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nsnikt (jnsnikt)
看板HRM
标题[问题] 签约
时间Tue Jan 15 21:15:36 2013
看到最近新闻闹得很大的制服事件,任职的公司也有类似情况
刚进公司的时候要离职的同事请我接下她的制服 (订做一套2万多块)
当初设定就是希望能够待2年 所以也没多想就答应了
结果,公司请我签了一份合约内容是制服费用由公司及个人分摊各一半
如果服务达2年可不用付费,但如果有离职、资遣都要偿还未满期限所分摊的费用
当初签名之後才知道价格是以原价计算,提出异议结果被被拒绝了
另外,去年公司以教育训练(国外)知名,但实质上是要我们去当翻译跟招待厂商(一起去)
要求我签约也是两年,而且是从出国当月起算 5天 15万
合约上当然对出差之字未提仅写上教育训练, 因为已经有先前的前例太害怕
况且金额有明显浮报(原厂提供免费实食,宿 而且来回机票也才3万)
所以没签,但是 另外一位同事还是签了,现在想离职也怕公司要讨钱
想问问,公司以上两种签约的条款是合法且具效力?
另外,若需要协助协商, 劳工局或是又其他单位可以帮忙协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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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25.230
1F:→ maosun:纯好奇怎麽样的衣服一套要2万多... 01/16 09:49
2F:→ Jnsnikt:纯羊毛= =但是説实在真的没必要 01/16 13:32
3F:推 OxfordGOD:制服太贵了~ 而且你是接了前同事的制服 为何还要签约~? 01/23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