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Rock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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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公告] 自即日起,停止格式管制
时间Sat Dec 27 17:01:01 2008
1F:→ Lovetech:请恕我无礼说一句 写这麽复杂到底谁会认真看完 光是公告 12/21 14:00
2F:→ Lovetech:里一堆文章编码 难道板大认为自己在编条约还是公司契约 12/21 14:01
3F:→ Lovetech:虽说板规要清楚 但是太过详细反而适得其反 12/21 14:02
4F:→ Lovetech:十几条板规就已经很多 还加上条款、附则 那可考虑印成 12/21 14:04
5F:→ Lovetech:公文来传阅一下 ._. 12/21 14:05
我做事喜欢有条有理、明确、清楚,不行吗?
发布新的管理原则,
一并将其他会因此受到影响的公告宣布失效,这样也不行?
我都已经发布简明版了,
把比较详细的程序规定放在完整版,
让有需要的人去看,这样也不行?
我真的不懂你还要我怎样?
阁下这几句还有其他人的沉默,
真是令我深感「自己做到流汗,别人嫌到流涎。」
罢了,这个版我没能力管。
[20081227 21:12 补充]
以下针对 Lovetech 推文中指摘的「文章编码」部分为补充说明:
原公告里面的
#xxxxxxxx 是 PTT 的文章代码,又称为 AID 码,并不是我创的编码。
每一篇文章都有独一无二的编码。在查询讨论版的资料时,先按 #,接着输入该文章的
AID 码便可找到该文章。
过去大家在发文或推文中,若要引述其他文章,通常会请读者去看板上第 XXXX 篇,但
因为文章在板上的顺序可能会因为顺序较前的文章被板主、板友或系统删除而变动,故
当读者依指示阅读第 XXXX 篇文时,所看到的可能不是正确的文章。
但使用 AID 就不会有这个问题,由於 AID 是每篇文章独一无二的代号,因此绝对不会
有看到错误文章的问题(当然,若原文章已经删除就找不到)。
如果想知道某篇文章的 AID,只要在文章前面按下大写 Q 就可看到。
以上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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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44.32
6F:推 Lyon9:我推一下板主 12/27 17:01
7F:→ outofdejavu:啊... 12/27 17:08
8F:→ outofdejavu:推板主!! 12/27 17:08
9F:→ outofdejavu:很喜欢板主的「有条有理」... 12/27 17:10
10F:推 LucyMe:我喜欢版主 作很多事 之前的翻译板很没人气 12/27 17:20
11F:→ LucyMe:很多人只会批评 不愿意出来作事 或是出来作了後作不好 12/27 17:21
12F:→ LucyMe:在下位的人总是不懂在上位的难处 12/27 17:21
13F:推 BBMak:推版主的认真 12/27 17:48
14F:推 lovemoo:那请Lovetech出来担任版主,在您的带领之下相信会更好 12/27 19:11
15F:→ lovemoo:嫌东嫌西却不愿意配合最惹人厌 12/27 19:11
16F:→ lovemoo:推版主 12/27 19:12
17F:推 JimiHendrix:Lovetech当版主....我不敢想像...难得ptt有个很有条理 12/27 20:13
18F:→ JimiHendrix:的版,版主不要辞啦 12/27 20:13
19F:→ ni76:希望不是个意气用事。 12/27 20:46
※ 编辑: TheRock 来自: 61.228.144.32 (12/27 21:36)
20F:→ Lovetech:我觉得很奇怪 板主曾说不要怕得罪你 尽管说出意见 12/28 00:12
21F:→ Lovetech:说了又不高兴 那何必要别人建议你 我自己也有当Blog板 12/28 00:13
22F:→ Lovetech:板主 也曾以另一个哀低SixFeetUnder板板主 我是不知我管 12/28 00:14
23F:→ Lovetech:板有啥不好想像 连副板主都觉得你无法沟通而辞了职务 12/28 00:15
24F:→ Lovetech:难道这样很值得骄傲 什麽不懂上位的难处 我在不少站都 12/28 00:17
25F:→ Lovetech:当过板主 搞不好比上面发言的各位 还懂板主的难处 12/28 00:17
26F:推 johanna:我无法跟TheRock沟通那是我的问题 还请楼上请别拿这做文章 12/28 01:15
27F:→ Lovetech:好的 我知错了 反正我现在是破坏板面和谐的全民公敌 12/28 01:16
28F:→ Lovetech:一切都因我而起 我想这样讲应该很多人会比较满意 12/28 01:17
29F:→ Lovetech:大概之前批评板主严苛的言论都是我的幻觉 我想我最失策 12/28 01:18
30F:→ Lovetech:的是居然会相信幻觉 以为自己真的可以不用担心得罪板主 12/28 01:20
31F:推 hoyi:问题并不在於提出和板主意见不同的言论,而在於提出的态度和 12/28 02:24
32F:→ hoyi:有无更好的方案吧。这和得罪不得罪板主无关吧? 12/28 02:24
33F:→ rugalex:有没有做到理性讨论是差很多的.... 12/28 10:08
34F:推 easysmart:受听者愿广纳意见以补不足跟说者要没礼貌酸人是两回事吧 12/28 14:53
35F:推 takila:lovetech 你失焦了... 12/29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