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jdmllmedbu ()
看板Confucianism
標題Re: [自省] 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
時間Thu Jul 22 16:49:02 2004
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
先看南懷瑾先生的解釋︰
「 講到人生的修養,後來中國文學中常用「文過飾非」四個字,其出典在此。自
己有過錯了,粉飾一下,掩護一下。子夏說,一個小人對於自己的過錯,總想辦法
說出一套理由,把過錯掩蓋起來,一個君子自己錯了就承認錯了,所謂君子之過如
日月之蝕,和太陽、月亮一樣,偶然有一點黑影,大家都看得見,可是等一下就會
過,仍不失原有的光明。」
「文過飾非」一詞我查了一下,教部解釋是引自清史稿,
估計是相當後期的用法,仍大有解釋的於地。
先來看看「小人」指的是什麼,又子夏師訓孔夫子,問孔子最好不過!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其它還有很多,但現在只講這一句,之後再看看套用在其它段落還適不適用。
孔子說法明顯是指小人只看到一部分,而遺漏了其它大部分,
因此小人行事會有所偏頗、不正。
「過」查字典為:不正的行為。旋轉如渦,經歷,時空超越,太,已。
可指偏差之處等等。
「文」指什麼?文字。文字做什麼用?記錄。
至於粉飾之類的說法,則是記錄不實,
如記錄不實,代表文字可左可右,子夏提她做什麼?
又,歷代史官背負著記實重任,文字早被視為非精確不可的重要工具,不可隨便。
粉飾?不像,不符合當時史官形象,相信子夏不會說這麼無聊的話(大家一起來粉飾)。
以上綜合即為,子夏說︰「
因不周所致之不正行為,必須記下。」
意思是發現所做之事出了差錯,就要記下,並且找出差錯的根源。
如此,未來再做同樣事情時,才有可能「改過」。
和普遍的解釋︰「小人總是掩其過錯。」稍有不同。
文字寫出來了,別人就會看得到,(小人不寫,裝沒看到)
特別是白紙黑字的時代,一張紙條是需要經過深思熟慮才敢寫(又很貴)。
雖然子夏自己可能不會真的寫出來,
但可以是深刻的記下,而不是一下子就忘了,再也想不起來。
小人可以指自己、也可以指他人,總之,看到過,就要記下。
自己的過,記下,以改正。
他人的過,記下,作為借鏡。
又是一個新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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