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slaa (良心台派+正义DPP支持者)
看板historia
标题Re: [推荐] 李天豪的历史解说
时间Wed Sep 11 21:05:54 2024
: → moslaa: 任何历史频道,甚是学术论文,正确态度应该是当成 09/11 11:09
: → moslaa: 人家只是帮你初步收集资料,然後做出他的解读而已 09/11 11:10
顺这个话题,我推荐一个其实是刚刚看到的yt频道/影片,
虽然只看了一个,但呈现方式是我最喜欢的
1. 主题明确
2. 资料"内容"与"来源"清楚秀出,供大家立刻一起检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6eYyQjz0hg
这人似乎是PRC,但不知道为什麽他也研究了台湾
这影片有点杂,与台湾有关的段落是
00:23:35 某个早年曾来台湾的美国记者
00:34:08 台湾的第一个国际条约
01:13:00 布袋事件
他的结论诸君要不要同意,大家自己决定,不同意也没关系,
但个人很希望他的风格,讲话要附(最初始)证据,能够让大家於这里发文时借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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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216.137.2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istoria/M.1726059958.A.E58.html
1F:推 ccyaztfe: 可是common sense也需要附证据吗? 比如在论证人需要补 09/11 21:54
2F:→ ccyaztfe: 充蛋白质才会长肌肉,我还需要贴生物论文来佐证吗? 09/11 21:54
3F:→ A6: 你不需要补生物论文 但你需要补一个 可靠的来源说法 09/11 22:17
4F:→ A6: 这很正常吧 换到历史 就算是common sense 也要稍微提一下 09/11 22:18
5F:→ A6: 根据 不是也很正常??? 09/11 22:18
6F:→ A6: 而且现在很多common sense 不一定是对的 09/11 22:18
7F:→ saltlake: 一楼可以线上查阅我国法院判决文,看看一些法官在判决文 09/11 22:37
8F:→ saltlake: 当中写作判决依据的各种「常识」(common sense) 09/11 22:38
9F:→ saltlake: 自己论述中以常识称呼某证据没事,可当被质疑这所谓的 09/11 22:38
10F:→ saltlake: 常识的正确性时,自己准备好释明的材料了吗? 09/11 22:39
11F:推 Ryoma: 20年前的常识不一定是现在的常识,我的常识也不等於大家的 09/12 13:36
12F:推 kons: 这版应该很多人有这经验,写论文(研究报告)被教授当 09/12 17:55
13F:→ kons: 这句没注脚,这句内容是你自己推论的吗?论述在哪? 09/12 17:55
14F:推 kons: 写论文总不能说「众所周知」,长肌肉要吃蛋白质 09/12 17:57
15F:→ kons: 谁跟你众所周知,长肌肉要吃蛋白质,要不引用下注脚 09/12 17:58
16F:→ kons: 要不就写出你观察,总结的论述 09/12 17:58
17F:→ innominate: 请楼上附上被教授当的证据 09/12 18:55
18F:→ innominate: 真的要吹毛求疵来啊,以後这里发文,每一句话没有附上 09/12 18:57
19F:→ innominate: 出处就来当 09/12 18:57
20F:→ innominate: 以後就算你跟我讲人用两只脚走路我也要你附上论文证明 09/12 19:00
21F:→ kons0815: 这边是讨论,又不是写论文。如果你念历史系没被教授当过 09/12 20:43
22F:→ kons0815: 注脚,只能说你很强。我是不懂要我提证据干嘛 09/12 20:44
23F:→ moslaa: (搔头) 因为是我提倡讲话要附证据,我多说明一下 09/12 20:45
24F:→ moslaa: 这里所谓的证据,指跟验证主题有直接关系的证据 09/12 20:45
25F:→ moslaa: 比如说吧,假设要写文 主题是 电灯泡是否是爱迪生首先发明 09/12 20:46
26F:→ moslaa: 那就摆开相关证据,比如先定义什麽是电灯(定义建议看字典 09/12 20:47
27F:→ moslaa: 百科全书等),然後再找有无比爱迪生还找,又符合电灯定义 09/12 20:47
28F:→ moslaa: 的东西。这个过程自然不需要去举证说 这世上有电灯 有电 09/12 20:48
29F:→ moslaa: 有爱迪生这个人,因为这些不属於该文主题,且世上有电灯 09/12 20:49
30F:→ moslaa: 有电 有过爱迪生这个人 也属於常识范围。 09/12 20:50
31F:→ innominate: 既然这里是讨论,就不是论文。你要附上资料佐证来加强 09/12 21:26
32F:→ innominate: 你的论点是你的自由,别人认为这是常识也是他的自由 09/12 21:26
33F:→ innominate: 所以回应Kons ,既然这里不是写论文,你就不用拿论文 09/12 21:28
34F:→ innominate: 来扯,即便是论文也不是每一句话都要附引述 09/12 21:28
35F:推 leptoneta: 附证据只是用来提高你说话的证明力 没有也没差 09/12 21:56
36F:→ leptoneta: 至於要不要信我说的话 是你家的事 09/12 21:57
37F:推 kons: 给innominate,我只是说出求学时写论文对注脚的要求 09/13 10:15
38F:→ kons: 哪里有说版上讨论都要依照这个做法? 09/13 10:16
39F:推 zeumax: 附证据是让讨论更有意义,不然整天臭来臭去,你不无聊啊? 09/14 00:23
40F:→ zeumax: 臭完人又不会爽,你还不如去看片 09/14 00:23
41F:→ zeumax: 抓证据打脸人,比较好玩。如果让有人因此气到崩溃黑名单, 09/14 00:26
42F:→ zeumax: 你就跟我一样有很多机会看到他就臭一次 09/14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