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msword (kingf)
看板Soft_Job
标题[徵才] 中央研究院资讯创新研究中心诚徵研究助理
时间Tue Apr 11 18:14:38 2017
徵才文请依照以下格式填写
****特别注意!****
有补休不等於符合劳基法
员工可请领加班费与或自愿补休才符合劳基法
"资料填写不确实"将删文处理
资料无法填写请站内信版主处理
若填写的资料有不实,公司将可能触及
伪造文书(公诉罪)
劳动基准法(行政处罚)
民法侵权(民事赔偿)行为等条例。
徵人公司与徵人主管与PO文者将负担相关刑事责任
本板将全力配合检方调查相关公司不法事证并必要时出庭作证!
以上阅读完毕请删除(游标移至最上方按下CTRL+Y)
公司名称,统编(中华民国以外注册可免填):
公司地址(填写详细至号):中央研究院资讯创新研究中心 台北市南港区研究院路二段128号
职缺: 全职研究助理
(多职缺可自行增加填写)
职缺能力经历要求:下列专长之一:程式撰写、伺服机管理、卡漫设计、行政业务
员工是否需自备工具? (是/否) :否
薪资(月薪):比照中央研究院全职研究助理标准,依学经历不同
薪资(保证最低年薪,必填项目): 31000X12 个月
年终奖金计算方式:全薪计算
****以下工时与加班费必填,不填删文水桶****
工时:
每日工作时间: EX:9:00AM~6:00AM (八小时)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时间: 8*5=40
雇主无明订之工作时间,如Remote等派遣性质工作
请徵才者需附上平时最大工时,不可超过40小时
超过需给付加班费,否则不得PO文
(需符合国订劳动基准法)
劳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不得超过四十小时。
前项正常工作时间,雇主经工会同意,如事业单位无工会者,经劳资会议
同意後,得将其二周内二日之正常工作时数,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时数,每日不得超过二小时。但每周工作总时数不得超过
四十小时。
(补休不算符合劳动基准法,需有加班费,否则仍算是违法)
(须符合国订劳动基准法)
**无须加班仍须填写加班费制度**
**可直接填写加班费比照劳基法,低於劳基法禁止发文**
加班费制度:
如雇主有使劳工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者,或单周超过40小时者,应依法给付加班
费,其标准为:(劳动基准法第24条)
(1)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3分之1以上。
(2)再延长工作时间在2小时以内者,按平日每小时工资额加给3分之2以上。
补休使用需员工同意,经录取员工检举无加班费,一律转发劳动部进行劳动检查。
工作环境与该职缺团队介绍: 工作地点 国立台湾大学 电机工程学系 软体测试实验室
工作福利:比照公务人员休假
公司分红与奖金:年终奖金1.5个月
公司介绍:中央研究院 资讯创新科技研究所是国内一流软体技术研究单位,
与国立台湾大学软体测试实验室有多年合作经验,诚徵研究助理,
进行程式设计、卡漫介面设计、并辅助行政业务。
人资或徵才联络方式:
王凡教授
国立台湾大学
电机工程学系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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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40.112.42.22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oft_Job/M.1491905680.A.24A.html
1F:→ benqm300: 专长之一,所以应该是徵行政业务。 04/11 19:07
2F:推 maxsho: 这是要徵实验室打杂的吗? 04/11 20:31
3F:推 mike7689: 基本上 研究单位不管徵RA或行政助理 都是杂工 04/12 21:47
4F:→ robler: 研究单位除了教授,其它都是杂工 04/12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