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sacre (该换昵称了@@)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请益] 关於死刑与废死
时间Mon Sep 5 20:01:45 2011
支持死刑:有些犯人罪大恶极 应该求处死刑
支持废死:犯人有人权 法律是保障人民生命而不是剥夺人民生命
法律是为何而存在?? 矫正心态不良的犯人? 替无辜的受害者讨公道?
所以法律存在的目的好像会影响要不要有死刑
就我个人认知:
犯错的人应该要受到适当的惩罚 受害的人应该要得到合理的补偿
犯错的人受到的痛苦 = 受害者及其家属友人与整体社会遭受的伤害
限制条件:不能杀死犯人
合理的处罚:设计适当且合法的凌虐犯人使之遭受痛苦
实例:新加坡的鞭刑 可以让犯人不断的感到痛苦
运用小说里生死符的概念 让犯人活着但生不如死
上述的情况应该就能让 犯人得到应有的处罚又不用杀死犯人
受害的人应该也可以用类似保险赔偿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偿
受害的人得到的赔偿 = 加害人造成的伤害
如果这样做的话废死的争论就没有了 为什麽制定法律的人都不这样做???
而且除了死刑 也常常看有争议的判刑 例如:性侵犯 都是觉得刑度太轻
为什麽法律都不去强调怎样的刑度才合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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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8.72.76
1F:→ t110147:对国家而言,第一要务是维持秩序而非让加害人痛苦 09/12 22:55
2F:→ t110147:从这种观点出发的自然不注重被害人的愿望 09/12 23:00
3F:推 RIFF:对国家机器而言,第一要务是服从人民 09/13 23:03
4F:→ RIFF:【 犯法-->惩罚 】 这个逻辑链结真难以突破 09/13 23:05
5F:→ AndrewPublic:生不如死就是把人当工具,比起让人实际上不是人(死刑) 09/22 02:00
6F:→ AndrewPublic:使人生不如死,人不当人对待(凌虐)更违反人性尊严,更 09/22 02:01
7F:→ AndrewPublic:教宪法害怕。法理上如斯,立法者为何不这样立我不知道 09/22 02:01
8F:推 ymzk:用变态一点的惩罚 虐待到死 这样吓阻力应该够吧? 10/27 22:36
9F:→ ymzk:我是否太变态了一点=.=+ 10/27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