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irl (希望)
看板HRM
标题[问题] 关於调整员工薪资计算问题
时间Mon Mar 22 10:42:32 2010
问题:
本公司为才艺班性质机构,聘请专任授课老师有寒暑假,通常各为2-3周,
原发薪方式为全薪,亦即虽不上班,但仍发给全薪。
未来,我们希望寒暑假各减少每人1周的薪资作为绩效奖金,
但讲师领取薪资若低於17280保障薪资,仍给予保障(除非其身份为兼任讲师)。
因讲师为一年一聘,公司若於签约前3个月公布此办法,
新的合约上也注明此薪资计算方式,
新的聘任时间生效後才正式调整薪资计算方式。
(不想续约的讲师不签续约,即不续聘)
以上,不知这样是否违法?!
再麻烦各位HR先进回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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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2.125.148
※ 编辑: swirl 来自: 211.72.125.148 (03/22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