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zishan (Fuzishan)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请益] 法律精神的权力基础为何??
时间Sat Feb 27 00:37:33 2010
看到这个标题
刚好小弟也想提一问,是关於废死刑的
如果端看民意,我们可以发现台湾地区人民并不想废除死刑
但端看许多法学教授的论点,好像在法律的逻辑里位阶里,死刑是违反法律原则的
当分歧出现,法律的最高依循,到底是社会上的意见?还是学术界里的权威?
到底是社会创造法律?还是部分得人创造法律给社会?
个人认为 应该依循民意,毕竟多数人应该有权决定自己生活於的社会的理想蓝图
小弟不是法律系学生 所以很不专业,问题可能也很没sense...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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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没有唤醒个人的智慧,反而鼓励个人去因袭某种模式 因而阻碍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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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uzishan:The law was made for man, not man for the law. 02/27 01:52
2F:→ Fuzishan:楼上板块看到的 02/27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