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Yoshi (我是妖西)
看板W-Philosophy
标题Re: [请益] 心理利己主义 导出 伦理利己主义 的论쌠…
时间Sun Aug 26 22:33:22 2007
※ 引述《IsaacStein (My Name)》之铭言:
: ※ 引述《A1Yoshi (我是妖西)》之铭言:
: : 我想我的确忽略了"permissible"这一种情况,而根据原波原文,他想说的应该
: : 也是这一种,故他说「道德上无关对错的行为」。不过这引出了我的一个问题:
: : 一个行为是可做的(或被允许可做的,也就是permissible),与道德关系何在?
: : 这种行为既不是道德上好的善的,也不是坏的恶的,不是吗?我想是因为这样所
: : 以你讨论到排中律。所以让我这问题在此打住,进入你的正文。
: 「S吃三明治」是一个无关道德上对错的行为吗?道德上的对错与道德上的
: 善恶又是总可以相对应到的概念吗?
「S吃三明治」我想当然是吧。我的意思是说,取这句话的最小(窄)意义,
这句话只是描述了一个主体表现了某行为。就行为描述意义来看,与描述物理
现象的句子是差不多的。
但「S可以吃三明治」或「S吃三明治是被允许的」就不是了,因为它可以化
约到「「并非S应该吃三明治」&「并非S不应该吃三明治」」这句子上头。
「S吃三明治」无法化约到(只)包含应然的命题。
: 仔细一点谈的话,S吃三明治是怎麽吃的?S是抢别人的三明治吃?还是乖
: 乖自己买三明治来吃?如果是前者,则S吃三明治是道德上错的,如果是後
: 者,那S的钱是自己用正当手法赚来的?还是S用抢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法
: 赚来的?如果是後者,则S吃三明治也是错的,但如果是前者,则S吃三明
: 治就会是「道德上对」的事情。
即使是「S抢别人的三明治吃」,这句话亦只是描述一个情况而已。「S应该
、不应该、可以抢别人的三明治吃」才是与道德有关的命题(或语句)。
换一种方式说,一个(可能)存在(已发生或未发生)的事件、事态是一回事
,这样的事件、事态或行为是对或错或可以做(可以发生)是另一回事。一个
事件事态要发生、要存在,不仰赖它是对或错。
有点像你说的,「应该」是用来描述命题的。
: 那麽你要说它不是道德上好的善的,也不是坏的恶的,或许可以这麽说,但
: 要说它是「道德上无关对错的行为」,这不免有点奇怪。
「道德上无关对错」这不是我说的,是原波说的。就字面上我想可以啦,无关
对错,因为该行为是可以做。
另外,我前文有提及,所有的行为都与道德有关--意思是说,都一定属於对、
错或可以这三类其中之一。我觉得这一点很重要,若这三者的选言没有穷尽
所有的行为,那麽之前的讨论结果可能就不是那样了。
: : 「S可以做X」iff「「并非S应该做X」&「并非S不应该做X」」
: : 也就是你说的「既非应该,亦非不应该」
: 这里有另一个问题。
: 我说「S可以做X」排除「S不应该做X」,而「『S应该做X』的否定」
: 没有排除「S不应该做X」,所以「S可以做X」与「『S应该做X』的否
: 定」两句在逻辑上不等值。
: 但我没有说的是「S可以做X」排除了「S应该做X」,因为事实上,「S
: 应该做X」蕴含了「S可以做X」,故「S可以做X」不可能排除「S应该
: 做X」。
有道理。
: 所以,「『S可以做X』iff『并非S应该做X』&『并非S不应该做X』」
: 这句并不正确。
: 「S可以做X」iff「并非S不应该做X」。
^
不
: 令 OA:it is obligatory that A.
: PA:it is permissible that A.
: FA:it is forbidden that A.
: 则,PA = ~O~A,FA = O~A,故PA = ~FA而非PA = ~OA & ~FA。
: 同样的关系在必然性的逻辑关系里也是一样,可能性不排除必然是,但排除
: 必然不;相反的,可能不则排除必然是,但不排除必然不。
OK. 有道理。而关於「做X」的否定可能有的问题,我想可以这样解决。
这里的否定要理解成「不去做X」,而这「不去做」本身是一种「做」,一种
动作,只是可能外显上与「X没有被做」一样,但意涵不同。这里的否定,并
非我前篇文所谈的「排除」,「做X」所描述的行为,集合上的排除。
不去做会导致没做,但两者不大一样。前者预设了某种主体能动(agency),
後者则只是纯粹状态描述(某事没有发生、没被做)。
: : 是A(某句子)描述了某(一类)情况,那麽,非A,基本上只是一种排除,排除
: : 了A,而同时与所以A以外的情况相容。相容在此的意思就是说,所有A以外的情
: : 况都可以使得「非A」为真。
: 如果你是这麽理解「非A」的话,会产生一个问题:A和非A不必矛盾!
: 为什麽这麽说?
: 令A:「陈水扁在2004年当选台湾总统」;令B:「吕秀莲在2004当当选台
: 湾副总统」。
: 根据你的说法:「非A只是一种排除,排除了A,而同时与所有A以外的情
: 况相容。相容在此的意思就是说,所以A以外的情况都可以使得『非A』为
: 真。」
: 那麽,B当然是一种A以外的情况,所以B使「非A」为真,但A与B并不
: 必然冲突或矛盾,故A与非A也不必然冲突或矛盾。
大致来说,是啊。
: 所以你在说「非A」时,你用的「非」不是「否定A为真」,而是「不用来
: 描述A」的意思,这就是我说的,你说的「(并)非」已经脱离了「否定」
: 这个用法的意思。
嗯....後头会说。
: 如果你的该句为真。
: 1. PA ←→ ~OA & ~FA P
: 2. PA ─→ ~OA & ~FA 1, Simp.
: 3. ~PA v (~OA & ~FA) 2, Impl.
: 4. (~PA v ~OA) & (~PA v ~FA) 3, Dist.
: 5. (PA ─→ ~OA) & (PA ─→ ~FA) 4, Impl.
: 6. PA ─→ ~OA 5, Simp.
: 7. OA ─→ ~PA 6, Contra.
: 最後一个命题表达的是什麽?是「若A是应该的,则A是不可以的」,这似
: 乎是一个明显的矛盾。一件应该的事怎麽可能同时又是不可以的事?而这种
: 情形在必然性当中一样发生,如果「◇A iff ~□A & ~□~A」,则「□A →
: ~◇A」就会为真,但这也是一个矛盾。
: 所以「可能」不排除「必然是」,同理「可以」不排除「应该」。
这里我同意。
: : 否定的对象,也就是到底是什麽被否定(排除)掉,并不清楚,第二,要不就是做
: : 最直觉的理解,你否定的是整个句子。但排除「S吃了荷包蛋」所描述的情况,以
: : 外的所有情况有无数多。
: 这里我认为你的问题还是跟前面一样,你把「并非」当成「不描述」,而非
: 「否定其真值」的意义在做用。
与其说不描述,比较贴切的讲法或许是「没有描述到」(在我们这个世界所发
生的某特定事态)。
: 很简单就可以区分两者的差别:排除「S吃了荷包蛋』所描述的情况以外的
: 所有无数多的情况当中,并不是每一种都否定了「S吃了荷包蛋」为真。
的确,排除「S吃了荷包蛋』所描述的情况以外的所有无数多的情况当中,并
不是每一种都否定了「S吃了荷包蛋」为真。而我对你这段话的理解是:
其它无数种情况,即使是真的(在我们这世界发生),其中多半还是无法告诉
我们,在这个世界有发生S吃了荷包蛋这件事,或这类的事。在这意义下我同
意你说「并不是每一种都否定」。在此我把「否定」理解成证明(某事不存在
)。
「S吃了荷包蛋」这句话描述到的是一堆元素事态,这些事态,分布在不同的
可能世界,甚至同一个世界的不同时间点。
我想了想,问题在这儿:
当我们说A&~A是矛盾句,两者不可同真同假,意思到底是什麽?
我想眼前关键还是会在~A的意思到底是什麽?
一般来说,"~"所否定(排除)的不是A所描述的对象的范围,而是A与世界
的关系。如果A正确的描述了世界,与世界有着这样的关系,那麽~A否定的
是A与世界有这样的关系。
这里很有趣。这意味着,当我们说"A"的时候,其实我们同时(意图)宣称了
A与世界之间有着正确的关系。事实上很多哲学家也注意到这一点,并且讲明
说就是这样。当我说A,我意思是A是真的。也因此,~A否定的是A与世界
有这样的关系。在此,否定一样还是某种排除的意涵:排除了语句与世界「有
」(或没有)某种关系。
而我上头的想法基本上把语句与世界的关系视为是描述性的。意思是说,一个
语句本身就有某意思,描述了某一组可能的事态。至於真或假,那只是再进一
步看该组事态中是否有事态的确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发生。
在这样的解读下,A&~A的确仍旧是互斥的,简单说就是,A所描述到的事
态集合与非A所描述到的事态集合没有交集。但在这样的解读下,A&~A的
确可以同真--两句各自所描述的事态集合中,都有事态发生在我们这个世界。
问题还是在於你到底怎麽看待那个"~"。否定,到底否定的是「什麽」?
采取不同的解读,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 假设S吃了荷包蛋以外,S也吃了热狗,那麽「S吃了荷包蛋」为真,「S
: 吃了热狗」也为真。所以在你对「并非」的诠释底下,虽然「S吃了热狗」
: 并不否定「S吃了荷包蛋」为真,但「S吃了热狗」却可以是「并非『S吃
: 了荷包蛋』」的意思。
: 因此,既然你对「并非」的使用已经脱离了「否定其真值」的意思,而仅停
: 留在「不用来描述该事态」,那麽当你用後一个意思来理解许多其实使用了
: 前一个意思的语句时,当然会产生许多问题。
大致同意。
: : 这样看的话,「S吃荷包蛋是可允许的」并不会等於「并非S吃荷包蛋--不是义务」
: : ,因为「W说谎」也是「S吃荷包蛋」这句话所描述的情况以外的可能情况之一。
: : W说谎是"not A"的一种可能情况。
: 而这就是其中的问题之一。
这应该不是「问题」啦。这已经是结果了。问题是到底否定可以或应该做怎样的解读。
: : 问题可以很简单。如果说A是一个命题,那麽它就有一个真假值。而对A的否定,
: : 整个否定句的真假值就一定反过来。
: 我同意你在这里宣称的「否定」的定义,但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它跟你在前
: 面所用的「并非」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同意。
: 「S吃了热狗」(被吃的东西不是荷包蛋)不一定跟「S吃了荷包蛋」的真
: 假值反过来,对吧?
以上都同意,故删之。
: : 顺道一提,其实这句话在中文里根本就不等价。因为句中的「那」会变成重点。因
: : 此听到的人可能回应:喔?不是这一朵啊,那是哪一朵花(是红色的)?
: : 所以否定的其实是「那个」,既不是花也不是颜色更不是什麽抽象的关系。
: 所以我认为你应该要把「与A(某命题)无关的其它命题」,和「与A(某
: 命题)真假值反过来的其它命题」两者分清楚,因为这两者意义不相同,你
: 不能混着用。
这个就不一定了。我觉得是否定的意义本身造成的问题。否定的确就是种排除,
但问题是,到底是「什麽」被排除?真假值?其它?
在二值的前提下,真被排除当然就只剩下假。所以也是种排除。
: : 是啊。但「应该」、「不应该」、「可以(做)」、「是」、「不是」,既不是宣
: : 称也不是事态,哪有真假可言?
: 看不懂。 @@
我的意思是说,一个命题一定有真假值,在这意义下排中。而上述那些不是命题。
但你所谓有些情况并不排中,意思是指某连言摆在一起不矛盾。
: : 事实上还有其它种。我是冲着你说的:
: : 行动主体和某行为之间必须要存在一种关系,叫做「物理上的可做」,上头所述的
: : 三种与道德有关的关系才可能存在。
: 什麽是「物理上不可做」的?例如(不晓得你有没有看过这个漫画或电影)
: 用死亡笔记本来杀人用以私自惩罚罪犯?
: 我们应该都会同意,用死亡笔记本杀人是物理上不可能的事情,物理定律不
: 容许我们仅在笔记本上写下另一个人的名字就杀死它。但我们依然可以谈论
: 这样一种幻想出来的做为(用死亡笔记本杀人),即使是物理上不可做的,
: 但它在道德上究竟是对还是错的行为。
: 我看不出来何以「物理上可做」是与道德产生关系的必要条件。
真的吗?重点是在杀人,还是在用死亡笔记本?
即使重点在死亡笔记本,真的进入道德判断过程所必须的,有可能是违反物理
定律的特性吗?
比方说,用死亡笔记本杀人不道德,因为被杀的人和杀人的人距离很远,被杀
的人连辩驳的机会也没有。这是死亡笔记本所延伸而出的特性,但这特性本身
是在我们这样的物理世界下可能的。
我觉得你举死亡笔记本是在偷渡。
你应该举这样的例子:
有一个外星球上头的人要生小孩需要凑足三种性别。
请问,在这样的星球上,地球上的劈腿不道德是否可以套在那儿?
你觉得可以吗?
另外,不要跟我说这依旧遵守物理律。在此我的物理律可以定义的广一些,包
含生物定律。劈腿有错,如果有的话,一个要件是人是只能也必须靠两性才能
生殖的动物。
如果说你对上述外星人道德问题的直觉是:那儿没有道德问题,我想,人类的
这种生物性限制会是人类有这类道德问题的基本原因(条件)之一。外星人没
有那样的限制,所以没有相映的道德问题。
我这样的推论稍嫌草率,毕竟我没深谈劈腿到底错在哪儿、劈腿是什麽,但引
直觉为主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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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2.12.2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