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owwater (我是小兔)
看板Employee
標題[討論] 被資遣後的福委禮券及年終
時間Mon Feb 1 09:49:20 2010
想請問對這方面有研究的,我於去年12月中被公司資遣
當初福利委員會已在送簽呈,預定年前發放禮券
此禮券是每年年前都會發放的,名目有點類似公司發放年終那樣
後來於今年1/13發放,請問,我可以再向公司爭取這筆禮券嗎?
另外,如果確定今年度會發放去年盈餘的年終,是否可以爭取?
還有,當初非自願離職證明上,所用的法條是第11條第2款,也就是業務緊縮
但是,當初來和我交接的人員,並不是同部門的人,
而是派了其它部門的人來做交接,而且在資遣我之後,將該員調至我們部門
其實被資遣的實際原因,大家心裡都有數,根本不是什麼業務緊縮
更何況這種情形,我們部門的人數也根本沒有減少,
是不是可以投訴公司不當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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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51.122
※ 編輯: snowwater 來自: 114.40.51.122 (02/01 10:18)
1F:→ anraye:不當資遣?公司有給你完整資遣費嗎?有的話,哪裡不當? 02/01 18:51
2F:→ snowwater:呃,我的意思是,因為公司是以業務緊縮的理由資遣,但實際 02/01 19:35
3F:→ snowwater:上並沒有這回事 02/01 19:35
4F:→ anraye:基本上,公司要資遣你,可以以任何理由吧?唯一有違法疑慮 02/01 20:16
5F:→ anraye:的是,除非他沒有給你該給的資遣費。資遣理由,一般常見用 02/01 20:17
6F:→ anraye:途,在你要申請失業補助時(能證明是非自願)或新公司想看 02/01 20:18
7F:→ anraye:你為什麼會被資遣,說業務緊縮,總比說不適任來得好。 02/01 20:19
8F:→ anraye:有時公司只是想給被資遣的人好理由、不影響找下份工作。 02/0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