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te (good~  )
看板Confucianism
標題Re: [轉錄] 尊重多元 拒絕中華文化霸凌 (自由時報, …
時間Fri Jul 1 22:42:15 2011
※ 引述《weijing (綠茶半糖去冰不加塑化劑)》之銘言:
: ※ 引述《gute (good~  )》之銘言:
: : (一)台灣文化不是中華文化的一環,因為台灣文化是一種「多元」文化,其中包含了多
: : 元文化的豐富內涵,除了中華文化外,還有原住民、新移民、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
: : 藏傳佛教、日本文化、各種歐美文化等要素。
: 這一點理由其實無法反對到什麼,因為只要中華文化是台灣文化的組成成員之一,
: 那麼將之放入教育教材中,就永遠有其合法性,除非以中華文化為主題的教材,
: 在內容上明確地否定了台灣其他文化脈絡的合理性、正當性。
: 但事實上我們不會從以四書為主的中華文化基本教材中看到這一點。
: (尤其是反對的人完全沒有舉出具體的文獻來佐證)
: 否則從這點理由出發,不管放入什麼文化為主的教材,都難逃此批判。這是很荒謬的。
: 它就像原子彈一樣大範圍地轟炸,我們根本無法從這個批判中看出更明確的應然教材。
這部分,個人以為,反對者所批判且欲興訟的關鍵,不是「四書"可"作為教材」
----weijing上開回應,站在反對者立場,可能會認為隔靴搔癢----
而是「四書"應"作為『必選』(且實踐上相當於『必修』)的教材」;
申言之:
主管課綱的教育部有何"充分的理據",以"限制"教學者「選擇是否教授四書」
與求學者「選擇是否學習四書」的"自由"?
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規定: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按:講學自由為第11條明文,學習自由涉及第11條或第22條)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
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對此,
主事者在爭訟過程中,確實就有"責任"說明「四書課程列必選」的『正當性及必要性』,
否則可能受敗訴(該等措施違憲)的結果。
: : 第(2)部分:
: : 教育部將"高中必選以四書為主的中國文化基本教材"這要求列於「國文科」課綱,
: : 並非列於「公民科」課綱。對此,教育部此舉的妥當性焦點應在於:
: : 四書對於「國文」教育的必要性;而該教材既然未列入「公民」課綱,
: : 那上開引文中的「成為現代公民行為指引」云云,似乎可算是自紮稻草人式的批評。
: : 作為「國文」課授課標的,四書的意義應建立在漢語文學史甚至漢語語用學史上。
: : 或許漢語文學史、漢語語用學史學術上對四書的史觀、詮釋立場有所差異,
: 這一點我倒是有不同的意見,也就是國文是否只能作為文學賞析性質的課程而已。
: 我認為,國文以文學賞析性質為主,推論不出其中不應含有道德教育成分,
: 充其量只能說文學賞析的任務比道德教育更優先而已。
: 例如教《詩經》的國風時,可以作為民歌、情歌來詮釋,不必然要以詩序為主。
: 但四書的本質在於道德性的論述,若閹割了這一點,則四書幾無重要性可言。
: 用這一點來幫四書辯護反倒是有問題的。
: 此外,學校作為一個教育場域,本就包含道德教育的任務,亦無法計較實行的場合。
: 每一門課的任何一個教學活動都可以是結合此任務的契機,
: 正如同國文課本每一篇文章本身,在字義、修辭、結構的背後,
: 其實都有更大的文章主旨去等著師生開啟討論空間,無須自我設限。四書亦是如此。
個人上一篇分析並未提到「四書『只能』作為文學/語用學賞析課程」,
而是在就主事者「列為必選」的正(妥)當性選項提出建議。
至於"本質"本是個詮釋上的難題;而「四書」在現代的"本質",
於「形式論」觀察面向上(個人前文的「羊頭」),
就目前現實上相關涉的「經學」幾無「有效」且「普遍」的實踐價值的情況下,
個人以為倒可不必如同基進(radical)教義論般地宣稱
「本質在於道德性的論述,若閹割了這一點,則四書幾無重要性可言」。
四書在文學賞析部分的重要性,例如:
四書(及相關經典)所揭之「道」,與唐宋古文運動揭竿者韓愈所揭櫫的
「文以載道、道以學文」這番實踐根本理念上的關連性....等等
四書在語用分析部分的重要性,顯例為「仁」、「義」等概念
與當代(反對論者所強調)憲政概念相衝突的部分。
至於「之所以『必須』教四書」的背後動機(個人前文的「狗肉」),
與憲政主義通常念茲在茲者無直接關係
(同時也不是憲法第23條所涉違憲審查的通常射程範圍)。
除非對所有「必修教育」(乃至於「課綱限制」)正當性與必要性的違憲審查
平等地採取極度嚴苛的審查標準----但此時,恐怕除了數學與對憲法的信仰外,
無一倖免。(e.g.國語必修嗎?)
: : 但無論是否重視四書,都跟「違憲」扯不上關係。
: : 或有謂上開分析過於形式化,但上開引文所奉為圭臬的現代憲政主義所珍視者,
: : 就在於分析/真理/價值存在的形式(所謂「多元、民主、公民」等,
: : 不過是建立在「人的自由形式」觀念上的樓閣),若進一步質疑「掛羊頭賣狗肉」,
: : 則可能掀起另一個潘朵拉的盒子:除了民主法治教育(以皈依憲法)外,
: : 其餘教育內容實質妥當性的問題。
: 話雖如此,我本身的立場也是反對高中教四書的,只不過我認為檯面上的理由都有問題。
: 唯有版上曾轉貼過的廖玉蕙的文章,是我所見過最觸及關鍵的反對意見。
關於廖教授〈莫讓四書教育砸了孔子的品牌〉一文,
個人當時在版上已有推文簡單回應,意旨與閣下下列引文大同小異。
然而,閣下將廖文放到這五位反對者的反對論述相關討論脈絡中,個人以為稍嫌失焦:
廖文的重點在於「依目前的四書教學現況,如果在教學方法沒有有效改進前,
率爾實施,只會適得其反,徒增學生對孔子的痛恨而已。」這段敘述。
這點所揭櫫的教育實踐方法不妥當現象,個人無意見。
但在這討論脈絡中,冤有頭、債有主
學生對孔子的痛恨,在廖文中,應歸咎於教學(傳播理念)「實踐方法」的不正當,
這點不足以推論並解決「理念全面無遺漏的傳播」本身的正當性相關問題。
: 不如不要強硬地推動四書教育,以免複製了一代又一代缺乏理解徒然痛恨儒家的人,
: 他們也是深受此害的人,尤其是走過黨國教育霸權的那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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