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emei (五岛海贼大将青方尾张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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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关於名主的问题
时间Tue Dec 20 20:45:12 2005
※ 引述《ilha (Formosa)》之铭言:
: 拥有田籍者谓之名主 不过我很好奇的是当诸如毛利、
: 织田等大名已经地连数国之时 田名登记上是怎麽记载
: 呢? 毕竟土地上实际耕作、运用的人跟成为领主的大
: 名们是不同的人 如果大名之地都以大名本人为名主
: 那麽在做税收、田贡、徵役时 不会有困扰吗? 因为
: 登记的都是同一个人
: 我想请教的是:
: 1.既然名主已经登记为各大名 那麽实际耕作住居之
: 人 他们的名字在田籍上又要用什麽名义去登记?
: 2.大名死後 新的大名继承时 田地的名主之名 是
: 否也需要作一次性的全部更换?
: 3.大名赐封下属之封郡、封城 是改其地、其城田籍
: 的名主之名呢? 还是仍保留原本大名之名 而做
: 某些特别的注记呢?
这个呢...名主并非大名等级的人物,而是介於庄园领主与一般百姓之间的上层百姓
而且名主一词所指的阶层主要存在於庄园制之中
到了庄园制已经解体的战国时代,名主一词应该极少出现(不敢武断地说完全没有)
所谓的名主,就是该「名」(田地单位)的年贡负担者
一般在解释庄园制的阶层领有关系时的简图大致如下:
位阶 成员 其握有之权利在史料上的名称
上层庄园领主 皇族、高级贵族、畿内大寺社 本家职
│
庄园领主 一般贵族、寺社 领家职
│
实地管理人 庄园领主派遣的管理者 预所职
│
庄园事务执行官 当地出身者或庄园领主派遣 公文职、下司职
│
缴税名册上的年贡负担者 当地的上层百姓 名主职
│
实际耕作者 当地的一般百姓 作手职
另外还有平安末期鎌仓初期时出现的「地头职」,负责庄园的治安
主要由武士担任,以位阶来说大概是与公文、下司相等
但随着武士势力的扩大,渐渐有武士身兼地头与预所
地头职也成为了武士阶层「侵蚀」庄园制的根基
「职」一字,不只代表职务,更重要的是其权利
本家与领家自然是收取年贡的获利者,而预所、地头、公文、下司也可得到一部份年贡
即使是百姓的作手职,也可视为是「耕作的权利」
这些「职」都是可以经由买卖转让的,甚至可以抵押借钱
回到原本的问题,虽然到了战国时代庄园制已解体
但若无视实际情形,将庄园制的构造套用到战国时代的土地领有型态的话
大名大约等同本家以及领家,故与名主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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