三年內都可以追溯。 09/28 21:56
9F:→ thorpan3:好羨慕睜著眼睛張著耳朵偶而還會覺得世界很可愛的人 09/28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