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eJ (胖虎)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大陸企業所得稅一問
時間Wed Mar 11 14:34:14 2020
請問一下
大陸企業因為是個人名義投資
大陸稅法說企業所得稅合併個人所得稅申報
已完稅的盈餘匯回台灣後
台灣要再繳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此時大陸繳過的企業所得稅可以全額扣抵台灣的個人所得稅嗎?
謝謝幫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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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guey: 中華民國境內外所得合併計算,頂多境外所得依適用稅率計算這 03/11 19:47
2F:→ aguey: 部分是扣抵上限 03/11 19:47
3F:→ JuneJ: 我知道大陸所得算境內,是想問大陸已繳過企業所得稅能扣抵? 03/11 22:33
4F:→ xihon: 要不咨詢國稅局比較快?境外所得如何扣抵個人綜合所得稅? 03/18 17:13
5F:→ xihon: 看WIC版純薪資回台還要公證打印繳稅憑證的。 03/18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