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jc ( )
标题Re: [请益] 贩卖自制商用软体 该如何起步
时间Mon Aug 8 00:00:27 2022
小弟之前确实有签过类似的合约
记得是写说职务上的相关创作
着作权都属於公司
姑且打个比方好了
小弟在公司内的职务就像厨师
虽然职务内容包含定期想出新菜色
但小弟是下班时间制作出新款锅具
带到公司使用且推广
可以节省20%做菜时间
不过还是感谢Uzak大大
小弟应该去法律版问问
※ 引述《Uzak (常寂光)》之铭言:
: 你可能要去看一下当初和公司签的合约有没有这条
: 我自己和公司签的合约中有明白写出
: 任职於公司的期间任何开发出来的东西所有权都属於公司
: 不管是不是上班时间开发的都一样
: 如果私自拿去盈利公司完全可以告我
: 我印象中好像某个软体
: 开发者离职後那个软体才红的
: 结果被前公司提告
: 看看法律相关专版有没有人可以回答你的问题吧
: 这个版应该大部分人都不是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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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KADO: 你先离职自己开一家厨具公司应该比较没事,但你继续上班打 08/08 01:34
2F:→ TAKADO: 着厨师名号,又说本厨具适用於跟本饭店一样的料理烹饪流程 08/08 01:34
3F:→ TAKADO: ,去卖厨具应该有得吵了。 08/08 01:34
4F:推 Raymond0710: 但你还是利用了公司提供的厨房 食材 还有厨师 用你 08/08 02:42
5F:→ Raymond0710: 发明的厨具 来试做看看新的料理行不行 08/08 02:42
6F:推 tennyleaz: 不然换个身分上架到MS Store收钱阿, 08/08 13:18
7F:→ tennyleaz: 微软不公布作者真实身分。 08/08 13:18
8F:推 kurtsgm: 法律上的定义是怎样我觉得你还是去找律师谘询一下 08/09 01:27
9F:→ kurtsgm: 用其他产业来类比很容易得到错误结论 没有意义 08/09 01:27
10F:推 come: 你可以把它opensource 之後离职在卖 08/09 15:49
11F:→ come: 之前看过有人这样搞XD 08/09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