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作者l15656t (大螃蟹雨)
看板Employee
标题[讨论] 新合约不合理,想离职,算自愿或资遣?
时间Fri Oct 26 11:01:38 2012
妈妈是私立幼稚园老师,工作4年多,快满5年,
之前未以书面的方式签定「不定期契约」,
经过几个月前一堆员工有意的乱搞,拿了一堆遣散费走人之後
现在园所稍稍安定,老板就说:「劳基法都是在保障劳工的」
然後拿出了一份我觉得是在「保障老板」的合约要大家签,
内容大致如下
一、甲方聘任"已"方担任专任教师一职,聘期为(....略),
甲方随时提供乙方教学相关资讯及在职进修机会。
Q1:之前未以书面的方式签定「不定期契约」,这样仍算是「不定期工」?
怕签了这份契约就会变「约聘工」,关於两者间的权益问题,还没时间查明。
二、於合约期内,甲方发现乙方无法胜任其工作时得依状况通知乙方,终止合约。
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遣散费一万五千元整
Q2:所谓「无法胜任其工作」,其法源依据似乎为劳基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然其後段关於
遣散费一律15000元的部分,却不合劳基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一旦签了这份合约,遣散费
部份即生效?还是因不合法,所以签了仍无效?
三、合约期间,乙方不得自行更换任教时段及班级
四、乙方除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之意外,否则不得中途解约欲提前解约甲方有权向乙方
要求违约金两万元整。
Q3:政府的网站上提到,在於当违约金与工作收入或性质显然过高或不合比例时,是可以
向雇主或法院请求酌减的。劳工得依民法252条之精神向法院请求酌减至合理金额,因此
不一定要赔偿雇主显不合理之离职违约金的。我们要如何判定其金额合理与否?
五、合约期满如甲乙双方无提出解约者,本契约自动延长一年,契约内容继续沿用生效,
双方或任何一方不愿续约时,得於合约期满两个月前通知对方。
六、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本合约所附各项管理规章,另一方得以随时解约,违约一方
不得要求赔偿。
(根本没有给管理规章,哪天突然拿出来,就说员工违约?)
七、本合约经双方签名後,"及"生效力,各执一份为凭。
八、每月缴交200元福利金,中途离职不退(含合约满)
Q4: 私立幼稚园,也可以适用「职工福利金条例」?只是小幼稚园,不太可能有第五条所谓「
职工福利委员会」。想以此主张其违反职工福利金条例相关规定可以吗?
九、因职务需要,必须接受调动上班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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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老板一直逼妈妈签,说大家都签了,就剩你们几个,不签以後就没有年终跟年中的奖
金、出国等原有的福利。
Q5
A:如果妈妈因为合约不合理不想做这份工作了,可以依劳基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请求资遣费
?因为我们根本没有「签」这份新合约,过去也未以书面的方式签定任何劳动契约
B:如果可以,是要依第一项第一款或是第六款?不太了解第一款之意涵,甚麽「虚伪意思表示」
C:同条规定「劳工依前项第一款、第六款规定终止契约者,应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
日内为之。」,其中的「知悉其情形」是从何时开始计算?老板拿出这份合约要给妈妈签
的时候就开始算?还是等现在我们向各方谘询完之後,了解其合约不合理时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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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可以理解老板被员工恶搞之後想要签合约的心情,
如果是合理的合约,其实对双方都是一种保障,
现在最怕的其实是合约中的第二条跟第六条,
如果真的被迫签了,真的会生效?
其余合约中的要求,如果员工不满意,我觉得可以双方协商
但是老板说要开会却一直放鸽子,只有私底下一直传话说不给你们福利
看妈妈最近心情一直很不好实在难受
帮人收了员工的烂摊子之後,
好说话的员工反而有可能因为自己受不了新合约离职
最後一毛钱都拿不到
Q6:在向各方询问时,还听到了有关「定型化契约」的概念,
因为这是全体员工都签一样的?
定型化契约的规范会比一般契约严格?
如果从这里有甚麽规定可以保障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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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最近将托儿所的名称改变了
有人说这样可能悄悄的换负责人,变另一个公司
上网找不到要去哪里查询是否换负责人,
目前更名後统编还是一样,不知道是还来不及换统编,还是怎麽样
现在这份合约,仍然是用旧园所名称、负责人、统编来签的
所以好像也不能主张说因「事业单位改组或转让」时不想留用,请老板资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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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一下,发现字数好多,我的问题也多,
感谢耐心看完的各位(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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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5.224.219
※ 编辑: l15656t 来自: 118.165.224.219 (10/26 11:12)
1F:→ yl013:如果是不定期契约,应该只会订有开始聘用日期 10/27 14:22
2F:→ yl013:当初虽然没有书面契约,但仍然是有契约关系存在 10/27 14:23
3F:→ yl013:我想应该可以用雇主为虚伪意思表示"吧 10/27 14:24
4F:→ yl013:因为当初聘用时所约定的条件和事实已经不相符了 10/27 14:25
5F:→ yl013:另外30日是从得知契约内容开始算 10/27 14:26
7F:→ yl013:依这个判决来看,员工可不签新合约,继续以旧约定为之 10/27 14:37
8F:→ yl013:若是签了,也依新契约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即表示同意新契约 10/27 14:38
9F:→ yl013:若老板态度强硬,建议向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申诉 10/27 14:39
10F:推 morrischen2:感谢y大 10/27 15:13
11F:→ l15656t:非常谢谢y大的回答,星期一可能跑一趟劳工局询问细节! 10/27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