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nis (傑西)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關於扶養父母其中一位
時間Thu May 30 00:59:54 2019
請教大家
如果假設父親沒有謀生能力(無收入),母親有
我可以將父親申報扶養嗎?
這樣在線上報稅程式裡,母親就需要刪除配偶資料,單獨申報
會違反夫妻需合併申報的規定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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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dfreen: 不會,就刪除配偶資料,視同單身 05/30 07:03
2F:→ weitse111: 媽媽撫養的優先權應該大於你吧0.0 05/30 22:00
3F:→ cdfreen: 這種是特例,不一定要跟配偶一起報 05/30 22:18
4F:→ cdfreen: 無謀生能力的尊親屬本來就可以被子女扶養 05/30 22:19
5F:→ weitse111: *更正一下我想錯了 原本以為夫妻互負撫養義務 05/30 22:55
6F:→ weitse111: 扶養順序以為是配偶>直系卑親屬,但查一下民法1116-1條 05/30 22:56
7F:→ weitse111: 是與直系卑親屬同位階,也就是母親跟子女講好誰報即可 05/30 22:57
8F:推 sakis: 可以扶養父親。母親單獨申報。 06/07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