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didog (嗚啦啦)
看板Buddha
標題Re: [討論] 正確的客觀事實
時間Fri May 15 13:16:32 2020
關於正確的客觀事實
V大的想法已經表達非常清楚
末學也講得夠清楚
再列一下自己講話的根據
還有一張圖作回復
剩下的不再回覆
到這邊,末學和V大的討論可能不太是重點了...
這篇主要想一起思考
「正確的客觀事實」存不存在?
一般理解的客觀與主觀,大概如下:
蘋果是紅色的 ==> 客觀
感覺他很不爽我 ==> 主觀
這些概念與佛法的關係又是什麼?
==末學的描述==
: → wudidog: 這個世界不存在客觀 人類從感知到思考 最後講出來的話 05/14 00:17
: → wudidog: 一直都是主觀的 所謂的客觀事實 也只存在你的腦中而已 05/14 00:17
: → wudidog: 這才是佛法講的東西 05/14 00:18
: 推 wudidog: 當然 討論是為了一起進步 末學也認同 :) 05/14 00:27
: → wudidog: 講完就睡了 你可能有點誤解佛法 05/14 00:59
: → wudidog: 佛法並不想用文字建構一套牢而不破的體系 或說真理 05/14 00:59
: → wudidog: 相反的 一切佛說都是為了"破除"而生 05/14 01:00
: → wudidog: 這和基督教 慣用聖經一字一句的考究不同 05/14 01:00
: → wudidog: 如果用這套來看佛法 也難怪會明顯喜好阿含或南傳 05/14 01:01
: → wudidog: 這並不意外 05/14 01:01
參考:
1. 依據中觀,以破為立的觀念
2. 唯識三自性的觀念
3. 瑜伽師地論‧真實義品 所說 真實義相
====
如果存在正確的客觀事實
那我們會怎麼描述這件洋裝的顏色呢?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471918
以上 ~阿彌陀佛~
==以下V大的描述==
: → VElysian: 按照 wudidog 的邏輯整理如下: 05/14 23:57
: → VElysian: 1. wudidog:用種種詞彙描述時,就是主觀了。 05/14 23:57
: → VElysian: 2. 所以當我說「某某是客觀」因為是文字,絕對是主觀。 05/14 23:58
: → VElysian: 3. 既然是主觀的,就不是正確的。 05/14 23:59
: → VElysian: 我的回答如下(雖然更之前的推文中已經說過了): 05/15 00:00
: → VElysian: (以下使用 wudidog 的邏輯,並非代表自身立場。) 05/15 00:00
: → VElysian: 1. wudidog 所說的話也是文字描述,故也是主觀。 05/15 00:01
: → VElysian: 2. wudidog說:「用種種詞彙描述時,就是主觀了。」 05/15 00:01
: → VElysian: 3. 所以 wudidog 所說的各種話,皆是主觀,不是正確的。 05/15 00:02
: → VElysian: 4. 結論: wudidog 所說的全部都是主觀的,全都不正確。 05/15 00:03
: → VElysian: 05/15 00:04
: → VElysian: 更進一步說(按照 wudidog 邏輯): 05/15 00:04
: → VElysian: 既然所有佛經都是文字寫成的,也全部都是主觀的, 05/15 00:04
: → VElysian: 全部都不正確。 05/15 00:05
: → VElysian: 即使「一切佛說都是為了"破除"而生」也是文字,也是不對 05/15 00:06
: → VElysian: 結論:全部佛法皆是不對的。 05/15 00:06
: → VElysian: 05/15 00:06
: → VElysian: 再進一步(按照 wudidog 邏輯): 05/15 00:07
: → VElysian: 世上一切用文字寫成的宗教教義、知識...etc. 05/15 00:07
: → VElysian: 全部都是主觀的,全部都不正確。 05/15 00:08
: → VElysian: 結論:所文字語言都是沒用的,不正確的。 05/15 00:08
: → VElysian: 05/15 00:08
: → VElysian: 結論:所有文字語言都是沒用的,不正確的。 05/15 00:09
: → VElysian: 05/15 00:09
: → VElysian: 那這樣來佛板所謂何事?幹嘛學佛?幹嘛讀書呢? 05/15 00:10
: → VElysian: 與其受文字語言荼毒,不如做個啞巴聾子,還可成佛。 05/15 00:10
: → VElysian: 不好意思,我的邏輯錯誤;結論應該是如下: 05/15 00:12
: → VElysian: 釋迦牟尼說「我成佛」,是主觀的,是假的。 05/15 00:12
: → VElysian: 所以醒醒吧!世上沒有佛,也沒有佛法。因為都主觀的啊啊 05/15 00:13
: → VElysian: 醒醒吧!世上一切知識都是幻覺啊!不如覺醒當啞巴聾子! 05/15 00: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5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uddha/M.1589519795.A.1DF.html
※ 編輯: wudidog (180.176.51.15 臺灣), 05/15/2020 13:21:43
1F:→ ilanese: 多數人的主觀思維,會被認為是客觀。 05/15 14:04
2F:→ ilanese: 但這種客觀未必是真理就是了。 05/15 14:04
整理一下
所以人數決定是否為"客觀"
但客觀與真理可能是兩件事
3F:推 happytiger: 主客觀本身就無關真理 客觀至少是要大家共同認定無疑 05/15 14:31
4F:→ happytiger: 才是客觀 主觀本身無須別人認同 但不能說我的主觀 05/15 14:31
5F:→ happytiger: 說法就是客觀 別人認同才可以說是客觀 05/15 14:31
6F:→ happytiger: 就如同救贖的說法他就認定他是對 他其實他也知道不一 05/15 14:33
7F:→ happytiger: 樣教會會有不同的認定 05/15 14:33
意思是... 人數必須兩個人以上
8F:推 Xras: 然而,即使存在所謂可被認識的客觀事實,該事實依然是被主 05/15 15:04
9F:→ Xras: 觀的認識。但這就表示主觀一定是錯誤的嗎?當然不是。那本 05/15 15:04
10F:→ Xras: 身就是一種過度推論… 05/15 15:04
11F:→ Xras: 其次,從某種角度來說,客觀事實是不存在的,這裡不談這個 05/15 15:04
12F:→ Xras: 。另一方面,在共業(?)的作用下,會對於事物等有共同的認 05/15 15:04
13F:→ Xras: 識。比如紅綠色盲看到的色彩呈現與非色盲不同。那麼問題來 05/15 15:04
14F:→ Xras: 了:如果這世界只有你一個非色盲,那麼所謂的客觀事實是什 05/15 15:04
15F:→ Xras: 麼呢?反之又如何呢? 05/15 15:04
X大指出...
人數為一的時候,會發生什麼事...
16F:推 creative88: 釐清不同層推論 當下所指哪種 自他業不同的主觀客觀 05/15 16:42
17F:→ creative88: 一切客觀不存在→ 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05/15 16:43
18F:→ creative88: 佛法不想建立一個具體不破的客觀體系→一切法無自性 05/15 16:44
19F:→ Bonaqua: 存在是一種主觀,不存在是一種客觀。 05/15 19:38
痾... 可能有點離題了
存在是有沒有的意思...
但重點是這三個東西:「正確的」「客觀」「事實」
有沒有或說存不存在"事實"?有,事情的發生是討論的基礎
所以主要是討論 有沒有"客觀"?
最後才能談正不正確
("主觀的正確"在這裡沒意義)
20F:推 cool810: 存在,例如你的父母。不存在,例如龜毛兔角。 05/15 22:11
21F:推 soulism: 由量力波力二象性,存在是有心才會存在,若沒心是處疊加態 05/15 22:12
22F:→ soulism: 的不確定狀態 05/15 22:12
23F:推 cool810: 十不善業道當中,意三不善根的邪見,認為業果不存在屬邪見 05/15 22:14
24F:→ VElysian: 當對象存在時,才會升起對該對象的主、客觀認知。 05/15 22:25
25F:→ VElysian: 與此相反,若對象不存在,則絕不會升起主客觀認知。 05/15 22:25
26F:→ VElysian: 換言之,若沒有一個針對的對象(人事物), 05/15 22:26
27F:→ VElysian: 則任何討論就是幻想。 05/15 22:26
28F:→ VElysian: 像cool810舉十不善業道為對象,討論其是否客觀就有意義. 05/15 22:27
29F:→ VElysian: 則任何討論都是幻想。<- 更正 05/15 22:29
30F:→ VElysian: 更深一層說:宇宙絕不存在任何單純名為主觀或客觀之物。 05/15 22:31
翻譯一下
意思是說,有東西才能講主觀和客觀
31F:→ Bonaqua: 存在也是一種客觀,不存在也是一種主觀。 05/15 22:38
32F:→ VElysian: 上文所說的「對象」,是指兩人(以上)共同感知的對象, 05/15 22:38
33F:→ VElysian: 當然這共同感知的對象必須是同一個,相似的當然不算。 05/15 22:39
34F:→ VElysian: Bonaqua 所說的「存在」並非一實際的存在;換言之, 05/15 22:40
35F:→ VElysian: 宇宙中並不存在一物單純名為「存在」。 05/15 22:40
36F:→ VElysian: 所以對其升起的主客觀認知沒有意義。 05/15 22:41
37F:→ VElysian: 但是若討論「批踢踢」是否客觀存在,則有意義。 05/15 22:41
38F:→ VElysian: 當然,「不存在」同理可證。 05/15 22:42
39F:→ VElysian: 由於你我都對批踢踢有感知,而我們感知的批踢踢都是 05/15 22:44
40F:→ VElysian: 同一個,那我們互相一起討論「批踢踢是否客觀存在」 05/15 22:44
41F:→ VElysian: 就有意義。 05/15 22:44
42F:→ VElysian: 其它日月星辰等等等,討論皆有意義。 05/15 22:45
43F:→ VElysian: 其它如存不存在、高矮胖瘦、富貴貧賤等,也皆有意義。 05/15 22:46
44F:→ VElysian: 反之則否。 05/15 22:46
45F:→ VElysian: 例如討論「外星人是否客觀存在」,則無意義。 05/15 22:47
有難翻譯
不過V大提供了另一個很好的例子
把「批踢踢是否客觀存在」改一下
「天上的星星是否客觀存在」也是個好問題...
46F:→ Bonaqua: ptt的位置在哪 ? 05/15 22:47
47F:→ VElysian: 除非這裡有兩個人(曾經)同時感知到「同一個」外星人。 05/15 22:47
48F:→ VElysian: 你須要先對位置下定義。位置是什麼?才能建立討論對象。 05/15 22:49
49F:→ Bonaqua: 位置就是經緯度交叉定位的地方。XD 05/15 22:50
50F:→ VElysian: 當你說「位置」時,是指地址、放置位置、ip、... 05/15 22:50
51F:→ VElysian: 聽起來很明確,但是實際上不明確,故客觀討論對象不存在 05/15 22:50
52F:→ VElysian: 你覺得是經緯度,我覺得是ip位置。 05/15 22:51
53F:→ VElysian: 兩人感知的對象不是同一個,所以討論沒有意義, 05/15 22:51
54F:→ VElysian: 而且還容易起爭執。 05/15 22:52
55F:→ Bonaqua: ip也可以。 05/15 22:52
56F:→ Bonaqua: 不明確是事實,所以ptt不存在。XD 05/15 22:53
痾 這邊不翻譯了
兩位以經討論到"存在"去 XD
※ 編輯: wudidog (180.176.51.15 臺灣), 05/15/2020 23:18:13
57F:→ Bonaqua: 這就是我上面描述的第一條。 05/15 22:54
58F:→ Bonaqua: 雖然不存在,但你我客觀的在使用他。這就是描述的第二條. 05/15 22:54
59F:→ VElysian: 因不明確故批ptt不存在。<-不就錯誤認知導致錯誤結論=.= 05/15 22:55
60F:→ VElysian: 等等,你說的第一條第二條在哪??? 05/15 22:56
61F:→ VElysian: 喔!1.存在也是一種客觀,2.不存在也是一種主觀。 05/15 22:57
62F:→ VElysian: 請你解釋再清楚一些。 05/15 22:57
63F:→ Bonaqua: 主觀的存在於總集合。客觀的不存在每個小集合。 05/15 22:57
64F:→ Bonaqua: 就跟拼圖一樣。 05/15 22:58
※ 編輯: wudidog (180.176.51.15 臺灣), 05/15/2020 23:20:54
65F:→ Bonaqua: 其實天上沒有星星。XD 05/15 23:23
66F:→ Bonaqua: 因為星星的存在,包含了地上那個正在看星星的那雙眼。 05/15 23:23
67F:→ Bonaqua: 所以星星在裡面還是在外面 ?XD 05/15 23:24
68F:→ Bonaqua: 緣起法就是在探討這個議題。 05/15 23:24
69F:→ Bonaqua: 離開了那雙俱備光反應視覺神經的雙眼,你確定天上那顆 05/15 23:26
70F:→ Bonaqua: 石頭還會發光嗎 ? 05/15 23:26
71F:→ Bonaqua: 很多事情是拆不開的。 05/15 23:27
72F:→ Bonaqua: 六根、六塵、六識。很多概念其實都是六觸之後的討論了。 05/15 23:33
73F:→ Bonaqua: 另外回原po,主客觀的理解happytiger大就講很好了。 05/15 23:39
74F:→ Bonaqua: 後面我只是無聊跟V大討論類哲學的方向。 05/15 23:39
75F:→ VElysian: 推文會太長,等我改天回文繼續討論。 05/15 23:47
76F:→ VElysian: anyway,我覺得你是在玩文字遊戲。 05/15 23:48
77F:→ Bonaqua: 某種程度算文字遊戲。 05/15 23:51
78F:→ Bonaqua: 只是遊戲中可以練習磨掉知見執著。 05/15 23:55
79F:推 ilvepce: 南傳(赤銅碟部)還認為有個究竟法可觀,似乎他們認為有個 05/16 00:05
80F:→ ilvepce: 有"客觀"的"真實法"存在。類似說一切有部的三世實有。 05/16 00:07
81F:→ ilvepce: 大乘中觀與唯識都否認這種見解。客觀事物不存在,一切法 05/16 00:09
82F:→ ilvepce: 緣起無自性。 05/16 00:10
83F:→ Bonaqua: 勝義諦屬於客觀,世俗諦屬於主觀。 05/16 00:15
84F:→ ilvepce: 觸後的東西都已經被心識污染了,所以是主觀。但是仍有相 05/16 00:19
85F:→ ilvepce: 對的客觀,不然沒辦法修行。 05/16 00:21
86F:→ ilvepce: 語言文字都是心識的產物,都加料加很大,自然只能得到相 05/16 00:24
87F:→ ilvepce: 似的真理。只有極利根,宿世善根定慧隨時具備者能靠它悟 05/16 00:28
88F:→ ilvepce: 。不依世俗諦,不得第一義諦。即便只是相對的客觀與真理 05/16 00:31
89F:→ ilvepce: 還是很重要。 05/16 00:32
90F:→ ilvepce: 但真相是發生在"觸"之前。因此,為什禪宗要參話"頭"呢? 05/16 00:35
91F:推 ilvepce: 就是要打破語言思考慣性,窺見"本來面目"。 05/16 00:40
92F:推 creative88: 如果要玩禪宗問答 勝義諦才是主觀的 世俗諦客觀 05/16 00:43
93F:→ creative88: 說法時出語盡雙。皆取對法。來去相因。究竟二法盡除。 05/16 00:44
94F:→ creative88: 主客雙存雙泯成中道義 05/16 00:44
95F:→ VElysian: 按照我上面自己說的來講: 05/16 02:12
96F:→ VElysian: 世俗諦依情況(對象)不同而主觀、客觀情況皆有。 05/16 02:13
97F:→ VElysian: 勝義諦則因是空想(沒有共同對象)所以無意義。 05/16 02:14
98F:→ VElysian: 若將主客打破因為更無對象,故強立「中道」為對象。 05/16 02:15
99F:→ VElysian: 那這樣「中道」當然也是空想(無共同對象)故也無意義。 05/16 02:15
100F:→ VElysian: 另外,按 creative88 說法: 05/16 02:16
101F:→ VElysian: 「主客雙存雙泯成中道義」 05/16 02:16
102F:→ VElysian: 我認為「中道」應該要屬於「勝義諦」範疇。 05/16 02:17
103F:→ VElysian: 但把勝義諦殺了,又說剩下中道就很奇怪。 05/16 02:17
104F:→ VElysian: 因緣很奧妙,說改天再說現在又回答了...囧 05/16 02:19
105F:→ VElysian: 好吧!改天因緣俱足我再把要寫的po出來吧~ 05/16 02:20
106F:→ VElysian: 若將世俗諦、勝義諦打破因為更無對象,<-更正。 05/16 02:24
107F:→ VElysian: 累了...思慮若有不周敬請見諒,只是半夜起床照鏡子而已. 05/16 02:24
108F:推 cool810: 請問大家對主客觀的定義如何?比如下列描述,以前陣子殺 05/16 05:51
109F:→ cool810: 警案引發的判決為例:法官專業主觀上的判決,不符合客觀 05/16 05:52
110F:→ cool810: 上普羅大眾的期待,因此引發了廣泛的討論;或者說,法官 05/16 05:53
111F:→ cool810: 客觀上專業的判決,不符合社會上普羅大眾主觀的期待,因 05/16 05:54
112F:→ cool810: 此引發了廣泛的討論。你怎麼看呢。 05/16 05:55
113F:→ Bonaqua: 客觀為體、主觀為相、中觀為用。 05/16 07:52
114F:→ Bonaqua: 如黃金造器。 05/16 07:52
115F:→ Bonaqua: 因果為客觀、法官群眾期待為主觀、聖者的判斷為中觀。 05/16 07:58
116F:推 cool810: 以佛法來說,存在的才能稱為法,例如,有為法、無為法都 05/16 08:06
117F:→ cool810: 是存在,才能稱為法。不存在的不能稱為法,例如龜毛兔角 05/16 08:06
118F:→ cool810: 佛法當中所說的中觀,是指遠離常邊與斷邊二者的見解。 05/16 08:07
119F:→ cool810: 常邊是將不存在的增益為存在,斷邊是將存在的損減為不存在 05/16 08:08
120F:→ cool810: 前面末學在推文中提到,十不善業道當中,意三不善根的邪 05/16 08:09
121F:→ cool810: 見,十不善業道當中的邪見認為業果不存在,即屬於斷邊見 05/16 08:10
122F:→ cool810: 邪見認為業果不存在屬於學佛八難處之一,可參考隔壁版: 05/16 08:11
124F:→ Bonaqua: 儒家「子貢贖人」和「子路受牛」的例子可以參考。佛家在 05/16 08:23
125F:→ Bonaqua: 《了凡四訓》儒生與中峰禪師對答何為善惡,也有精彩的開 05/16 08:23
126F:→ Bonaqua: 示。 05/16 08:23
127F:→ Bonaqua: 可以觀摩聖者們如何處理這方面問題。 05/16 08:24
128F:推 cool810: 佛經當中所說的善業,之前末學在隔壁板有篇po文可參考: 05/16 08:26
130F:→ cool810: 佛經當中提到的善惡(訂正上行推文的錯字),buddhism版那 05/16 08:30
131F:→ cool810: 篇標題是系列文,系列文當中其他篇的文章也都有相關可閱 05/16 08:31
132F:推 ilvepce: cool大,殺警案告訴我們,沒有絕對客觀這件事。自認客觀 05/16 10:42
133F:→ ilvepce: 的法官,其實也只是落實“主觀”的法律,大凡任何法律的 05/16 10:42
134F:→ ilvepce: 訂定,其實都有心證前提在引領。說難聽點,少數人的意志 05/16 10:42
135F:→ ilvepce: 成就一部“客觀”的法律可能是個笑話。但是,主客觀如果 05/16 10:42
136F:→ ilvepce: 定義在人數多寡,那很可悲,也可能是個笑話。普羅大眾大 05/16 10:42
137F:→ ilvepce: 多不熟暗法律,對判決很可能有外行的主觀見解,除非法官 05/16 10:42
138F:→ ilvepce: 自己表現真的太掉漆明顯不專業。然而,對於法律的先驗指 05/16 10:42
139F:→ ilvepce: 導原則是可以有意見的,也的確可以發出不平之鳴,反法律 05/16 10:43
140F:→ ilvepce: 之“主觀”。如此看來,主客觀其實也都是相對的。說實在 05/16 10:43
141F:→ ilvepce: 的,真正對修行有幫助的即便相對主觀也要做,妨礙修行, 05/16 10:43
142F:→ ilvepce: 製造更多三毒的,即便相對客觀,也要擯棄。 05/16 10:43
143F:推 ilvepce: 世界上沒有沒前提的思想言論,都是主觀,既然相信了佛法 05/16 10:47
144F:→ ilvepce: ,也確實察覺到佛法講的符合自己對自身與俗世的觀察,那 05/16 10:47
145F:→ ilvepce: 麼不妨就選擇在佛法前提下的相對客觀吧! 05/16 10:47
146F:→ creative88: 就是對話後面的意思 想走教理路線還是禪宗路線 05/16 10:48
147F:→ creative88: 教理路線定義明確好好論述 禪宗路線喜歡把見解打掉 05/16 10:49
148F:→ creative88: 說把勝義與世俗同時打掉 就沒事了 心中又留一個中 05/16 10:50
149F:→ creative88: 此時再提 中與邊相對 未有邊何來有中 有中即有邊 05/16 10:52
150F:→ creative88: =============================================== 05/16 10:54
151F:→ creative88: 法官判決案 我出發點比較會走資訊專業不對稱下去看 05/16 10:55
152F:→ creative88: 法官或法界對這種案子有歷史脈絡專業脈絡在走 群眾 05/16 10:55
153F:→ creative88: 對這些脈絡未曾學習聽聞 沒有背後那層思想在做出來的 05/16 10:57
154F:→ creative88: 決斷便會不同 建議方向還是繼續知識普及 像是不判死刑 05/16 10:58
155F:→ creative88: 的歷史脈絡 對嚴重精神病的歷史脈絡 法律界的脈絡 05/16 10:59
156F:→ creative88: 電視新聞太快了 又常標題聳動 現在網路普及 慢一點 05/16 11:00
157F:→ creative88: 知識量大一點的文章也慢慢越來越多 05/16 11:02
158F:→ ilvepce: 同意,但最終都會碰觸到人權等價值觀爭議問題,各人心中 05/16 11:12
159F:→ ilvepce: 一把尺,與廢死問題基本一樣。人類的問題跟器質界的問題 05/16 11:12
160F:→ ilvepce: 研究畢竟不同。 05/16 11:12
161F:推 cool810: 台灣這幾年有越來越多的NGO團體或是個人的臉書平台等,發 05/16 11:18
162F:→ cool810: 出如88板友所說的深度好文,從各種角度作廣泛深入的論述 05/16 11:19
163F:→ VElysian: 大家的推文都很理性,這樣就是好事。 05/16 12:51
164F:→ VElysian: 殺警案的盲點在於以現在醫學上,無法準確做精神病的鑑定 05/16 12:52
165F:→ VElysian: 換言之,「精神病」的定義不明確,即無法肯定犯人生病。 05/16 12:53
166F:→ VElysian: 依照我上面的邏輯: 05/16 12:53
167F:→ VElysian: 因為「共同對象」案發時是否「精神病發作」不明確, 05/16 12:55
168F:→ VElysian: 所以判決無意義。 05/16 12:55
169F:→ VElysian: 但是該對象殺人已是事實,法官不能不受理、也必須判決, 05/16 12:56
170F:→ VElysian: 結果造成不判決不行、判決了又無法盡如人意。 05/16 12:57
171F:→ VElysian: 話說回來,要討論主客觀問題,前提必須有一「共同對象」 05/16 12:58
172F:→ VElysian: 有一個「明確的」共同對象。 05/16 12:58
173F:→ VElysian: 這樣討論才有意義,否則不會有一個正確結論。 05/16 12:59
174F:推 BRIANERIC2: 小V講了老半天還不是只是在拖延跟轉移話題 05/16 15:21
175F:→ BRIANERIC2: 到現在還是主張自己講的都是「客觀事實」 05/16 15:21
176F:→ BRIANERIC2: 也就是說只有八正道四聖諦三法印是他認定的客觀成佛 05/16 15:21
177F:→ BRIANERIC2: 之道 其它像空性這種是常見。 只是大家被他帶風向去討 05/16 15:22
178F:→ BRIANERIC2: 論主、客觀的定義。把聚焦移到什麼殺人案的事情上去 05/16 15:22
179F:→ BRIANERIC2: 不過小V啊,大家不是不知道你在混水摸魚。只是慈悲罷 05/16 15:23
180F:→ BRIANERIC2: 了,你這一套只能扮家家酒,真槍實戰是不管用的 05/16 15:24
181F:→ BRIANERIC2: 我們什麼時看小V承認自己說空性是常見這件事 是他的主 05/16 15:24
182F:→ BRIANERIC2: 觀成見 就知道他真的長大了 XDDD 05/16 15:24
183F:→ BRIANERIC2: 否則什麼理性客觀只是他拿來包裝自己逃避的衣服而以XD 05/16 15:25
184F:→ BRIANERIC2: 我們仔細看小V的習性,如果你問他說空性是常見是不是 05/16 15:29
185F:→ BRIANERIC2: 主觀? 他就會帶風向說所謂的客觀是指存在的事情,而 05/16 15:29
186F:→ BRIANERIC2: 空性的存在與否是沒有義意的,所以他說空性是常見本身 05/16 15:30
187F:→ BRIANERIC2: 是客觀。至於八正道是一個存在的理論因為被很多人照著 05/16 15:30
188F:→ BRIANERIC2: 做而實現了,所以八正道是唯一成佛之道又是客觀事實 05/16 15:30
189F:→ BRIANERIC2: 所以呢小V的八正道才是至尊無上成佛之道 至於什麼空性 05/16 15:31
190F:→ BRIANERIC2: 不落兩邊這種虛無的不存在的事物是常見 都是客觀事實 05/16 15:32
191F:→ BRIANERIC2: 這個風向最後就會帶到大乘的勝義、第一義、空性等所有 05/16 15:33
192F:→ BRIANERIC2: 理論都是常見不入流,只有他堅持的才是真正成佛之道 05/16 15:34
193F:→ BRIANERIC2: 我們都不能否認喔!因為這是客觀事實。如果我們否認的 05/16 15:35
194F:→ BRIANERIC2: 話也沒有用,因為我不會證明空性是常見給你看。我只會 05/16 15:35
195F:→ BRIANERIC2: 跟你討論殺警案,這個人殺警察是不是客觀事實 05/16 15:35
196F:→ BRIANERIC2: 這就是小V的理性,所謂問東答西,達文西是也XDDD 05/16 15:36
197F:→ VElysian: 因為殺警案若不處理,會變成社會問題, 05/16 15:42
198F:→ VElysian: 所以強制安置會是一個相對好的辦法。 05/16 15:43
199F:→ BRIANERIC2: 善惡的問題也是這樣。 小V說要用頭腦判斷才去做叫善 05/16 15:43
200F:→ BRIANERIC2: 如果法官用頭腦判了無罪 那就是善 也是一個客觀事實 05/16 15:43
201F:→ VElysian: 但就法理而言,這不會是一個絕對客觀的辦法。 05/16 15:43
202F:→ VElysian: 或許五年十年後,也許精神醫學有重大進步,會有更好方法 05/16 15:44
203F:→ VElysian: 以上是對其它板友發言,與 BRIANERIC2 無關。 05/16 15:45
204F:→ BRIANERIC2: 那麼六祖慧能說的以「清淨」來做佛法的「善」的標準 05/16 15:45
205F:→ BRIANERIC2: 就有可能是一種邪見囉! 啊 不是啦六祖他是權威 05/16 15:45
206F:→ BRIANERIC2: 但是我們不需要張冠李戴 讓我們換個話題討論客觀的定 05/16 15:45
207F:→ BRIANERIC2: 義是什麼 XDDD 05/16 15:46
208F:→ BRIANERIC2: 你可以逃避我,我無所謂。但是你逃避不了自己的內心XD 05/16 15:47
209F:→ BRIANERIC2: 我會持續追蹤你 直到你成熟的面對自己的主觀看法時XDD 05/16 15:59
210F:→ VElysian: 本人在此嚴正聲明,請 BRIANERIC2 停止騷擾我。 05/16 16:09
211F:→ VElysian: 我不想與你有任何談話,請不要用言語騷擾我。 05/16 16:10
212F:→ BRIANERIC2: 如果你真的這麼理性,應該知道推文是大家的自由吧XDDD 05/16 16:10
213F:→ BRIANERIC2: 從客觀事實上來說,我講我的,你可以不用放在心上 05/16 16:10
214F:→ BRIANERIC2: 客觀來說,你的理性可以讓你無視我的文字才對呀XDD 05/16 16:11
215F:→ BRIANERIC2: 你為什麼認為這是一種騷擾呢? 請問有客觀的證據嗎 05/16 16:12
216F:→ BRIANERIC2: 請問你心生恐懼或感覺生命受到威脅嗎XDDD 05/16 16:12
217F:→ BRIANERIC2: 我們從客觀事實「三法印」來說 諸法無我 也就是說客觀 05/16 16:13
218F:→ BRIANERIC2: 上來說 並不存在「你」想不想與「我」有談話的問題 05/16 16:14
219F:→ BRIANERIC2: 因為這些現象都是無我的 既然客觀事實無我 也就沒有談 05/16 16:14
220F:→ BRIANERIC2: 話上想不想 甚至騷擾的問題 這都是理性上的客觀事實 05/16 16:15
221F:→ BRIANERIC2: 突然我發現自己也得了小V的真傳了 理性客觀大法XDDD 05/16 16:16
222F:推 CassSunstein: 西方哲學沿二條不同道路來認定客觀 1派稱為經驗主義 05/16 20:29
223F:→ CassSunstein: 著名學者有培根 洛克等等 另一派歐陸理性主義 著名 05/16 20:30
224F:→ CassSunstein: 學者有笛卡爾 康德等等 兩派立論脈絡並不相同--因此 05/16 20:30
225F:→ CassSunstein: 眾人在談法官v.民眾誰的客觀時 脈絡原本就不只一種~ 05/16 20:31
226F:→ CassSunstein: 從經驗主義會得出某種答案 從理性主義會得出另一種~ 05/16 20:32
227F:→ CassSunstein: 不過這說來話長 不贅述.. 05/16 20:34
228F:→ BRIANERIC2: 其實主客觀怎麼定義是無所謂。只是如果我們是在討論事 05/16 20:44
229F:→ BRIANERIC2: 情的情況下,你可以說客觀認知阿含是最接近佛陀時代的 05/16 20:44
230F:→ BRIANERIC2: 經典,原文也最具公信力,這OK。 但是如果放了大絕說 05/16 20:45
231F:→ BRIANERIC2: 八正道能成佛,空性是常見。我講的都是客觀事實 05/16 20:45
232F:→ BRIANERIC2: 那根本不用討論了 如果承認是個人主觀才討論的下去吧 05/16 20:46
233F:→ gogolee0210: 科學研究的結果是,蘋果之所以看起來是紅色,並不是 05/17 04:42
234F:→ gogolee0210: 因為蘋果本身是紅色的,而是因為它反射出來的頻率被 05/17 04:43
235F:→ gogolee0210: 我們普通正常人類解析為紅色,在其他生物眼裡可就不 05/17 04:43
236F:→ gogolee0210: 一定是這麼一回事了。例如色盲或是狗。這就讓我想到 05/17 04:43
237F:→ gogolee0210: 六祖慧能大師的故事了,非風動非帆動,仁者心動。與 05/17 04:43
238F:→ gogolee0210: 其說主觀或是客觀,即便是人們常常說的客觀,也幾乎 05/17 04:43
239F:→ gogolee0210: 都是受人類物種限制下的心識所得出來的普偏性結果, 05/17 04:43
240F:→ gogolee0210: 不一定是真實相。凡是落入有“我“的知見,即便是很 05/17 04:43
241F:→ gogolee0210: 細微,也是邪見。修行上沒有說一定要用甚麼法才能成 05/17 04:43
242F:→ gogolee0210: 就,佛陀老人家也是因材施教,一定要執著於某些法才 05/17 04:43
243F:→ gogolee0210: 能成就那就是法執了,那又怎麼會有客觀不客觀的問題 05/17 04:43
244F:→ gogolee0210: 呢? 05/17 04:44
245F:→ gogolee0210: 法就像藥一樣,要對症下藥即可,到了彼岸就應捨,何 05/17 04:44
246F:→ gogolee0210: 況非法? 05/17 04:44
247F:→ gogolee0210: 大乘教法為了培養菩薩度眾生,幫助積功累德,所以才 05/17 04:44
248F:→ gogolee0210: 教說法門無量誓願學。但是有人天生就不給自己設限, 05/17 04:44
249F:→ gogolee0210: 何必還要這四弘誓願? 05/17 04:44
250F:→ gogolee0210: 小乘戒律飲酒戒,有人天生不喝酒為何還要持酒戒?都 05/17 04:44
251F:→ gogolee0210: 是因應人的根基去用的。 05/17 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