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183 (腦海中的橡皮擦)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遺產稅
時間Wed Jul 14 00:31:27 2021
家父癌症末期
醫生評定大概剩半年不到的壽命
他目前名下財產
房子三間市值大約6000萬 公司股東股份價值大概也有4000萬
想在他還有意識的的時候先做些事前作業
因為家裡人都對這方面沒什麼概念
請問現在我可以怎麼做 可以避免掉以後可以省略的遺產稅支出呢
再麻煩各位先進幫忙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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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ka: 死亡前兩年的贈與都視為遺產 來不及囉 07/14 00:34
2F:→ cka: 都一億了捨不得花錢問遺產專門的律師? 07/14 00:34
3F:→ cute183: 請問這要問律師還是代書? 哪個會比較清楚呢 07/14 00:35
4F:推 cka: 你可以都問 07/14 00:50
5F:推 taoist9999: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 07/14 11:19
6F:→ taoist9999: I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 07/14 11:19
7F:→ taoist9999: 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 07/14 11:19
8F:→ taoist9999: 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 07/14 11:19
9F:→ taoist9999: 一、被繼承人之配偶。 07/14 11:19
10F:→ taoist9999: 二、被繼承人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千一百 07/14 11:19
11F:→ taoist9999: 四十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 07/14 11:19
12F:→ taoist9999: 三、前款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 07/14 11:19
13F:→ taoist9999: 依上述法律,現在最好不要隨便移轉財產。 07/14 11:22
14F:→ taoist9999: 備妥資料,付費諮詢。 07/14 11:23
15F:推 taoist9999: 又不動產之贈與或遺產價額之認定,依遺產及贈與稅法 07/14 11:37
16F:→ taoist9999: 第10條第3項,為公告土地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而非市 07/14 11:37
17F:→ taoist9999: 價。 07/14 11:37
18F:推 SecretR: 想避免爭產就是預先立遺囑,現在才要做節稅規劃太晚 07/14 16:44
19F:推 nctuuser: 1樓是對的 07/14 17:46
20F:推 jong7: 不動產算遺產價值是用公告現值,會低很多 07/14 18:04
21F:→ jong7: 另外看家母如果財產不多,也可以主張1030-1...請估狗... 07/14 18:05
22F:→ Haoer: 現在開始轉移,然後撐超過兩年再上天堂即可 07/14 19:35
23F:→ abyssa1: 一億遺產沒多少遺產稅 配偶還在的話可以先行使剩餘財產 07/14 22:47
24F:→ abyssa1: 差額分配請求權 很可能記入遺產的部分又更少 07/14 22:47
25F:推 Exc4liboor: 幫父親治療,治療到活超過2年 07/17 16:31
26F:→ superani: 慎防身邊別有目的的人,繼承繼承房子之後不要想著馬上 07/28 16:26
27F:→ superani: 賣掉,會有稅的問題 07/28 16:26
28F:推 cka: 末期大概半年..醫生都這樣判了,很難撐到兩年的\ 07/28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