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ssSunstein (Pm)
看板Buddha
標題Re: [資訊] 佛陀前世修菩薩乘已示範吃肉很合大乘法
時間Mon Feb 5 13:21:02 2018
※ 引述《CassSunstein (Pm)》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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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86.100
1F:推 nmamtb: 末學再補充一點未討論完全的話題,為何「菩薩三十二應,因 02/04 00:14
2F:→ nmamtb: 以何身得度即現何身而為說法」?這是不是見人說人話,見 02/04 00:14
3F:→ nmamtb: 鬼說鬼話?末學的認知是「是的」,為眾生說法本就該見人 02/04 00:14
4F:→ nmamtb: 說人話,見鬼說鬼話,應眾生的根機而說法,佛無定法可說。 02/04 00:14
老兄。「因材施教」所說的不同的話,是枝節不同,不是本質不同。ok?
你講的教育大原則你以為我們不知道?
例如壞行為通常是不對的。但壞行為如果符合阻卻違法事由,就不成罪。
看似矛盾,但法理邏輯沒有矛盾(不然你去問德國人刑法學體系矛不矛盾啊),ok?
但上述這回事vs.某託名某大師所寫的假書,瞎掰某種本來就合法的行為來說是壞行為,
結果被查出打臉說這位被託名的大師作者自己就常做這類事,這本假書的歪理竟還有癡人
信受;乃是兩回事。
沒有哪本刑法教科書說「各個好人(諸菩薩摩訶薩)『絕不會做出某行為』(絕不食肉)
」這種不怕風大閃到舌頭、話說得很滿的鬼話--
而且竟然託名某刑法大師名號來說這種鬼話的這本假教科書,話說得這麼滿來誤導學生的
時候,這類假書內容可沒有說「因為這樣那樣的阻卻違法事由(因為開許一些例外情況)
,某行為(吃肉)『不是刑事不法行為(不斷大慈種)』」。
這才叫以各身「分別(有構成犯罪的某行為,以及例如為了正當防衛而做某些表面上不好
的某行為,但其實很合法)」的說法、因材施教,但內在法理/佛理內容的邏輯一致、體
系一致。
這跟你思維一直跳針亂護航的「各個好人都沒做過某行為」云云的偽教科書所瞎掰的情形
,並不一樣。服膺假書說法的腦袋不清楚的人們,被人舉出很多公認的好人(摩訶薩,或
是古佛例如古迦葉佛)就常做過某(吃肉)行為,打臉上述鬼話說法。
而且大家該注意的是:謎底若揭曉,白爛假教科書高唱的「斷大守法種」的某行為--
若是例如根本合法被開許的「指出國家元首施政不好」的行為--
偽刑法教科書說這是「斷大守法種」的犯罪行為,然後還說「諸刑法學者摩訶薩皆不應
指出國家元首施政不好」,不然「沉淪於法治國家的監獄永不得脫離」云云的鬼話--
然後有些癡人竟然相信這些假教科書,然後護航--
然後有人查出,被託名寫說「不該批評國家元首施政不好」內容的偽教科書作者的這些刑
法大師們本身就做過這類行為,人們質疑說假教科書瞎掰竟然讓刑法大師打臉自己,
把正當批評行為搞成戒禁取見來讓癡人們信受,怪不得是刑法的末法之世 --
然後大家想想,若是就有人像你上述跳針一樣不知在瞎說什麼刑法大師基於32個演戲身份
叭啦叭啦分別權巧方便教學....請問你還清醒嗎?
比喻佛陀在律典說「你可以不批評國家元首施政不好(不吃肉)、你也可以批評國家元首
施政不好(吃肉)」,認為建議要立法(制戒)禁止「批評國家元首施政不好」(禁止吃
肉)的人是癡人。這才叫整體佛理一致。
因為刑法理論上,就算官員施政不好,你當然也可以不批評(你高興就好,如同你自己高
興不吃肉,是你家的事,跟吃素頑固派們擅自連結到「我吃素守法、別人吃肉就違法」的
邪見無關、這是你的選擇權,如同人們(大乘佛教徒)當然也有言論自由權去選擇做出批
評(例如選擇吃肉)一樣:
你選擇批評或不批評、吃或不吃肉,皆如法如律,且肉食獲得律典中佛的支持印證、本生
譚的修大乘的佛陀親身自由食肉事蹟印證。且這些認為吃肉很如法的真經真律,從未像禁
肉偽經一樣有被僧人們質疑過:完全沒有!純粹得很。
真不知若死抱確實來自受過僧人們質疑的偽經所瞎掰的「大乘法義與戒律乃是主張禁肉」
觀點,來誹謗佛自己前世吃肉修行大乘事蹟,豈非同樣斷大慈種、不得脫離輪迴的戒禁取
見者的思維,出了什麼差池?
類比:假設但你服膺偽教科書寫的「不應批評國家元首施政不好」的非法非律知見,
然後不知在扯什麼跳針話語說因為作者是想要權巧方便教學.....。
你懂了嗎?別往自己臉上貼金,擅自認為佛會說什麼「諸菩薩摩訶薩」「吃肉將沉淪輪迴
不得出離」的鬼話--佛在來源較可信(從未被質疑的)的「真」教科書(十誦律、本生譚
...)上親自示範如網友們一樣大乘修行人身分,依然一邊修大乘一邊吃肉,可並沒有持
「大乘修行人不應吃肉」云云的戒禁取見成為吃素頑固派這類癡人、也沒所謂斷大慈種。
我在講東、你跳針到根本類型情況不同的「權巧善變」(國王摩訶薩並未收大乘弟子傳法
,他吃肉跟「權巧善變」教學何干?)的西。你受的公民教育方面的思維訓練還好吧?
5F:→ nmamtb: 鳩摩羅什大師也有被皇上強迫結婚生子,破壞他出家人要守 02/04 00:14
6F:→ nmamtb: 的不淫欲的戒。所以會有經典互相矛盾的地方,何嘗不是接 02/04 00:17
7F:→ nmamtb: 引不同眾生所需的權巧方便。以凡夫智推聖人心,可能就不 02/04 00:18
8F:→ nmamtb: 太恰當。 02/04 00:18
國王摩訶薩吃肉有被強迫嗎?沒有耶。自由自在修大乘來吃肉。
至於鳩摩羅什被強迫結婚(不然皇帝要砍人了),你可知不管佛理或刑法法理,
被強迫之下的不得已狀況,都可被體諒或阻卻罪責嗎?
這跟有本託名鳩摩羅什寫的偽書,宣稱鳩摩羅什從未結婚(就算結婚也是跟假人結婚,因
為另一本偽書助攻說中原草菜不生人畜不生、新娘是鳩摩羅什以神力變出來的),結果被
找出他(被強迫)結婚--就是有結婚啊,什麼叫從未結婚,這本書到底是不是鳩摩羅什寫
的?或是其他人偽造的--的事蹟打臉,然後有人指出這事蹟給你看、你卻一直堅持信受這
本偽書所說的「鳩摩羅什從未結婚」的瞎掰內容一樣。
你懂了沒?
你思維類比能力上出了什麼差池啊?拿被強迫的例子來說。這類觀點竟還屬於主流派。
末法之世真不是沒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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