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oo大:
关於回馈,这又是都市计画的一笔烂账。
首先谈谈您提到的北捷通车後周边居民的回馈,事实上有个「工程受益费徵收
条例」,房地产位在政府的建筑、改良工程(例如兴筑或修缮道路、桥梁、沟
渠、堤防、疏濬水道等水陆工程)之受益范围内,则依受益者付费之原则必须
缴受益费。但目前已停徵工程受益费。
确实还有土地增值税、房屋税跟地价税这三个税目,土地公告现值与房屋现值
是会跟着周边的公共建设调涨的。所以,事实上周边居民也因此会多负担一些
税,这应该是一种合理的回馈。但我必须说土增税这个税目所回收的税额与房
地产增值仍不成比例(公告现值与市场价格脱节已久)。
虽然我现在服务的公司一样拥有大量的资产,但我仍认为对财团课以工程受益
费仍有其必要,主要的原因在於「受益者付费」,而且以目前政府财政拮据,
实在很难再负担这些动不动以十亿甚至百亿计的公共建设,如果技术上能适当
的将部分成本摊给直接受益的少数地主,应属合理。
最後谈谈奖励机制,抱歉我并没有仔细研读过航空城的奖励机制,但以过去研
究自由贸易区的经验,其税费优惠应该包括了对或货物(关税)、对经营者(
房屋税、地价税、营所税)及对人才(综所税)的减免,个人基本上赞成这种
奖励机制。但税费减免只能作为吸引人、货、厂商的诱因,而非长期经营的手
段;长期经营还是需要靠设施的改善及效率的提升,如机场运能的扩充,通关
手续的减免与时间缩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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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这些「共襄盛举」的财团,已经在资本利得(股价、出售房屋/土地)
上赚了一笔,这是靠公部门投入经费建设所致,但收回来的税跟财团的营收根
本不成比例。
当年参与新市镇的建商,难道没有考虑到政策风险?总不能把这些风险要求政
府承担?这应该视为企业的经营风险,而由企业自行认列亏损并反映在营所税
当中,事实上也获得了部分的补偿。
公共建设的目的是在创造「全体」社会的最大价值,如果这个「全体」只是一
小部分人,那公共建设的正当性就有必要探讨。如果探讨後仍认为建设有正当
性,那就有必要在技术上回收一小部分人所获得的超额利润,因为这是这个社
会出钱(公部门预算)为他们成就的。
一个政策的失败,最大的受害者是全体国民,因为建设经费是来自於我们缴的
税金;但一个政策的成功,受益者通常不会是全体国民,例如北捷改善了台北
的交通,受益者或许可以算得上我这种客居异乡的南部乡亲,或偶尔来探访的
亲友,但毕竟都还只是少数。更何况航空城这种针对少数产业打造的建设,如
果没有一个适当的机制来回收少数人的超额利润,那公共政策的公平性何在?
我支持航空城这种可能可以改善台湾产业环境的政策,但政策除了效率面,公
平性更需要妥为探讨,台湾逐渐拉大的城乡差距,资源分配不公实难辞其咎。
※ 编辑: coalar 来自: 118.166.245.123 (12/13 15:26)
1F:推 ezpaper:请参考国父涨价归公的理论 你想的国父早就想到了 12/13 22:52
2F:→ ezpaper:只是台湾仅有做到一丁点而已 ex.增值税 12/13 22:54
3F:→ coalar:多谢指教,国父提出的是个理想,我这篇讨论的是落实的机制 12/13 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