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o (hi)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问题] 孙道存条款
时间Sun Nov 8 02:01:42 2009
(为杜绝义务人积欠巨额税款或罚缓不缴,却过着奢华生活的侥幸心态与不合理现象,政
府已参考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的规定,拟定禁奢条款,明定义务人欠缴税款或罚缓等各类
公法上金钱给付达一定金额,已发现财产不足又不足清偿所负义务,生活又超过一般人通
常程度时,行政执行处得核发禁止命令,禁止作特定消费及投资行为)
(报告财产他不报告,或者他不缴纳,这时候可以是他为故意不履行义务,可以限制义务
人住居或声请法院管收,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欠税的义务人过着奢华的生活,符合民众法律
感情)
我比较想知道的是
如果民事间的债务为甚麽不能引进类似条款
老实说看孙道存用龙虾刷牙,跟鸿源沈长声用鱼翅漱口
民众的法律感情还不是一样受到伤害
当然无限上纲到最後,只要欠钱的人可能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但这不正符合了社会正义吗?
也许执行上会有费用产生,我想如果债权人愿意支付管收以及行政等
相关费用,让执行费用不是问题的话,在法理层面来说
还会有甚麽其他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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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amo 来自: 118.168.73.228 (11/08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