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a (手上奥运会圆满闭幕...)
看板LegalTheory
标题Re: [问题] 德国平底锅击父事件
时间Tue Aug 26 10:57:56 2008
※ 引述《juotung (想飞)》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德国平底锅击父事件
: 时间: Tue Aug 5 12:38:10 2008
:
: ※ 引述《chelsea0903 (あらし)》之铭言:
: : ※ 引述《ffiva (小李)》之铭言:
: : : 这个好像和台湾那个邓某某杀夫案
: : : 一直都被相提并论
: : : 好像是说
: : : 正当防卫的'现在'不法侵害
: : 邓如雯杀夫案与德国平底锅击父事件不能主张正当防卫的缘故在於,
: : 杀夫与击父都是处於非侵害的情状下的反击。
: : 也就是说,长期受虐者是在被害人毫无防备时将被害人杀死。
: : 但是,邓如雯的辩护律师认为,长期受虐的行为人一直处於“持续性的危险”
: : ,也就是说被害人可以无时不刻地侵害行为人的身体法益,使其处於长期危险的状态。
: : 辩护律师认为,对於行为人而言身体法益的侵害并不是一个时间点,而是个时间线。
: : 在这个时间线上的反击行为都应该视为具有现在性的防卫行为。
: : 但是法官并不采认时间线这个说法。而是利用罪责来减轻邓如雯的刑责。
: : ------
: : 以上是老师教的,但是个人有点想法:
: : 像这种具有持续性危险的案例,很多都发生在家暴案见当中。
: : 如果参考过家庭暴力方面的专业书籍,他会告诉你受虐者是基於“生活被控制”的情状下
: : 才会忍受长期身体法益备受侵害的情况。
: : 例如行为人如果逃跑会被殴打、如果回手就会遭受更严重的修理。
: : 物质与精神上无时不刻受到侵扰。
: : 这是一种利用长期暴力所建立起来的牢笼,一种对行动自由的控制。
: : 在行为人的主观判断上,不成功的反击会回以更严重的身体甚至生命法益的侵害。
: : 而这样的侵害很有可能是维持数日、数周甚至更长,端赖施虐者的心情或者是哪一天
: : 受虐致死。
: : 这是与普通正当防卫情状不一样的地方,面对不认识或者是甚少接触的加害人
: : (如面对夜归的路上有人意图对女性性侵害),被害者在防卫的当时并不会考虑到
: : 日後是否会遭受到更严重的报复,而有勇气努力保全自己的法益。
: : 因此我并不赞同这类的案件单纯适用於仅考量“时间点”的正当防卫情状。
: : 因为基础并不合理。
: : 这是个人的小小想法,如果有其他大大要补充或指正非常欢迎。
:
: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 其实问题并不是出在「时间点」或「时间线」哪一个模型才是本案的侵害模式
: 无论哪一种模式逻辑上来说都站不住脚的
:
: 时间点的想法去诉诸一种不连续的时间概念
: 而除非你能告诉我法律上最小的时间单位是多少
: 让我们去抓那个瞬间
: 否则你再怎麽定格
: 你得到的终究还是「线性」的时间
: 且「时间点」的观念与我们行为论中的行为概念似乎是有冲突的
: 因为,除非「行为」是个不连续的概念,时间的不连续性才能与其互相配合
: 但一般的行为论中的行为
: 都是连续性的概念
:
:
: 而时间线的概念也启人疑窦
: 因为无论侵害的「状态」如何的真、如何的一触即发、山雨欲来
: 你终究还是得抓几个端点,告诉我从这里开始、从那里结束
: (97.1.1打过一次,97.12.31打过、98.5.30打最後一次)
: 然後想办法诱导我去推论在两个端点的中间段,侵害都一直存在
: (所以97.1.1 ~ 98.5.30都有)
: 换句话说
: 骨子里还是「点状」的时间
回顾了一下,我确定没讲过「时间点」,
应该不违禁反言......
拿警广的例子自以为方便理解,
不过却也的确易使人误解......
所以没营养的小小自我辩解一下......
我说的「瞬间」并不是牛顿-笛卡儿式线性时间观下的「时间点」。
如果将「现在」理解成时间的流与切点,
当然会产生前述的芝诺悖论,
而且仅仅将时间理解为外於观察者的客体,
不但不足以说明被社会行为论或目的行为论筛选过的犯罪行为,
也不能够解释刑法为什麽能处罚到行为人的不法意识。
: 所以说
: 问题是出在
: 「现在性」这样的观念
: 我们并没有发展出适当的语言形式与概念模型来完美的定义它
: 没有好的语言工具,这是问题的核心
: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在具体个案里面操作「现在」这个概念
: 你碰上了你就会自己知道自己认不认为这是「现在」
: 不会有问题
:
: 有了以上的前理解
: 就可以来看底下这个有趣的东西
:
: 我们反而是用「先後」来证明「同时」
: 例如A与B密接出现,我们可以建立AB的同时性
: 所谓的「现在」,其实指的是时间上的先後密接
: 典型的正当防卫就是这样在操作的
:
:
:
: 也可能用「同时」来证明「先後」
: 例如AB同时出现,因此A与B有因果意义上的密接
: 甲当乙的家教,乙的成绩在段期间逐渐进步,故之间有因果上的先後意义
: 所谓的「先後」,其实骨子里是由「同时性」建立的
:
:
: 发现有趣的地方了吗?
: 当你想要「同时」,你就要证明「先後」
: 可变的部份为密接的程度
: 当你想要「先後」,你就要证明「同时」
: 可变的部份为重叠的长短
之所以说辩解会没营养的原因就在於,
我还没那能力恰当说明「内在时间意识」(the consciousness of internal time),
所以我决定闪躲时间性的问题......
不过J兄的这段文脉多少有抓到「味道」,
但如果用「因果」、「先後」来理解,
恐怕又会重新落入笛卡儿认识论的圈套?
: 推 Augusta:刑法都明定是「现在」不法之侵害了,当然不可能是段期间。 07/30 21:55
: → Augusta:允许正当防卫能阻却违法的理由是那瞬间脆弱的人性为生物性 07/30 22:02
: → Augusta:所取代,变得没有处罚换取救赎的必要...... 07/30 22:03
:
:
: 我是觉得问题不是出在「现在」与「期间」概念上互斥(事实上也没有互斥)
: 而是这个期间「太长」了
: 我们看不习惯
: 如果这个期间短一点,说不定大家还可以接受
:
: 「现在」指的本来就不是「瞬间」
: 「瞬间」是没有「(刑法上意义的)行为」可言的
:
: → ahyang:唉...正是这个法益在玄... 08/04 01:08
: → ahyang:而且,「格开别人揍过来的拳头」这个行为又构成要件该当到 08/04 03:23
: → ahyang:哪个行为,所以需要以「正当防卫」来阻却不法? 08/04 03:24
: 推 Augusta:你可能得把行为论、构成要件与违法性的关系、禁止错误理论 08/04 18:00
: → Augusta:通盘而整体地想想...这不是我三言两语就能回答的...^^ 08/04 18:02
: → Augusta:法益侵害是後来目的法学追加来自圆其说用,我觉得应先搁着 08/04 18:06
:
:
: 所以说
: 如果Augusta概念中的「现在」不能至少是一个「侵害行为的期间」
: 而是指防卫到的那个瞬间
: 那这麽一来
: 「格开别人的拳头(而弄破他的皮肤)」这种东西
: 如何能够自圆其说这是在「防卫什麽」?
: 在那个点根本无法观察出任何侵害「行为」啊
:
:
:
: 我想
: ahyang应该是这个意思
:
:
: --
: 法律的乱源:
: 法官想当神
: 白痴想当法官
: 神想装白痴
: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 From: 203.204.89.235
: → ahyang:最後两句太多余了。我的意思不是那样,我的没那麽复杂。 08/05 20:43
: → juotung:唉...这年头要搞懂人可真不容易啊^^" 失礼了 08/05 21:29
: → ahyang:没什麽好失礼的啦。不过我觉得我说得很清楚啊,「格开别人 08/05 21:57
: → ahyang:的拳头」到底构成要件该当於哪个刑法行为? 08/05 21:58
: → ahyang:「划破别人的皮肤」这是你添加进去的。而且,A挥拳打B,B 08/05 22:01
: → ahyang:格开。这里所产生的「A的皮肤被划破」的风险,为什麽不是归 08/05 22:03
: → ahyang:因给「A挥拳打B」这个行为?B不格开A的拳的话,A的皮肤就没 08/05 22:04
: → ahyang:有划破的风险? 08/05 22:05
我只能补充,
连「罪刑法定主义」这词都被怀疑其实是日本人自德文望文生义发明出来的,
其他什麽「罪疑惟轻」也不知道是谁吊书袋从尚书引进当代刑法理论,
(想想好像也是日本人...)
这些衍义的概念即使到今日都还在理论与实务上尝试磨合。
「构成要件」是否有像学校或补习班教的那麽死板,
其实也是有待商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31.12
※ 编辑: Augusta 来自: 118.169.31.12 (08/26 11:13)
1F:→ ahyang:我还是看不懂最後三句。我明白「构成要件」有所谓的「不确 08/27 06:29
2F:→ ahyang:定构成要件」、「空白构成要件」等等在「适用」规范时可能 08/27 06:31
3F:→ ahyang:会有判断余地或者争议等等相类的状况,使得对各个案件的判 08/27 06:34
4F:→ ahyang:断可能彼此会有出入、不一致之处。但我不明白,适用规范时 08/27 06:36
5F:→ ahyang:,构成要件的「合致」与否,除了「合致」、「不合致」以外 08/27 06:36
6F:→ ahyang:还可以有「合致一半」这种不那麽死板有待商榷之处? 08/27 06:37
7F:→ ahyang:老话一句:怀孕就是怀孕,没怀孕就是没怀孕,没有什麽「怀 08/27 06:38
8F:→ ahyang:孕一半」这种事。 08/27 06:40
9F:→ Augusta:「刑法的规范文字」不等於「犯罪构成要件」...不过倒是满 08/29 01:28
10F:→ Augusta:多人混用空白刑法与空白构成要件......虽然当前最有效率的 08/29 01:30
11F:→ Augusta:方式是透过文字检验构成要件,但两者还是不同......文字可 08/29 01:31
12F:→ Augusta:以晕渲或拆析,但作为其内涵积淀的构成要件只有该当不该当 08/29 01:37
13F:→ Augusta:,误二为一,忽略构成要件的诠释学循环,这就是死板之处。 08/29 01:39
14F:→ ahyang:对不起,我放弃。我真的从头到尾都看不懂你在说什麽。 08/29 08:01
15F:→ A1Yoshi:真奇妙,我居然会在法理版读到我熟悉的意识哲学问题。 08/29 22:53
16F:→ A1Yoshi:还有,Zeno's paradox应该跟眼前问题的关系有点远啦。 08/29 22:54
17F:→ A1Yoshi:我建议不要因为Zeno一样提到时间点还有切时间就扯在一起。 08/29 22:54
18F:→ A1Yoshi:还有,笛卡尔认识论和上文我连不大起来,谁愿意教我? 08/29 23:01
19F:→ A1Yoshi:我想不管基础论融惯论或内在论外在论都得处理因果先後的认 08/29 23:03
20F:→ A1Yoshi:识论问题吧?而笛卡尔之势论,在此指基础论有特别在解释因 08/29 23:03
21F:→ A1Yoshi:果或先後上瘪脚吗?我没听说过耶。。 08/29 23:04
22F:→ A1Yoshi:还有一点:基础论(fundamentalism)还是很多知识论学者在 08/29 23:08
23F:→ A1Yoshi:扞卫欧。当然跟笛卡尔古早提出的模样不完全一样就是。 08/29 23:09
24F:→ A1Yoshi:啊啊~ 记错,应该是foundationalism,误植,改之。 08/29 23:18
25F:→ A1Yoshi:fundamentalism是宗教哲学理的玩意儿。 08/29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