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gy1188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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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爆卦] 台湾劳工"奴性"太强的八卦
时间Sat Mar 5 23:37:30 2011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DSb2gyq ]
作者: bogy1188 (你好)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爆卦] 台湾劳工"奴性"太强的八卦
时间: Sat Mar 5 23:02:51 2011
http://tinyurl.com/4qurmqd
宪法保障人民的结社自由,其中也包括所谓劳工组织及加入工会的『同盟自由』,但是众
所周知的,台湾企业或工厂中的实际状况经常是:
- 劳工不敢组织工会,因为害怕资方打压,甚至可能面临被解雇的命运;
- 劳工鼓起勇气,真的挺身组织工会以维护权益,结果,资方也真的毫不犹豫的打压,调
职或解雇主要的发起劳工;
- 就算工会成立,资方用许多的方式企图阻挠工会的正常运作,例如对於参与工会活动
的劳工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待遇;
- 更糟糕的是,前述问题不是出现在少数的企业中,而是极为普遍的存在於各行各业,
更严重的是,规模庞大、知名度高、社会形象佳的大企业,通常也都在这样的行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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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不当劳动行为裁决机制—劳委会通过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办法草案
http://tinyurl.com/4kjrn3k
简单的说,劳动三法5/1施行後,工会受到的保障会增加很多,
对於资方打压工会成员或拒绝和工会诚信协商者,
劳工可透过新劳资争议处理法的裁决制度争取公道,
资方对於工会成员的违法解雇等其他不利益待遇将来依法都是无效的,
只要经过裁决认定资方违法,裁决等同判决,
并且根据劳委会的乐观估计...裁决期间大概
84~134天(算快?)
另外大家最关心的重点之一,罚则和公权力的部分,
1.
对工会成员打压(解雇、减薪等)者经裁决可处雇主
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
以下罚锾。
2.
裁决可以命令雇主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恢复原职或恢复薪水等),雇主不听命令
的话,得再处雇主
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其中两种严重情形还可以
令其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者,得按次
连续处罚。
3.
如果工会要和资方协商被刁难或置之不理,裁决可以罚处
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以下罚锾,也可命令雇主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强迫雇主协商?),不听话再处
新台币
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令其限期改正;届期仍未改正者,得按次
连续处罚。
法条部分在工会法第35条、团体协约法第6条,劳资争议处理法第四章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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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裁决还是可能受到雇主诉讼的挑战,但劳工申请裁决无成本(免费),雇主不服
裁决的话要起诉是资方出诉讼费,多少对於中小企业已经构成营运成本负担。
故有乐观者认为新的劳动三法实施会是工运新时代的到来,但是好像很少人知道Orz
小道消息指出,许多企业人资正在密切注意新法如何运作,正在帮资方设法破解,
破解之道例如透过员工中的资方打手组织
御用工会...
国公营企业中某些较强的工会也正在准备5/1之後要开战,不晓得会河蟹还成功?
以上,会鼓励到某些人愿意当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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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61.208.10
1F:推 amou1030:说实在 台湾政府没那个蛋蛋要求民间企业 03/05 23:08
2F:→ amou1030:强制组工会 譬如公司人数满多少 就要组工会 03/05 23:08
http://tinyurl.com/26nwqcj
法律上一直都是强制入会喔(精神上)
重点还是在劳工自己
3F:推 Iori2010:台湾政府不是有成立"资"委会吗?这就是答案 03/05 23:08
4F:→ bogy1188:裁决委员会会是学者和律师之类组成 无官方包袱 03/05 23:10
5F:推 bigbarbar:故意职务更动刁难让你自动离职的怎麽半? 03/05 23:12
工会法35条第1项1款
对於劳工组织工会、加入工会、参加工会活动或担任工会职务,而拒绝雇用、解雇、
降调、减薪或为其他不利之待遇。
※ 编辑: bogy1188 来自: 1.161.208.10 (03/05 23:17)
6F:推 Isoroku5566:看起来比较好说。 03/05 23:30
新法已经透过概括条款已经算包山包海了
所有想得到的打压工会的举动只要可以举证在裁决上都有胜算
甚至举证也不会是大问题...台湾资方打压的举动粗糙不在话下
看看兴农牛的叶君璋...
※ 编辑: bogy1188 来自: 1.161.208.10 (03/05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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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1.208.10
7F:→ blestadsl:我家是组工会~每部门的主管为代理..开会都关门进行>"< 03/06 11:09
8F:→ blestadsl:例如,台风假是否扣薪 劳资协商...结论就是扣薪 XD.. 03/06 11:10
9F:→ blestadsl:这是工会? 还是只是作作样子 03/06 11:10
10F:推 atzkgb:3q!!推!! 但裁决时间仍然太长,越长劳工越容易被和谐 03/06 17:26
11F:→ atzkgb:德国劳工专庭 听说是一个礼拜内裁决 台湾值得学习 03/06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