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gi (Yogi)
看板Buddha
標題Re: [政見] yaqqq (先來第一炮吧)
時間Wed Jul 6 14:35:23 2016
關於政見的板規部份,有以下疑問如果你以及其它報名板主的人有空可以詳細說明:
※ 引述《yaqqq (^^)》之銘言:
: 三、參選政見:
: 1.方向:以學術方面,自由的來探討佛法。
: 所以進來討論前,要有一個覺悟:入了火宅,就有被火燒的可能。
: 2.管理原則:採用最低限度管理方式。
: (1)因此「板規」應該訂出「哪些事情不能做」,而不是訂出「符合標準才能做」。
: (2)再訂出討論太過激動時(ex:同一人針對同一主題,同一天發文超過三篇)
: 該如何處置的方式。(ex:先鎖文冷靜一天,之後再開放討論。)
: (訂三篇的理由為:這裡要學術討論,如果你一天發三篇論文就很強了,可以停一下了)
: 3.如此也能與佛教板區分出來:
: 佛教板:偏向宗教方面的規範,實施討論與修行。
: 因此討論佛法僧要較嚴謹,甚至不太能說經典或法師的問題。
: 但有經過嚴格辯論後,定出外道團體。
: 佛法板:只要有「資料佐證」都可以來討論,不斷定誰為正道外道。
不辨別外道以抉擇正法並不是佛陀的教導。
佛陀教導的是,要知道正法是正法,要知道外道是外道。
所以佛陀從來不會迴避、也不曾教導弟子迴避以正法來駁斥外道。
例如優婆離經,佛陀就這樣面對尼乾子,告訴他們什麼是正法、為什麼耆那教不是正法。
對佛教來說,外道其實就只是個中性的詞彙而已,就是說所指的宗教不符合佛法。
而更進一步說,既然要求提出資料佐證討論,那麼萬一資料佐證所駁斥的說法就資料來看
不符合佛法,這也一樣不能說對方是外道嗎?
: ex:南傳佛教是管自己不管他人死活的?
: 漢傳佛教的大乘是不是編造出來的?
: 藏傳佛教根本是宮廟文化結合佛教?
: (一次三個都質疑,懺悔中~~)
: 四、執行板規簡介:
: 1.參照「本板現有板規」和「媽佛板的板規」,
: 再將其主要分成三個程度,簡稱為「板規紅綠燈」:
: 紅(最低限度,違者桶無赦)
: 黃(模糊地帶,警告無效後水桶)
: 綠(嚴重影響板上時才處理)
: 白(基本都有的板規,備而不用)
: 2.紅色和白色部份相信不會有太大的爭議。
: 綠色部分,板上大大就那麼幾位,相信沒什麼大問題。
: 3.問題都是出現在黃色部分,而本人秉持「採用最低限度管理方式」,
: 將會「從寬認定」為無違法的情事。
: (辯論與挑釁有時乃一線之隔,不如利用你的辯論方式,將對方導入到紅區,
: 對方馬上就被水桶了。如果辯論沒有這種能力,多加磨練吧!)
: 板規紅綠燈,整理列舉如下:(不想看的可以直接end了 哈哈~~)
: ========== 紅區 一 ~ 五 ================================================
: 一、本板開宗明義為佛法板,內容需與佛法討論有關。
: 禁止詢問隨便 google 就找得到的名詞、常識等。
: (如:五蘊是什麼?三寶是什麼?三法印是什麼?五戒是什麼?
: 藏傳是什麼?目鍵蓮是誰?佛陀本名叫什麼?等等)
: 二、空白文、一行文、注音文、火星文、亂碼文、未滿50字文、錯字文。
: 三、任何傳達或鼓勵負面行為或思想。
: 負面行為: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者。
放生是佛教鼓勵的行為(至少很多傳統這樣認為),但是卻是法律不允許的事。
請問對這個議題的態度是?
: 負面思想:自殺、自殘等等明顯事項。
: 四、人身攻擊
: 1.明顯針對特定人士或族群。
: (衝著他人文章直接回文開罵,雖無指名道姓,但以回上一個人文章為主處理。)
: 2.明顯眨低字詞。
: (實際生活中,若你聽到會跑去法院告他公然侮辱或誹謗的字眼。
: 例如:白痴、有病、智障、該去看醫生、眼睛瞎了等等。)
眼睛瞎了算侮辱喔?在網路討論常常會遇到回文自己都沒看清楚的人不是嗎?
: 五、其他違規小動作:
: 5.1.冒充版主(ID或ID偽物),任意使用公告做為文章標題開頭。
所以id跟板主差很多沒有冒充可能性的板友就可以用公告了嗎?XD
: 5.2.不可回覆公告文。
那麼請問如果對於公告有意見這類對於板務的討論是一律以推文進行嗎?
還是另外改標題回文?
: 5.3.文章標題為"(本文已被刪除)"。
: 5.4.使用會令人引起誤會與不快的控制碼(來信檢舉),個人簽名檔則不在此限制。
: 5.5.故意擅改他人推文者,制造對方假言論,則違規。
: 5.6.模仿ID。
: 5.7.po文或推文,造成板面閱讀混亂,如:無意義空白推文、無意義自言自語等。
: 5.8.惡意連結(病毒或惡意java script等)。
: 5.9.未經同意公佈他人隱私(私人電話、住址、未能直接由id查詢到的一切資訊),
: →以上處理方式:板主或板友檢舉,初犯水桶一週,累犯二週再來三週,最多一個月。
: --
: 新增板規一(原板規十修改擴充)
: 針對板規三(原板規五)明顯定義
: 針對板規四(原板規三)明顯定義
: 板規五(原板規七)增加5.8及5.9
: ============ 黃區六與六之一 ===========================================
: 六、不得以任何挑釁、侮辱、針對性發言對待板友。
: 挑釁或辯論,由板主判定之。
: ☆將直接判定為挑釁的字詞☆
: 1.他○的
: 2."某人"真是有病
: (此處字詞會依「無爭議的判例」來新增。)
: →處理方式:
: 1.原po文者或當事者才可以檢舉,採不告不理原則。
這是嚴格的不告不理嗎?意思是,如果雙方都沒有提出任何檢舉,那麼無論言辭多麼激
烈,板主絕對不主動介入?或者是板主應該主動維持秩序,而把檢舉當作執法效率的補
充?(就像台灣警察會主動抓違停,但是也會受理檢舉違停來補充警察巡邏所未見處?)
另外,如果限定這條板規的受保護對象為板友,那麼以這次thismy被申訴的案件來說,
推文所指的邪師當然不會是板友而是隨佛,那麼如果依照這條板規的設計,這樣的
言論也不算挑釁侮辱板友了?
: 2.判定為挑釁字詞,警告一次並刪除。
: 3.警告二次者,水桶一週,累犯者二週再來三週,最多一個月。
: 六之一、過於激動條款
: 「同一人」針對「同一主題」,「同一天」發文或回文超過三篇。
: 板主將判斷「是否發展為幼稚園吵架程度」,將此一主題鎖文一天,冷靜冷靜。
: (此為學術討論,如果你有一天發三篇論文的程度,就夠強大了,可以停一下了~~)
: (辯論與挑釁有時乃一線之隔,與其苦等別人判斷,不如利用你的辯論方式,將
: 對方導入到紅區,對方馬上就被水桶了。如果辯論沒有這種能力,多加磨練吧!)
: --
: 板規六(原板規九)修改細節,並增訂判定為挑釁的字詞,增加「明確性」。
: 新增板規六之一
: 原板規十三(無故引戰)併入板規六中的挑釁
: 原板規十四改為處理方式
: ============ 綠區七八九 ==============================================
: 七、帶有廣告(與公認正統宗教有關、不拘於某團體,則不限)、含有商業訊息之文章。
: 諸如明顯是某某有招收弟子老師的blog、有不合理收費、某某新創宗派等等,
: 這些廣告及活動皆在禁止範圍,然板主認定為正統宗派則另特別處理。
所謂的正統如何認定?
妙禪是不是正統?蕭平實是不是正統?隨佛是不是正統?
如果板主執法已經先在心中有一個預設的「正統/非正統」名單,那不是與前面所說不斷定
正道外道的精神抵觸了嗎?
: 八、轉貼條規:
: 1.轉貼文若出現洗板現象,板主有權制止或直接刪文。
: 2.轉貼文須列明出處,若出自一個網址,則把文章整合在一篇,勿分幾篇轉貼。
: 3.不適合的轉貼文將於刪除。
: 4.法語直接收錄進『法語全集』,1~3天內刪除,想看的人可以自行到參閱。
: 5.轉貼法語或經文,要寫至少30字的心得感想文(寫在開頭)。轉貼活動及法訊等不必。
: 九、買賣文:
: 1.可以賣個人二手佛教書及CD,但是商業行為禁止。
: 2.如果到時候版面充滿買賣文,會另行討論禁止規定。
: --
: 板規七不變(原板規四)
: 板規八不變(原板規十二)
: 板規九不變(原板規十五)
: ============= 白區十~十三 ===============================================
: 十、分身帳號處理方法: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加重刑罰。
: 十一、所有於文章中顯示的暱稱與簽名檔,視同內文。
: (故所有板規諸如人身攻擊、挑釁等皆生效於此)。
: 依組務板規定,首犯者將於第一次由板主去信要求24小時內修改內文暱稱,否則判違規。
: 若已去信通知,下次仍犯一樣的錯,則直接判刑。
: 至於24小時不收信者,則視同放棄通融機會。
: 十二、修文
: 板主若覺得文章與標題不附、或略為覺得不妥,有權代為修改標題。
: 十三、看板文章管制
: 若發言對看板秩序造成影響,板主有權視情況輕重而自由心證制止或判規。
: 若不適當存於板上之文,板主有權視情況輕重而刪文。
: 13.1 亂板。
: 13.2 經板主勸告不聽,一再做同樣動作。
: 13.3 一再做任何影響看板秩序、和諧或影響板友的事。
: --
: 板規十不變(原板規八)
: 板規十一不變(原板規二)
: 板規十二(原板規十一)刪除12.2…原因:與板規五重覆
: 板規十三(原板規六之二)只留後3點…原因:與板規五重覆
: =======================================================================
: 檢舉方式:
: 1.所有超過兩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已屬結案,不再接受檢舉。
: (否則會出現挖出對方舊事以檢舉判決之事,弊病甚多。)
: 2.所有超過一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可再檢舉但不判決。(或從輕處理)
: (若該文章或推文確實違規,有一個星期的時間檢舉,
: 若一星期仍不檢舉,一星期後再檢舉,此是何因?故,例此條。)
: 3.請依以下檢舉格式,可以po文,也可以寄信給板主。
: 檢舉人:
: 被檢舉人:
: 所犯板規:(清楚指出第幾條)
: 文章代碼:
: 違規證據:(清楚列出對方的違規言論,不要叫板主自己去查去看)
: --
: 「福利及其他」先不列入(之後可以再討論)
: 刪除「判決條款一、二及三」
: ======================================================================
: 呼~~終於結束了!!!
: 如果你能看到這裡也滿厲害的,有問題意見可提出,視時間許可一一回答,
: 到下週二前會很忙,下週三就有較長時間,先告罪一聲~
: 大家一起加油,努力精進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7.8.218.12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uddha/M.1467786926.A.B13.html
1F:推 thismy: 板規寫好檢舉就會處理,沒檢舉就別靠夭,看來你還是不死心 07/06 16:16
2F:推 thismy: 別把板主當家佣,在底上喝話很容易,別搞到新板主也難做 07/06 16:17
3F:→ yogi: 我不認為板規應該規定完全的不告不理 完全不告不理就是會發 07/06 17:35
4F:→ yogi: 生我上述的狀況 什麼叫作把板主當家佣?是有人逼板主要扛責 07/06 17:36
5F:→ yogi: 任嗎?沒有啊。那既然心甘情願出來作板主 又為什麼要設計一 07/06 17:36
6F:→ yogi: 個奇怪的完全不告不理制度呢? 07/06 17:37
7F:→ yogi: 這個板的水量是有多到板主應該完全放棄主動執法的地步嗎?# 07/06 17:38
8F:→ yogi: 又,如果板主人力有限 又沒有說不能用檢舉當作執法補充 07/06 17:38
9F:→ yogi: 我不得不說 你作為一個現任板主 在一些業務執行的想法上很奇 07/06 17:40
10F:→ yogi: 怪。完全的不告不理制度以外,你發出徵求板主文一個小時以後 07/06 17:40
11F:→ yogi: 收到一封回函就徑自到組務板想直接任命,你真的太累了吧QQ 07/06 17:41
12F:→ yogi: 不過話說回來 一個人背好幾個板主的確辛苦啦XD 07/06 17:43
※ 編輯: yogi (77.8.218.128), 07/06/2016 17:45:00
13F:→ EvolutionWin: 近因也許是因為此前公告多次從來沒有人應徵吧 07/06 18:02
14F:推 thismy: O是大家的,你們竟然看了違規不檢舉,來怪板主?嘖嘖 07/06 18:28
15F:推 thismy: 你當板主是有領薪水的? 你們那麼多人連檢舉都懶? 07/06 18:28
16F:推 thismy: 你就只會在底下指責他人嗎?現實中你也這樣就麻頭大了 07/06 18:30
17F:推 thismy: 板規寫好了的不看,盡找板主麻煩,真是莫明奇妙 07/06 18:30
18F:→ yogi: 好吧 板規執行效果不彰都是板友的責任 板主最辛苦了 www 07/06 18:30
19F:→ yogi: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一個板主在面對認真的板務討論時為什麼總是 07/06 18:31
20F:推 thismy: 不告不理 在PTT 許多版都是這樣 我可以理解為什麼你會說一 07/06 18:31
21F:推 thismy: 定會戰另一邊,不要只想把自己的觀念灌在別人身上~~ 07/06 18:31
22F:→ yogi: 要用誅心之論在開嘲諷啦 快點卸下也好 07/06 18:32
23F:推 thismy: 我對藏在背後只會動嘴巴的人,不會有多客氣 07/06 18:32
24F:→ yogi: 很多板都是這樣 不表示這在佛法板這樣經常在爭辯的板就是合 07/06 18:33
25F:→ yogi: 適的制度 07/06 18:33
26F:→ yogi: 嗯 我也只能動嘴巴啊 你有權柄的人不作事 怪動嘴巴的人 這樣 07/06 18:34
27F:→ yogi: 跟那些政府官員怪學生佔領立法院有什麼兩樣? 07/06 18:34
28F:推 thismy: 你們對其他板主所用的施壓及道德枷鎖 對我不會起作用.. 07/06 18:34
29F:→ yogi: 看你這樣子對在體制內管道提出申訴的人嘲諷的態度 我也知道 07/06 18:36
30F:→ yogi: 大概我講的這些不會有用 07/06 18:36
31F:推 thismy: 當然絕對不會有用,你要遵守板規就遵守,不遵守就拉倒 07/06 18:38
32F:→ yogi: 我現在就是在討論板規啊。討論板規有違反板規嗎? 07/06 18:39
33F:推 thismy: 沒有耶,我有說你違反嗎?但我不會理你的提議,不遵守拉倒 07/06 18:41
34F:→ yogi: 我在談的不告不理又不是遵守不遵守的問題 這是制度設計的問 07/06 18:43
35F:→ yogi: 題。你不理沒關係 反正都要交棒了 只要後面接任的人有了解到 07/06 18:43
36F:→ yogi: 這個問題就好 07/06 18:43
37F:→ yogi: 你這樣子又嘲諷體制內管道提出申訴的人 又不重視板務討論 真 07/06 18:45
38F:→ yogi: 的退了也好 辛苦囉 07/06 18:45
39F:推 thismy: 為了新板主不被欺負,我會先掛一段時間。 07/06 18:45
40F:推 thismy: 那些想找板主麻煩的,以我的硬派作風全接下來 07/06 18:46
41F:→ yogi: 嗯 你也應該要先掛著 因為申訴案還沒結案耶。 不過你看看你 07/06 18:46
42F:→ yogi: 又開始對認真檢討板規的討論定調叫欺負嗎? (搖頭) 07/06 18:47
43F:推 thismy: 板規訂了好幾年還不想遵守 這樣新板主不被纏到煩死才怪 07/06 18:48
就說了這是制度問題 不是遵守不遵守的問題
用膝蓋想想 一個板友要如何不遵守不告不理? XD
yaqqq原文中有這麼一段:
講真的,有關佛的三個板,人數也就那麼幾個,是能吵到哪裡去,
吵來吵去不就那幾個議題而已。
(不過可能是本人沒管理過不知道吧!哈哈)
是啊,的確是這樣,那我真的很好奇,既然如此表示執行板規的業務量並沒有那麼大啊
為什麼一定要採取一個會影響法的安定性原則的不告不理制呢?
※ 編輯: yogi (77.8.218.128), 07/06/2016 18:50:55
44F:推 thismy: 看不懂執行了四年多的板規嗎? 07/06 18:53
45F:→ yogi: 執行四年多就是沒問題嗎?台灣戒嚴令還執行幾十年勒 07/06 18:54
46F:推 thismy: 板友連檢舉都不想幫忙,板主活該全部不可遺漏 同理心不錯! 07/06 18:57
47F:推 thismy: 那麼多板友一起,檢舉比板主的工作量何止百分一 都不願 咳 07/06 18:58
48F:→ yogi: 我沒說板主不可以有遺漏 我質疑的是完全的不告不理是否合理 07/06 18:58
49F:推 thismy: 所以我才說,在底下喊話的人最便宜,反正喊喊也沒事... 07/06 18:58
50F:→ yogi: 很遺憾你都已經當板主那麼久 對行政上的問題討論還是無法抓 07/06 18:58
51F:→ yogi: 到重點。 07/06 18:58
52F:→ yogi: 嘿啊 對申訴的人開嘲諷也是喊話對吧 07/06 18:59
53F:推 thismy: 若你在現實社會上也是這樣,我可以勸你 最好不要 07/06 18:59
54F:推 thismy: 社會上是公平法則 弱肉強食,不像在這裡有人當義工還被罵~ 07/06 19:00
55F:推 thismy: 這樣的態度出去一定吃虧,或死於辦公室政治,良心建議你 07/06 19:00
56F:→ yogi: 聽起來跟那些規勸學運抗議的口吻好像唷 :3 07/06 19:02
57F:→ yogi: 就事論事可能對很多人來說很困難吧 總是要用態度來模糊焦點 07/06 19:03
58F:→ yogi: 我也沒辦法。 07/06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