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yoso (Amon)
看板HRM
标题Re: [问题] 请问薪资算法是否正确?
时间Sun Sep 11 14:20:13 2011
劳基36条 劳工每七日中至少应有一日之休息,作为例假。
劳基39条 (假日休息工资照给及假日工作工资加倍)
第三十六条所定之例假,工资应由雇主照给。
^^^^^^^^^^^^^^^^
要看规划36条的七休一不限周日~周六
举个例子约定为工资为计月如果一个月内上班周一~周五,周六日休假
那又以本薪/30*出勤天数(大约22天)的话就会抵触39条
罚则看劳基79条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劳健保扣除比率
劳保:员工20%,雇主70%,政府10%
健保:员工30%,雇主60%,政府10%
如为投保单位(雇主)应为负担而要劳工负担
罚则
(劳保)
看劳工保险条例第72条
投保单位未依本条例之规定负担被保险人之保险费,而由被保险人负担者
,按应负担之保险费金额,处二倍罚锾。投保单位并应退还该保险费与被
保险人。
(健保)
看全民健康保险法第84条
投保单位未依规定负担所属被保险人及其眷属之保险费,而由被保险人自
行负担者,投保单位除应退还该保险费予被保险人外,并按应负担之保险
费,处以二倍至四倍之罚锾。
※ 引述《dream2007 (想坐上时光机)》之铭言:
: 板大们好~
: 我想请问公司薪资算发正确与否
: 因为公司是以本薪/30*出勤天数(有打卡才算,周末不算出勤)
: 也就是假设这个周末休两天就会少两天的薪资
: 请问这样的薪资算法正确吗?
: 又公司劳健保皆须自己负担这样是正确的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9.172.87
1F:→ dream2007:谢谢s大回覆~下周会再询问=)pt版的温馨让人好开心~ 09/11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