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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建教生专案劳检 6成企业违规
时间Tue Nov 22 16:32:25 2011
转载自自由时报 2011年11月22日〔自由时报记者颜若瑾、胡清晖、廖千莹/综合报导〕
教育部与劳委会今年5月进行「一百年度建教生专案检查」,
共抽查五十家招收建教生的合作机构,其中违反罚则部分共30家,
违反家数比率高达六成。
全家盟吁速通过立法保障权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昨初审通过政院版
「高级中等学校建教合作法草案」及
民进党立委黄淑英等人拟具
「建教合作实施及建教生权益保障法草案」,
但两案名称与条文均予以保留,送交院会,二读时需进行朝野协商。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理事长谢国清表示,建教生被当成廉价奴工时有所闻,
呼吁务必在本会期通过立法。
教育部次长林聪明在答覆立委质疑教育部与劳委会如何因应建教生遭剥削情事时,
提出劳委会一百年度建教生专案检查结果报告。
该份报告是劳委会在今年5月,
依据教育部、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提供招收建教生事业单位名单,
依据劳动基准法与劳工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抽查美容美发业15家,观光餐饮业15家,
批发零售/超商业十家,及汽车/制造业/影视业10家,共计抽查50家。
教部视情节扣减建教生名额
其中,违反罚则部分计有30家,违反家数比例高达六成。
违反法令者共计60件,
其中违反劳动基准法共计55件,
违反劳工保险条例共5件。
违反条文比率最高者,
是雇主招收建教生时没有签订书面训练契约,
或签订书面训练契约却未送主管机关备案,共计19件,占受检家数比率38%;
其次为依规定应放假日却未予休假,共计12件,占24%;
正常工时违反法令规定、未依规定置备劳工出勤纪录表,
以及每七日中未依法给予一日休息例假,各计5件,占10%。
林聪明说,教育部於今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
进行「教育部一百年度办理建教合作教育访视工作」,
计画访视43间学校、100家机构,
包括去年访视结果列为四等以下、接获投诉的公司,
结果将於12月底完成;如果学校与违法厂商合作,
教育部会视情节扣减学校的建教生名额,严重的话,学校可能被减班、扣减奖补助款。
7月以後违法 将公布企业名称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长陈慧玲表示,劳基法修法增订公布违法企业黑名单已在7月生效,
因此,
7月以後的违法案件,若经调查确定违法,将公布企业名称。
教育部中部办公室第三科科长韩春树指出,通常建教合作违法情况包括超时工作、
未足够休假、劳工和建教生未达4比1,以及企业未依规定报备「训练契约」等。
韩春树说,若学生在合作机构受到不平等对待,
可打申诉电话:(04)37061312、37061314、37061305。
(编按1:此为教育部申诉电话,非劳工行政主管机关的申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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