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ah (青花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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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北市首件主导公办更新及全国首件由市府代拆更新案完工
时间Wed Jul 10 07:56:33 2013
转载自 台北市都发局
北市首件主导公办更新及全国首件由市府代拆更新案完工
台北市再完工一件都市更新案,并有三项特色:
一、首件由市府主导且完工之公办更新案;
二、首件公办更新分回39户住宅单元规划作为公营住宅使用;
三、全国首件依都市更新条例第36条由市府代拆完工之更新案。
本案除解决了长年阻碍都市发展之问题外,也改善老旧社区居住品质,将可带动景美商圈周边地区办理更新契机。
更新处表示,本案位於罗斯福路六段、景美国小北侧街廓范围内,更新单元面积1,556㎡,公有土地占66.39%。该更新地区在办理重建更新前,多为加强砖造的老旧建筑,不仅环境窳陋,也未符合耐震标准,消防救灾动线亦未完善,公共安全堪虑。故由市府公开遴选实施者,以公、私合作方式打造安全优质的居住环境,完备消防救灾动线。同时,本案刻正办理嘱托登记相关作业,市府分回住宅单元计39户,将规划再添一处优质公营住宅,提供市民优质的居住服务。
另一方面,本案於事业计画核定後,尚有1位建物所有权人因认为权利价值被低估而不愿配合拆除作业,导致重建工程延宕,实施者依都市更新条例第36条申请市府执行代为拆除,市府依法定程序历经3次协商後仍无法与所有权人达成共识,为顾及多数所有权人参与更新权利并兼顾法理情考量下,於99年6月9日执行全国第一件依都市更新条例第36条执行之代为拆除案,拆除过程持续与陈情人沟通协调,当日顺利拆除建物并续行施工至完工,本案的实施过程在程序完备下创造多赢之典范。
更新处进一步表示,都市更新案涉及多方权益,市府必须审慎审查以保障权益。充分的协商沟通与对话,增进实施者与所有权人对彼此权利义务的了解与取得共识,系缩短都市更新整体作业时程的关键所在。因此,市府将努力协助各方协商对话合作,降低过程中之争议,持续推动都市更新,打造安全宜居之幸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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