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t3701im2001 (fly)
看板Employee
标题 [请教] 请问公司这样是否有违法?
时间Fri Feb 5 11:09:31 2010
板上各位先进好, 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
事情是这样的
最近由於公司业绩不佳, 整个子公司只剩3个人在撑
可能有赔还是怎麽样, 於是总公司有意要与我们做切割,
也就是说我们得自己附自己薪水, 总公司不再支付我们任何开销及费用
原本是领固定薪的,现在变成薪水是看业绩决定
不知道公司是不是因为不想附遣散费才用这样逼我们走?
如果是真的那我们该怎麽办呢?
有什麽方法可以解决目前的窘境吗?
先谢谢各位了!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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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5.194.231
1F:→ by090406:劳基法第十四条第五款 他只要不照之前的契约给你钱 02/05 13:06
2F:→ by090406:就立刻以该条寄存证信函解除契约并请求资遣费 02/05 13:07
3F:推 tsunjikou:同意上面,也许公司还有违反别的法条。 02/06 15:39
4F:→ jt3701im2001:了解了~谢谢楼上两位版大喔~ 02/08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