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7v333 (@@")
看板SAN
标题[情报] 论关羽之色
时间Sun Jan 10 23:23:41 2010
※ [本文转录自 SAN-YanYi 看板]
作者: a7v333 (@@") 看板: SAN-YanYi
标题: [情报] 论关羽之色
时间: Sun Jan 10 23:21:48 2010
内容截取自
http://games2.sina.com.cn/g_item/2005/6-29/1560/show.php?id=624143
跟前面是一系列的文章,因为内容过长,所以裁成比较短的篇幅,
分篇、转码、整理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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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羽之色
反方观点称“关羽为好色之徒”,而正方观点却说“男人皆好色
”,或“英雄本色”。
就笔者的理解认为,反方的“好色”一词,实带有贬义,而正方
的论点,颇有自嘲之嫌。
其实,如若“仅一次的为了自己所爱,而做出某种行为”,被称
之为“好色”的话。那麽,可以说天下人不论男女皆好色。
至於之所以引发此条争议,来自以下几条史料:
其一,关羽传注引蜀记:“曹公与刘备围吕布於下邳,关羽启公,布
使秦宜禄行求救,乞娶其妻,公许之。临破,又屡启於公。公疑其有
异色,先遣迎看,因自留之,羽心不自安。此与魏氏春秋所说无异也。”
其二,明帝纪注引魏氏春秋:“(秦)朗字元明,新兴人。献帝传曰
:朗父名宜禄,为吕布使诣袁术,术妻以汉宗室女。其前妻杜氏留下
邳。布之被围,关羽屡请于太祖,求以杜氏为妻,太祖疑其有色,及
城陷,太祖见之,乃自纳之......”
其三,《华阳国志先主传》:“初,关羽随先主从公围吕布于濮阳,
时秦宜禄为布求救于张杨。羽启公:“妻无子,下城乞纳秦宜禄妻。
”公许之。乃至城门,复白。公疑其有色,自纳之。”
很明显,第一、二条记载相差无己。而第三条记载则与其有三点不同:
其一,关羽随曹操围吕布于濮阳。(前为下邳)
其二,秦宜禄求救于张杨。(前为袁术)
其三,关羽的理由--“妻无子”。
相较下来,第三条记载与事实完全不符,而“妻无子”的理由太
不合情理。既然是因无子而需纳妾,则任何女人皆可,干嘛非得
要别人的老婆。何况这位杜氏当时也只生了一个儿子,不见得特
别会生。
不论从事情的合理性,还是少数服从多数的二比一比例,人们的
初步简单结论是第一、二条记载属实,无须理会第三条记载。可
笔者认为正是因为第三条记载错得太过离谱,下此结论仍属言之
过早。要研究这个问题先得了解一下此三条记载成书的先後顺序。
《蜀记》。作者王隐,字处叔,陈郡陈人。晋元帝太兴初(319-322年间)
与郭璞俱为着作郎,撰晋史。
《魏氏春秋》。作者孙盛,字安国,太原中都人。晋穆帝永和二年(347)
随桓温伐蜀。
《华阳国志》。作者常璩,字道将。蜀郡江原人。成汉官员。晋穆帝
永和二年(347)桓温伐蜀,降于晋。
三位作者中唯王隐的活动时间稍早,孙盛和常璩几为同时期人物
。然而三位作者不可能凭空捏造出同一件事情来,可以肯定在这
三条记载之前,至少还有一本书记载了此事。这本书很有可能就
是《魏氏春秋》中引用的《献帝传》。(因《魏氏春秋》中直接
引用《献帝传》,而非《蜀记》。可推知《献帝传》比《蜀记》
的成书年代更早。)
《献帝传》。撰人不详。前人沈家本据《御览-车部》引《献帝传》董
卓以地动问蔡邕事与魏志注所引《献帝纪》同,认为两书为一书。
《献帝纪》,作者汉侍中刘艾。
据献帝纪:为陕令。
据公阳公载记:初平初(190-193),为董卓长史。
据献帝起居注:兴平中(194-195)为侍中。
据张璠汉纪:建安元年(196),为宗正。(都许之前)
据袁宏汉纪:建安元年(196)封彭城相刘艾为列侯。(都许之後)
(另据武帝纪:“三年(198),冬十月,屠彭城,获其相侯谐。”
可知吕布领徐州後,罢了刘艾的官位,又另置彭城相。刘艾应於
被逐後返回朝庭继续做他的宗正。)
据献帝起居注:建安十九年(214),为宗正。
据献帝传:建安二十一年(216),为宗正,又使持节行御史大夫。
按此,我们首先假设《献帝传》的作者既是刘艾。那麽王隐的记
载也很有可能是从这里所引。然而不可思议的是为什麽常璩在已
有早於自己几十乃至上百年的王隐、刘艾正确记载,和降晋後有
可能见到自己同时期的孙盛正确记载的情况下,还要增改几个错
误上去呢?
陈寿(233-297)编撰《三国志》时是着作郎的身份,既国家所掌
握的资料他都可以看到。换言之,他手上所掌握的资料以一国之
力作为支撑,应为最多最详实的。
而此时王隐、孙盛、常璩三人的书尚未出世,他只能看到《献帝传》
中关於此事的记载。然而,在蜀汉资料极度缺乏的情况下,他依
然未采用此说,这是为什麽?
因其手中只此一本,无从比较,认为其不合理处太多,而弃之不用。
我们再假设《献帝传》的作者不是刘艾,而且作于陈寿过世後。
裴松之(372-451)受命于国为《三国志》作注。时上述四书皆在
其手,但他并没有直接采用《献帝传》,反而采用了《魏氏春秋》
中所引《献帝传》的记载,并在关羽本传中再一次采用《蜀记》
的记载,还在最後说“此与魏氏春秋所说无异也。”这又是为什
麽?
因其经过四书相对较後,认为孙盛所引的记载才是《献帝传》原
文。理由是手上还有一条王隐的记载与其相同,而且合情合理。
於是认为手上的《献帝传》可能因传抄致误,而常璩则受了错误
版本的影响。因此,才会婉转地采用孙盛的记载。但他又怕以後
手上有错误版本《献帝传》和《魏氏春秋》二书的人产生误解,
於是又在关羽传中引用了王隐的记载。而他最後那句话的含意我
是这麽理解的,既《蜀记》与《魏氏春秋》所说的没有什麽不同
,但不代表《蜀记》和《献帝传》所说的相同。
因此,《华阳国志》中引用的记载才是真正的《献帝传》原文。如下所示:
《献帝传》→篡改→《蜀记》→假
《献帝传》→篡改→《魏氏春秋》→假
《献帝传》→原文→《华阳国志》→真?
《三国志集解》言王隐其书殆是非参半矣。而裴松之直接於志中
罗列出数条孙盛所载与陈寿书不符之处,并评其“盛言诸所改易
,皆非别有异闻,率更自以意制,多不如旧。”
如此,则这两个人都有可能在看到《献帝传》中的记载後,以自
己的喜好或理解擅改两条地理、人物的错误。并大笔一挥,删去
关羽那不合情理的理由。使其成为自己认为较真实可信的样子。
於是,才有了今天大家的误会。
明代郑以伟曾愤然写了一首《舟中读〈华阳国志〉》诗:
百万军中刺将时,不如一剑斩妖姬。何缘更恋俘来妇?陈寿常璩志总私。
(自注:志载,关壮缪请於曹操,求纳秦宜禄妻。)
其实他错得非常离谱。首先,陈寿并未采用此条史料,是裴松之
作注所加。其次,我们应该感谢常璩保留下了所引原文,才使我
们今天能看清这一记载的真相。
注:此“真”是相对於《蜀记》和《魏氏春秋》的“假”而言,相对
於采用《献帝传》的原文而言。非是指“关羽随曹操围吕布于濮阳”
、“秦宜禄向张扬求救”、“妻无子”等才是事实的真相。而是想指
出原始资料上所载的事情其实是错误的,进而推断此事并未发生过。
要理解此点,可先设想王隐或孙盛在看到《献帝传》中的记载“初,
关羽随先主从公围吕布于濮阳,时秦宜禄为布求救于张杨。羽启公:
“妻无子,下城乞纳秦宜禄妻。”公许之。乃至城门,复白。公疑其
有色,自纳之。”
会怎麽想。无非有二:其一,认为其是虚构的,因其三处地方不合情
理;其二,认为其是真实的,只是《献帝传》的作者刘艾或撰抄此书
的人写错了。很显然,他俩选取的是後者(又或者王隐选取的是後者
,孙盛只是跟着他的步伐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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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7v333:还剩下两大段,明天再继续吧~ 01/10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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