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寂寞上围35E(♀))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讨论] What is Law?
时间Wed Dec 2 11:13:17 2009
※ 引述《juotung (想飞)》之铭言:
: 连我这种对统独没兴趣的都会被他诬指为统派了
: 我想,你也并没有搞清楚状况
酒童果然只有在把对方成功拉进「法律专业语言游戏」时,才会看到他展现比
较「分析」、比较复杂,同时也比较清楚一些些的语言。这在我看来有点可悲
,但终究也可以算是一种「(强调专业化的)结构」下的产物、结果,所以可
悲归可悲,却也是无奈的。
我是觉得,与其被酒童误导陷进预设许多专业知识、专业「语用习惯」、专业
的规范性考量(如对法律从业人员来说重要的,某种特别的法律内部一致性要
求)的脉络中,不如还是後设,往後跳一层,来谈谈古老的法律哲学问题:
What is Law?
否则,当酒童说:
: 检察官的「不自然呈现」真的是你说的这个意思吗?
:
: 基本权的义务人是国家
: 不是你我,也不是结构
:
: 国民主权原则和你说的「形式的consensus」不太一样
:
: 你这个讲法是很危险的
: 我是说,在法律上很危险
: 你若非滥用了「结构」、就是滥用了「侵害」
等断言时,实在很难再继续下去。理由主要是因为这些句子牵涉到法律专业,
引用了许多法律用语。若没有其它法律人出来指正,其它非法律人基本上也只
能听酒童给出这一堆断言,就算他其实根本在唬烂。
从旁观察,就我粗浅的「法律学」了解,法律的确是一门专业;就名词使用来
说,许多的名词使用与一般日常用语已然有着显着的差别。比方说,「因果」
。我曾陪着我台大法律系毕业的小女娃儿读过几篇关於tort的案例文章,其中
有一篇提到一个概念:法律因果(legal cause)。 细节我并没有记得很清楚
,但我清楚记得的事情是:对法律人来说,会或不会被视为因果的东西,和一
般人或哲学家视为或不视为因果的东西,不大一样。其它如「过失」、「侵害
」、「(法律)事实」等法律概念,也和一般用语在使用上有着不小的出入。
这或许可以部分解释为什麽法律演进至今,变成一种需要「学」的东西。
如果谈的是法律哲学,那麽,当酒童说:
: 法律要保障的,是自由,有限的自由,而不是你的这种解放
: 而自由绝非你这种结果导向的东西,而主要是抽象的机会导向
的时候,其它人就有至喙的空间了。
是「谁」说法律要保障的,是自由,有限的自由?
是(假?)法律人酒童说的?是妖西说的?是糯米诺说的?
法律到底要保障什麽?
法律,到底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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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114.75.151
1F:→ frostfinger:还蛮好奇若有哲学的"外行人"用同样的方式质疑哲学知识 12/02 11:38
2F:→ frostfinger:妖西大会如何回应 12/02 11:39
3F:推 krisnight:哲学知识?可以举例吗? 12/02 12:15
4F:推 Esgibt:其实妖西/糯米诺/克李斯特这三人在屡次讨论/战中,已经尽力 12/02 14:57
5F:→ Esgibt:用更一般的叙述方式来进行讨论,而没有一昧地将自己学圈的 12/02 15:00
6F:→ Esgibt:种种"共识"与"简称"直接套进讨论中。 12/02 15:01
7F:推 Keelungman:哈哈, 用专业名词框人似乎不是妖西的习惯 12/02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