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Sunstein (Pm)
看板Buddha
標題Re: [閒聊] 捉金銀戒 (乞食不乞錢)
時間Thu Oct 4 05:07:46 2018
※ 引述《kissung (天堂鴉)》之銘言:
: 時代背景真的不同啊!!!
: 古代的河流、井水,還可以喝;
: 現代的河流、水溝,大部分是工業電鍍廢水、家庭廢水。誰敢喝啊?誰敢用來洗澡啊??
: 古天竺時期,世尊及弟子托缽乞食,也得仰賴民眾或國王供養,偶爾也有乞食不到或不足
: 時。
: 古中國時期,漢地高僧大德,知道漢人不喜乞食,且漢地災荒、戰爭頻繁,有些漢人連自
: 己都沒得吃。實在很難布施。開始了「叢林制度」,一日不作、一日不食。這也是順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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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中國古代應該沒有乞丐了?(因為有些漢人連自己都沒得吃,乞丐怎麼跟他們要吃的
?)但中國仍然有乞丐啊~中國乞丐不曾煩惱你上述問題就不當乞丐啊。
僧人如法乞錢不乞食,施主如法供養四事--正信的頭陀僧知道禪修,以此清淨修持戒定慧
的功德,回報施主;一般的乞丐不知禪修,也不知修持戒定慧,正信頭陀僧和乞丐的差別
如此而已。
承上所論,你原文這部份論點不成立。
: 方風土人情,不得不的改制。因地制宜。
: 現今台灣,喝的水(要繳水費)、用的電(要繳電費)、住的房子(要繳房屋稅、土地稅
: )。這個很多無法叫政府布施給修行人的。
所以我原文都有寫了,要嘛有淨人即不犯戒、要嘛行頭陀即不犯戒;要嘛極少數情況下
經手金錢了則如法懺悔;佛陀已經很慈悲設想了各種配套選擇來使正信僧人嚴持不捉持金
銀戒。但總有僧人想找藉口來無慚無愧犯戒,助長末法之世。然後還有從犯們或不如法佈
施或護航邪見。
: 所以現今社會很難完全手不碰金銀的,也不能因為少數僧人起了貪念,就打翻一船人。我
: 們知道,還是有很多真正認真修行的比丘、比丘尼的。
這是正信問題、這是末法之世何以扭轉不過來的問題。這不是可以和稀泥的問題。
認為不捉持金銀很重要的某些佛教圈,仍然是正法之世。為什麼某些正法之世的佛教圈做
得到,漢地多數僧人做不到、只剩例如妙祥法師、定弘法師、以及部份網友推文中提到拒
收金銀的某些僧人做得到?
: 大家都自負因果,要對自己的言行、心念負責的。
確實自負因果啊,但因果是依正信而運作。所以視僧人收錢很正當的末法漢地,有俗語云
「地獄門前僧道多」、這些地獄眾生來源是犯戒主犯,而協助僧人親手拿錢的施主是從犯
。你說了半天請觀察一下哪些人(包含你自己)有沒有被你的手指指到?....
: 「佛門一粒米 大如須彌山 今生不了道 披毛戴角」
: ———————————————
: 下列一則佛典故事:
: 與《雜阿含經》第一百○六篇及巴利聖典《相應部》第六篇、《增支部》第十篇的經文
: 完全相同。內容敘述僧團中有一名愚癡的比丘一直中傷舍利弗與目犍連兩位尊者的名聲,
: 甚至還跑到佛前誣陷他們。結果,這名愚癡的比丘立即遭受現世惡報,死後墜入蓮花地獄
: 。當目犍連尊者得悉後想要救度這名比丘,便以神通來到地獄,沒想到這名比丘死性不改
: ,反而更加深他在地獄裡的痛苦。
你觀念不清。你用大鍋炒做牛雜丸的方式,將「破邪顯正」與「誹謗」混在一起。
佛陀時代,白衣看到了僧人的不當言行,跑去跟世尊講、跑去跟世尊講、跑去跟世尊講講
講....阿含經上有說世尊怎麼因應嗎?世尊沒有說白衣不能議論僧過、世尊甚至因此制戒
例如僧人無論如何都不能收錢(不然,則要懺悔--至少絕不是無慚無愧親自收錢號稱轉手
做公益這種佛陀都不曾做的不務清修正業之舉)。
若某些人依照後世某些偽經所說的完全不得議論僧過,那麼就牴觸了白衣跑去跟世尊反映
不當言行的教內公認事蹟、世尊也不可能因為這些機緣制出佛戒管制僧人威儀。某些以「
白衣不得評某僧之過」云云的管制言論的後世偽經的瞎說,如同禁肉偽經何以是偽經的理
由在於是牴觸佛陀修菩薩道時自己吃過淨肉然後仍然成佛,並沒有如偽經作者瞎掰得那樣
吃了淨肉以後成不了佛的同樣道理。
今天有了戒律標準來評論事件的是非、護持正法;就不宜和稀泥亂舉阿含中的確實誹謗例
子來移花接木否定破邪見顯正信的本標題情況。其他你原文下述舉的一大堆不相干的例子
,恕刪;你學佛要練一下邏輯思考力,不要做牛雜丸移花接木。
如果僧人內心清淨就可以收錢、那麼僧人內心清淨也可以坐高床,怎麼不坐?卻收?漢地
這種佛教風氣乃是自我矛盾,你好好回答這一點就可以。請回答。
: 皈依三寶中的「皈依僧」,是皈依「一切僧」的意思,而不是只皈依某一位尊者或大
: 師。所以佛弟子千萬不要去詆毀任何的尊者或僧團。
: 任何的尊者與僧團,縱然在修行的看法或觀念上彼此有殊異之處,但只要他們沒有失
: 去比丘的身份,就代表著僧伽,值得在家弟子去頂禮、恭敬、供養!!
你在做牛雜丸移花接木亂說一通。
依你上述原文最末一句所言,所以世尊說在家弟子應該如法供養、而不是不如法供養金錢
交給僧人啊--除非交給淨人,這是佛經記載佛陀開許的方式;對僧人恭敬之餘還是可以議
論僧過以護持正信啊--這可並行不悖且都有阿含經上的記載,偏偏你無視這方面阿含經的
記載。
甚至基於你替自己既有「僧人收錢情有可原」立場辯護所高舉的「這是清淨的議論心、護
持正法的心、不是看笑話的心、不是惡念誹謗的心」一樣的「可行」道理啊?你這時又只
准州官放火說內心清淨則捉金銀可、不許百姓點燈基於護持正信的心評論僧犯戒之過了?
你指著別人時,就可不管議論者基於護持正信的心念(且符合阿含經中的佛不禁止白衣這
麼做的事蹟)?請你回答這層面你的矛盾。請回答。
你自己護航經上律上已有的佛陀制戒不得捉金銀的事蹟、你卻不許其他人依照阿含經與律
藏中去議論僧人不當行為讓世尊因而制戒糾正不當行為--而後世白衣依照佛戒為標準繼續
護持正信,你卻對護持正信的行為移花接木說三道四,你這樣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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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ssSunstein (124.218.86.100), 10/04/2018 05: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