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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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中国监察御史制度的防贪污效能为何?
时间Fri Dec 23 03:18:48 2022
恕删部分!兼论的能力我没有,仅就各项举例说明
※ 引述《kcj001 (kcj001)》之铭言:
: 一、既然有监察制度及御史,为何中国历代官场贪腐问题依旧相当严重
譬如东汉末期的桓帝、灵帝,"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
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後汉书)
"桓、灵卖官,钱入官库;陛下(晋武帝)卖官,钱入私门"(晋书)
曹魏一朝亦有谣言"欲求牙门,当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魏略)
可想而知,无异於现代政治,有付出总得有回收,到头来苦的仍旧是老百姓
於是有个司马直被要求缴300万,而感叹"
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
吾不忍也"(後汉书)
官职为皇帝公开允许直接用买的,则御史大夫、刺史即便察举非法
最後一关仍得由皇帝下诏进行处分,要是真搞下去,以後就没人愿意买了吧
: 二、有学者曾认为御史制度,实为官员用以打击政敌之工具
(曹)魏明帝时有个叫王观的,当治书侍御史,典行台狱
那时曹爽权倾一时,王观拒绝与之靠拢,便被爽哥的死对头-司马懿给提拔走了
: 三、曾闻御史本身也会收受一些官场陋习
《晋书》:"广州包带山海,珍异所出,一箧之宝,可资数世,然多瘴疫,人情惮焉。
唯
贫窭不能自立者,求补长史,故前後刺史皆多黩货"
当刺史前就已经很穷了,才愿意以吸瘴气的代价,来换取收贿的油水
: 四、若主政者因利益因素而不愿处理,往往也未能将贪官绳之以法?
只知道回避的实例还是有的,《汉书》载御史大夫萧望之举劾:"前为(韩)延寿所奏,
今复举延寿罪,众庶皆以臣怀不正之心,侵冤延寿。
愿下丞相、中二千石、
博士议其罪。」事下公卿.."
: 五、御史是否拥有侦查或调查事情的权力?
个人认为重点在於,需经由侦查过程来蒐证,《宋书》:"(侍御史)二汉员并十五人。
掌察
举非法,受公卿奏事,有违失者
举劾之"
另参考《魏书》:"汉安帝建光元年,辽东属国都尉庞奋,受二月乙未诏书,
曰收幽州刺史冯焕、玄菟太守姚光。推案无乙未诏书,遣侍御史幽州牧
考奸臣矫制者"
感觉考这字,就已经很有侦查意味了?
从汉到魏,侦查完毕後起诉,《三国志》:"辄勑侍御史收(成)济家属,付廷尉,
结正其罪",以上史料只能看出大略,详细情况有望版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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