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Young (史提夫樣)
看板Confucianism
標題[討論] 性善說與性惡說-2
時間Sat Apr 12 22:07:28 2008
如果說(1)道德代表一種秩序
而且(2)所謂不道德的行為就是行為者刻意破壞這一秩序的行動
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回顧性善說與性惡說,則可以發現,
依孟子的觀點,一個人不會故意去做不符合道德要求的事情;
依荀子的觀點,一個人是可能在經過有自覺的選擇後,去做不符合道德要求的事情。
這點就是所謂性善說和性惡說真正對立的關鍵所在。
所謂真正對立是相較於其他虛假的對立而言,
比方說,認為主張性善就代表人不會為惡,主張性惡就等於人不會為善。
又比方說,主張性善代表人民只需要道德教育,主張性惡就等於人民只能繩之以法。
這些都是沒有意義的對立。
孟子曾不只一次的主張「人會為惡,皆因不明」的立場,例如:
「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告子上〉)
「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公孫丑上〉)
「耳目之官不思......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
此為大人而已矣」(〈告子上〉)
孟子在此有個立場的上的宣示,那就是他不單是認為:
(1)「心」的功能在「思」─明辨真實義務,更重要的是人有個特性是
(2)「認識」與「實踐」並不可分離。
看到不認識的小孩掉進水中,你不會只知道該救卻不去救。
認為應該救而不救的人,是完全不了解何謂「應該」。
命題(2)可以解釋為:當我確實去救人的時候(實踐),
代表了我是真正確定自己的義務(認識)
而且,我救人的這個舉動(實踐)之所以有價值
─這個行為和膝反射不同─是因為「思」(認識)所帶來的。
也就是說,今天就算最終我沒有成功挽救小朋友的性命(無論原因為何),
只要我有「救」的這個動作,都代表我做了我應該履行的義務,
也因此都是有價值的─我的行為彰顯了我身為人類(而異於禽獸)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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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相對主義、理性化與亞里斯多德:如果參與政治對人們的生命意義或培養內在善並
沒有幫助,那麼政治生活就很容易滑落至一種獲取利益的手段,也就是說,正是對倫理生
活採取一種諸神間鬥爭之觀點,吾人才會將參與政治限縮為工具理性而非目的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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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eveYoung 來自: 220.137.77.162 (04/12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