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moon ()
看板MuscleBeach
标题Re: [讨论]健身房应该把巡场撤掉?
时间Mon Sep 16 09:14:36 2024
1.刑事部分
健身房有保证人地位,所以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很可能因不纯正不作为犯而被检察官起诉过
失伤害,但因过失伤害是告诉乃论,要看被害者有没有提告。
2.民事部分
a.是否健身房有民法的过失侵权责任有待厘清,如场所安全、训场配置等等,若有过失,
健身房仍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b.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七条,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时,要确保商品服务符合当时科技或专
业水准的合理期待,若违反须负损害赔偿责任。
3.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七条,授权行政院制定健身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
之规定内容,若违反则可依消费者保护法第56-1条,处三万以上至三十万以下罚锾。
另同条第四项明订,若违反其公告之定型化契约,该条款无效。
依照行政院公布健身房业者不得於合约中记载事项所示,不得记载订定当业者所提供之服
务与设备,造
成消费者之身体、健康、财产等损害时 免除或限制其赔偿责任。
故馆长即使契约明订会员无尽力而为之损害,不负赔偿责任,也因该条款抵触法律无效。
※ 引述《area51gold (运动员)》之铭言:
: 是这样的
: 刚好想到
: 这几天发生健身房危机问题
: 而且基本上
: 都应该是会员问题
: 我建议把健身房巡场撤掉
: 会员有出问题直接叫救护车
: 不需要场馆负责
: 如何?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F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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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2.100.10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MuscleBeach/M.1726449278.A.1DD.html
※ 编辑: jasonmoon (101.12.100.104 台湾), 09/16/2024 09:15:48
※ 编辑: jasonmoon (101.12.100.104 台湾), 09/16/2024 09:16:47
1F:推 boards: 【颤抖片】健身房会员险遭杠铃压颈窒息 馆长:这是我的 09/16 09:27
2F:→ boards: 问题吗? 09/16 09:27
4F:推 dakkk: 他那护杠要人家去借插塞 不知道怎用的人 还以为插塞坏了 09/16 09:37
5F:→ dakkk: 搞会员 09/16 09:37
6F:推 stone801118: 楼上 不知道怎麽用的人 以为坏了 他还敢躺上去卧推? 09/16 10:09
7F:→ j9145: 他大概连护杠架跟杠子的插栓是放在一起出借的都不知道吧 09/16 10:40
8F:推 Alimpidity: 要用这组比赛架要去柜台借插销 旁边也有说明 09/16 11:04
9F:→ Licheng0630: 可以主张217的与有过失?以及交易安全往来义务 09/16 11:19
10F:推 dakkk: 侵权行为之债的确可以主张与有过失 馆长说无责就太超过 09/16 11:37
11F:推 boards: 有没有责任 09/16 12:17
12F:→ boards: 是第三方要调查 09/16 12:17
13F:→ endlesschaos: 我在上一篇推文讲的概念跟这篇一样 偏偏硬是有人要 09/16 13:31
14F:→ endlesschaos: 帮馆长的无责宣言做昧於事实的护航然後再疯狂跳针 09/16 13:32
15F:→ XXPLUS: 那第三方都没出动的话,第四方的吃瓜群众在嘴啥甲乙方该 09/16 13:44
16F:→ XXPLUS: 负什麽责任?今天就算乙方自压获救之後心有余悸、极度不 09/16 13:44
17F:→ XXPLUS: 甘、充满愤怒、渴望补偿,又能对甲方采取怎样的行动呢? 09/16 13:44
18F:→ XXPLUS: 请各位自认不是法盲的吃瓜群众开口教教他啊,说不定他是 09/16 13:44
19F:→ XXPLUS: 法盲不懂这些就被馆长忽悠住了,你们不帮要谁帮? 09/16 13:44
20F:→ endlesschaos: 我在上一篇的推文就讲说不要听馆长法盲乱教啊 我讲 09/16 13:50
21F:→ endlesschaos: 了你进来靠北 现在又在呼告大家开口教 神也是你鬼 09/16 13:51
22F:→ endlesschaos: 也是你 包牌喊爽爽喔? 09/16 13:51
23F:→ endlesschaos: 你平常评论其它事情就是当事人了?就没有在吃瓜? 09/16 13:52
24F:→ endlesschaos: 在PTT讨论板叫大家不要吃瓜评论的人要不要先去确认 09/16 13:52
25F:→ endlesschaos: 一下精神状态有没有问题? 09/16 13:52
26F:→ endlesschaos: 这篇讲了那麽多实际法条可以依据了 这样不算在教使 09/16 13:53
27F:→ endlesschaos: 用者 看不懂文字可以先回去学中文 不要只会喷 09/16 13:53
28F:推 ka0927085443: 香肠~卖香肠~一份只要30元 09/16 15:13
29F:→ ka0927085443: 快来喔~高蛋白香肠 09/16 15:13
30F:→ jimmyfk: 最後还不是以法官的心证为主, 论述一堆只适合考试研究啦 09/16 15:58
31F:推 XXPLUS: 所以无法就事论事不叫喷难道是射吗?今天这位仁兄,不管 09/16 16:21
32F:→ XXPLUS: 是自己心甘情愿主动自己负责、不找其他人麻烦,还是心有 09/16 16:21
33F:→ XXPLUS: 不甘但又找不到方法扯别人下水最後只能被动自己负责,结 09/16 16:21
34F:→ XXPLUS: 局都切合馆长讲的这种情况你要自己负责啊!他哪里说错? 09/16 16:21
35F:→ XXPLUS: 还是你们已经不管本案,直接无限上纲到不管会员发生什麽 09/16 16:21
36F:→ XXPLUS: 情况,你都要自己负责?开始幻想起各种死人重伤植物人的 09/16 16:21
37F:→ XXPLUS: 意外情境了?连别家死过人也能拉过来扯馆长说错?一案归 09/16 16:21
38F:→ XXPLUS: 一案很难?这个CASE当事人如果不想自己负责,而且听了馆 09/16 16:21
39F:→ XXPLUS: 长公开说这种情况你要自己负责又很气的话,那你们就教他 09/16 16:21
40F:→ XXPLUS: 怎麽样让业者负责来打脸馆长啊,看要先去验伤还是啥的都 09/16 16:21
41F:→ XXPLUS: 行,总要讲个步骤吧?光列一堆法条说我给你依据了是有屁 09/16 16:21
42F:→ XXPLUS: 用?哪条适用本案、该怎麽用,你倒是说清楚啊。如果去验 09/16 16:21
43F:→ XXPLUS: 伤验不出一根毛,或是验出个喉咙皮肤轻微发红,请问可以 09/16 16:21
44F:→ XXPLUS: 拿哪一条出来打?诉求啥?肉体赔偿还是精神赔偿?真的闹 09/16 16:21
45F:→ XXPLUS: 上台面,民事法院会鸟你?舆论会放过你?最後不就又合了 09/16 16:21
46F:→ XXPLUS: 馆长那句话,这你要自己负责吗? 09/16 16:21
47F:→ illawang: 在这边讨论训练菜单动作饮食设备优劣大家比较有兴趣 09/16 17:09
48F:→ illawang: 法学大师们要讨论法条高来高去的麻烦去LAW板找人战 09/16 17:09
49F:→ SAMON5566: 会称消费者为乙方,隐含着自己是站在资方的立场来说教 09/16 19:33
50F:→ SAMON5566: ,事实上,定型化契约规范很清楚,出钱消费的才是甲方 09/16 19:33
51F:→ e2699096: 某两个帐号到底是收多少钱?风向带不动还在黑 09/16 19:59
52F:→ XXPLUS: 所以又一个搞错重点的,你搁这签约呐?谁说商家跟消费者 09/16 20:20
53F:→ XXPLUS: 永远都是对立的,还教训咧?馆长直播讲个大实话就叫教训 09/16 20:20
54F:→ XXPLUS: 消费者?这件事还不是单方面文字描述而已,是完整过程影 09/16 20:20
55F:→ XXPLUS: 片都给几万人看过了,请问这情况他如果认同你们的观点, 09/16 20:20
56F:→ XXPLUS: 也觉得不该自己负责的话,那该找谁负责?该怎麽做咧?还 09/16 20:20
57F:→ XXPLUS: 是你只能纠结别的网友在讨论过程中给他的代称是甲还是乙 09/16 20:20
58F:→ XXPLUS: 这种屁点大的事?你知道网路梗里对甲这字有别的含义吗? 09/16 20:20
59F:→ iamoldtwo: 09/16 20:50
60F:推 drummers: 那麽多实际法条,但就没有一条可以应用到本次 09/18 13:05
61F:→ drummers: 处理够快,设备也没啥问题,我很讨厌馆长讲政治,但他 09/18 13:07
62F:→ drummers: 的设备比其他健身房安全就是事实,要盯他我不反对,请 09/18 13:07
63F:→ drummers: 用相同标准去处理其他场馆 09/18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