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998877 (凯旋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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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父亲过世遗留近1000万卡债怎麽办?
时间Fri Jun 27 02:42:06 2008
我想直接回文,可能会比较清楚
今年一月继承法新法修正後,限定继承分为法定和意定两种。
若你弟於四年前,是未成年人
则现在仍可溯及既往的限定继承(继承法施行法第一之一条第二项,及民法第1153条二项
参照)
此部分建议您可以参考第1387期之司法周刊,林秀雄老师的文章(因此部分还太新,一般
坊间之教科书或资料,皆还尚未有之)
至於您的部分
您当时(四年前)若已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则又未在三个月内为抛弃继承(新法抛弃继承,已修改成三个月,民法第1174条二项参照
)
此部分较难解决,因为您已知悉自己为继承人,无法用知悉去争辩,应无疑义。
至於时效部分,信用卡费应该也无短期时效之适用
我想或许新的债务清理法看看能不能有所帮助
不好意思
好像也没帮上原PO什麽忙
但
藉此提醒各位,新的限定继承对未成年人保护甚周
及虽然发生继承之情形,总是令人感到难过,但自己的权益还是不要忘记方是!!
对了,再补充一下
您傻傻的装没收到信
法院接下来就会使用『寄存送达』(民事诉讼法第138条)
所以收与不收,其实结果相去不远。
※ 引述《ihate1nan (令人讨厌的我的一生)》之铭言:
: 4年前父亲过世
: 过世後14天我就当兵去
: 当兵数个月後才知道父亲生前有近千万的卡债
: 母亲当初不知道甚麽原因装傻不和我讲有这件事......
: 导致我无法及时办理抛弃继承......
: 但我一直没收到信用卡或银行向我催讨这些债务
: 去年我心里实在很担心
: 就去"联合徵心中心"查询我父亲和我的财产状况
: 结果是两人都没有负债 (真怪)
: 但在昨天我们收到邮局挂号领取通知信
: 同时寄给我妈 我弟 和我本人
: (但我妈户籍地不和我们一起 不知道为什麽会知道要寄到这)
: 上面提到根据民事诉讼法XXX条要我们领取
: 我妈去邮局看了一下这封信 但没有收下来
: 看得很匆促
: 里面有提到债权人 信封来是法院
: 只有看到这些
: 我妈不敢把信收下来
: 怕一收下来就完蛋
: 所以我妈叫我们装死不要理这挂号信 @.@
: 想请问板友
: 1. "联合徵心中心"查询的结果是100%正确的吗?
: 如果是正确,为什麽会收到这样的通知信呢?
: 2. 这可能是诈骗吗?
: 3. 我应该把信收下来 还是 装傻没收到呢?
: 4. 这会不会是信用卡公司伪装成法院通知信呢?
: 不好意思状况有点复杂
: 希望板友能够提供一些建议
: 大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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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4.137.106
※ 编辑: m998877 来自: 61.64.137.106 (06/27 02:48)
1F:推 richjf:如果弟弟限定继承後...不是全家都有同样的保障了吗? 06/27 04:02
2F:推 konny:回楼上 并没有此回溯只包含当时的未成年人 06/27 15:52
3F:→ konny:已成年人仍是概括继承 06/27 15:53
4F:→ maniaque:上面已经提到了,只有那种需要申请的,才会有一体适用 06/27 16:16
5F:→ maniaque:未成年的限定继承,并不会一体适用在同一顺位所有继承人 06/27 16:17
6F:→ maniaque:其实若不要害到次顺位继承人,应该要办限定继承而非抛弃 06/27 16:18
7F:→ maniaque:所以向之前就有整个家族都办了抛弃,结果第三还是第四顺 06/27 16:18
8F:→ maniaque:位的小孩漏报了,结果所有债务全跑到他身上了...... 06/27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