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kker (微雨從東來)
看板Confucianism
標題孝道的極限
時間Wed Jul 20 00:50:38 2011
※ 引述《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之銘言:
: 插一下話
: 我蠻反對佛教對於孝順的看法,比較贊成儒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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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 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
: 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
: 孟子對曰:「於傳有之。」
: 曰:「臣弒其君,可乎?」
: 曰:「賊仁者育謂之賊,賊義者為之殘。殘賊者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
: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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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盡到父親的應盡的義務,兒子也對父親沒有任何責任。
: 父親也就不再是父親了
: 儒家是建立在責任和義務上,比較實際而且可行
我們來建立一個案例
有個人, 姓曾, 他生了兩個兒子, 長子15歲, 次子6歲
他很負責任的把小孩養育長大, 但是他有個問題, 他習慣性的性侵長子
有一天, 長子發現, 他的弟弟被父親性侵, 出於義憤, 動手阻止, 殺害了他的父親
如果以儒家的思考來想, 在這個案例中, 能不能引用孟子的邏輯?
當君王敗壞仁義, 就不稱為君主, 而稱為一夫
殺害紂王, 不是弒君, 而是誅一夫
同樣的, 在這個案例子, 曾先生沒盡到父親義務, 因此他的兒子也沒必要視他為父親
在這個案例中, 他殺害的是一位性侵犯, 而不是他父親
因此, 沒有孝道上的問題
這樣子推論, 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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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06.110
1F:→ puyoyo:在父親異常極端不可抗的情形下合理,非極端的情況下有爭議 07/20 01:09
2F:推 kuopohung:是的 07/20 01:09
3F:→ kuopohung:但更詳細的還需去釐清義務和責任的關係 07/20 01:10
4F:→ kuopohung:例如父親賺錢養家算不算盡一部分的義務? 之類的 07/20 01:10
5F:→ kuopohung:當然,除非是自衛殺人,要不然殺害一個性侵犯還是有罪 07/20 01:11
這邊不是法律版, 所以先不談有罪無罪
我好奇的是, 在這邊, 是否應該適用以下原則
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那兩個兒子, 是不是應該要先委婉的勸阻他的父親
如果他的父親不從, 他們也只能尊敬他, 而不違背他的意思, 不覺得怨恨
是不是當一個父母, 不盡到他們義務, 我們就可以不視他們為父母
也就不需要遵從孝道的原則了?
假設他只有部份盡到義務, 我們是不是應該有限度的視他們為父母
只遵守少部份的孝道呢?
再假設, 對長子來說, 他父親性侵他弟弟, 是不可接受的, 因此他不視他為父親, 動手反抗
但對次子來說, 他覺得他被性侵, 是身為人子的義務, 他接受,
因此對次子來說, 他父親仍然是父親
次子是不是應該譴責長子殺害父親?
※ 編輯: jokker 來自: 112.104.106.110 (07/20 01:27)
6F:→ puyoyo:人性本善呀 過錯應該會從寬考量。 07/20 01:44
7F:→ puyoyo:我記得有一個例子是父母做錯事為子女的不應配合。 07/20 01:45
8F:推 qilai:父親犯這樣的罪,兒子叫警察逮捕父親也就夠了,直接宰了他還 07/20 10:11
9F:→ qilai:是不適當的 07/20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