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moiselle (豆娘)
看板Employee
标题Re: [新闻] 工程师过劳死 劳保局不认职灾
时间Tue Sep 28 00:22:42 2010
※ 引述《bluwind (蓝天的风)》之铭言: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27/131/2dsxa.html
以个案来说,家属诉诸舆论可能不太恰当,
然而就引起社会关注的层面来通案检讨科技业的常态文化,却是可喜可贺的!
我先生就是在不知道该算"服务业"还是"制造业"的知名代工公司担任高级工程师,
每天工时大约是9:00~ 22:00,有特殊状况(频率还挺高的)乾脆不下班,
加到隔天直接接早上的班...
更常见的是把工作带回家,半夜一两点还在跟老美MSN,E-mail,con-call...
我问他这麽操,为何不去鸿海?
老公说: 鸿海 更操!
至於加班费,很奇怪,跨入那一行的人,好像太计较就会被排挤!
死了一个工程师之後,我很高兴我先生跟他同事、直属老板开始关心这个新闻,
开始认真计算自己到底加了几个小时(一定比那位工程师多),开始思考
业界文化是否有可能改变......我希望就算大环境不改变,
我先生能够因为这个新闻改变自己!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6.224.241
1F:推 thinkpink:为何台湾人都被迫不能计较 09/28 00:42
2F:→ ViperII:多心了 这位太太 09/28 01:08
3F:推 morrischen2:时薪比月薪重要.. 09/28 01:12
4F:嘘 thorpan3:死了工程师後才开始关心?我觉得毛毛的,事情不是前天才发 09/28 21:43
5F:推 thorpan3:生,也不仅是制造业才有这问题,一位跟我有业务往来的货车 09/28 21:47
6F:→ thorpan3:机早四晚八,一天工时14Hs,三个月内只休四天假,只因为公司 09/28 21:50
7F:→ thorpan3:说他们是责任制。我请他离职後一定要跟公司所索赔,责任制 09/28 21:54
8F:→ thorpan3:不是公司说了算,离职後三年内都可以追溯。 09/28 21:56
9F:→ thorpan3:好羡慕睁着眼睛张着耳朵偶而还会觉得世界很可爱的人 09/28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