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kata0911 (夏亚 阿兹纳布 )
看板historia
标题Re: [闲聊] ''东京大空袭''是合乎国际法的行为吗?
时间Sat Oct 30 20:10:08 2010
※ 引述《bismarck3025 (人生不如意十常九点八)》之铭言:
: ※ 引述《immaimma (棉花糖)》之铭言:
: : 前阵子在DISCOVERY有播当年的大空袭
: : 里面提到美军丢那个叫什麽燃烧弹的, 是不是不道德
: 10月2日国家地理频道有部「轰炸德国行动」的片子
: 里面的结尾讲得很透彻:
: 「我了解杀害和攻击平民不道德;
: 但盟军在二次大战可能做出的最不道德行为,
: 就是让自己输了这场战争。」
: 仅供原PO参考
这个问题应该从另一个角度思考
何以当时战争违反国际法
就现在的情况有联合国宪章
然而在1939年以前虽然有非战公约,但是签署国家有限,代表性也不足
不足以构成国际法中的习惯法
虽然有国际联盟,但是他对侵略或是战争行为没有相关审判的规定
那麽为什麽战败国要接受战罪法庭的审判
这是在现代国际体系自1635年成形後还没有发生过的荒谬事件
一次大战的主要领导人威廉二世再被推翻後在荷兰爽爽过到希特勒杀进去
那麽为什麽在二次大战後一定有一个「战罪法庭」
这个罪的法源依据是什麽?
也就是因为这个战罪问题
让中国在对日政策上始终觉得自己理直气壮甚至得理不饶人
但是说实在话
就国际法来看 当时罪之有
若拿今日的道德标准来看 无非又是以古非今
欧洲近代史上最可怕的侵略者拿破仑
被法国当成是民族英雄
以现代的道德标准来说 不也是个屠夫
国民党为拖延求胜开黄河口淹死大量居民亦复如是
而在纽伦堡大审 绝大部分的纳粹权贵没有遭到清算
所以有了1968年的德国学运(部分原因)
而大部分的军官也在因应冷战需求而被放出来担任顾问
在台湾也有白团的例子
由此看来那些审判 并不合法也不公平
所谓的战犯 究竟何罪之有
战败国 割地 赔款是正常之事,他国国内英雄崇拜又何须干预
(日本)(台湾)(ODA) (靖国神社)
回过头来看
平民轰炸大国皆有
没有什麽罪与过
也没有什麽高下之分
道德的问题就留给心灵上的罪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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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17.40
1F:推 leepingyo:国际法的永恒不定原则: 拳头大的就是对的! 10/30 21:06
2F:推 yattin:是"永恒不变"吧 @@|| 10/30 21:32
3F:推 leepingyo:阿 不小心打错 10/30 21:44
4F:推 undeadsin:对犯下的罪恶忏悔这种事情 等先活着回家再考虑 10/31 19:46
5F:推 panzerleader:大多数纳粹权贵都有入狱or处决 10/31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