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chschao (ZC)
看板HRM
标题[请益] 离职时以特休超比例原则使用扣薪
时间Fri Jul 29 16:11:11 2016
本人入职迄今,今年依公司规定享有17天特休.
预计106年8/5离职, 目前已使用16天.
因此於七月份工资结算时, HR单位仅核发70%当月工资给我.
理由为特休超休.
HR主张特休依据如下:
106年8/5截止上班日为149日
106年全年上班日250日
因此我至离职日所能使用的特休依比例原则为149/250x17=10天
我已使用16天, 16-10=6天特休超休
因此要从七月份工资扣除6天.
实际核发为 (20-6)/20 x N = 0.7N
[N=当月工资, 20=7月份工作日]
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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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tartbucks: 今年部分:按照在职比例特休。 要回去看到职的那一年 07/29 17:12
2F:→ startbucks: 特休是怎麽给的 07/29 17:13
到职那年是11月底, 当初是以14天做基准, 每满一年增加一天, 2015.12满3年
因此2016核予17天年假
3F:→ startbucks: 再来,如果是到职当下就按照当年特休给,工作规则中 07/29 17:14
4F:→ startbucks: 或是劳动契约 要注明超休的天数要如何处理 07/29 17:15
契约中并未规定超休天数如何处理, 只有规定未休完天数依比例原则给薪.
5F:→ startbucks: 您所提供的资讯,少了一些条件,无法判断是否"合法" 07/29 17:16
※ 编辑: zechschao (27.46.52.254), 07/29/2016 20:49:02
6F:→ kisdd: 所以你到职第一年即享有特休? 07/30 01:10
12年无特休, 13年才有14天, 14年15天, 15年16天, 16年17天.
※ 编辑: zechschao (27.46.52.254), 07/30/2016 09:13:00
7F:→ PTTouu: 首先你要先提供你到职日。这样才能核算你实际特休天数。另 07/30 09:50
8F:→ PTTouu: 外20-6是不对的。N为月薪的话。应该要用30-6或31-6才对。 07/30 09:50
9F:推 startbucks: 1) 如果12年有给特休 那就是优於劳基法 今年离职比例 07/30 14:24
10F:→ startbucks: 2)12年没有给特休13年才有,请看12年到职日 然後画图 07/30 14:24
11F:→ startbucks: 超休六天的部分要拿全月份天数 31 或是一个月=30下去 07/30 14:27
12F:→ startbucks: 扣..不能拿工作天下去扣 这样七月会变成日薪的算法.. 07/30 14:28
12年没给特休, 13年才给. 感谢S大回覆.我大概清楚该怎麽跟人资沟通了
※ 编辑: zechschao (27.38.139.173), 07/31/2016 16: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