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sen2887 (Mosen)
看板tax
標題[問題] 國稅局這樣是合乎流程嗎?
時間Fri Oct 25 17:24:52 2019
誠如標題所示,
我公司前些日子因為逃漏稅被抓到,
在今年差不多三月多簽了承諾書之後(裁定本+稅要罰XXX萬)
結果就在今天,我又接到國稅局的電話,
承辦專員說,上面的說之前簽的不算,要在弄第二版第三版,給我確認後簽字,
這時我就疑惑了,
所以這個承諾書到底有甚麼用?
假設國稅局覺得收的不夠多,之前簽的就可以撕掉,然後叫我再重簽,
這樣我簽名根本就沒有意義了,因為國稅局說多少就是多少...?
我是不是就要簽到國稅局滿意為止,
這樣我是不是也可以效仿,我就不爽這個裁定,我就不簽,然後走行政救濟,能拖就拖?
希望有高人予以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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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oist9999: 國稅局有在承諾書上蓋章嗎?或國稅局將發公文給你說以 10/25 18:49
2F:→ taoist9999: 該承諾書為準嗎? 10/25 18:49
3F:→ taoist9999: 沒有的話,也僅是繳稅者這邊單方之意思表示而已。 10/25 18:50
4F:推 butcher: 承諾書的概念 = 自白書 = 你承認你漏多少稅 10/25 19:00
5F:→ butcher: 雖然承諾書是國稅局打的 (但他只是簡便作業幫你打) 10/25 19:00
6F:→ butcher: 你承認的 他覺得不夠當然可以不接受 10/25 19:00
7F:→ butcher: 你可以複查、訴願之類的 10/25 19:01
8F:→ butcher: 但行救勝訴率約7%...... 10/25 19:01
9F:推 adey40: 就是承辦人覺得補這些稅就夠了,但是送上去長官覺得不行, 10/26 10:22
10F:→ adey40: 就推翻從來,至於你可能認為承辦人為何不一開始就詢問完 10/26 10:22
11F:→ adey40: 長官們決定金額再跟你們公司補稅?只能說長官們沒看到全 10/26 10:22
12F:→ adey40: 案情況不會輕易表達看法 10/26 10:22
13F:推 fgj: 國稅局長久亂搞,該繳多少就多少,函釋課税變來變去,走救濟 10/27 17:47
14F:→ fgj: 搞死自己,衲保官=自己人,政府濫制度,找到點以刑法129條告 10/27 17:48
15F:→ fgj: "人",長官推給長官在推給長關的長官躲在單位背後作惡 10/27 17:50
16F:推 zivking: 應該是後來有新事證認為應該核課的本稅比較高 10/27 18:05
17F:推 huan0416: 你可以試試不簽承諾書再來看看裁罰倍數會不會一樣 10/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