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sui1007 (不要再功夫熊貓了)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有關於兄弟間買賣房屋的問題
時間Mon Dec 4 16:26:07 2017
請教各位我最近跟弟弟有過戶房屋,想問說贈與稅是如何認定房屋價值,是以買賣契約書
的價格來計算還是以房屋公告現值來算
我舉例來說假設我們簽約870萬,然後貸款610,這樣剩於的金額260萬就是屬於贈與稅範
圍,然後扣除我的免稅額220萬,多的40萬就是要課稅嗎?不知道我這樣子的想法正不正
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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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oist9999: 分兩年就好了。 12/04 18:36
2F:推 forelsket: 想法是錯的 12/05 08:11
3F:→ matsui1007: 請教各位那正確的情況應該是什麼,謝謝 12/05 11:41
4F:→ sorslee: 如果260萬沒有資金流向,則260萬都要算贈與稅。 12/05 12:14
5F:→ sorslee: 想辦法湊個60萬,由弟弟的帳戶,轉到您的帳戶吧。 12/05 12:15
6F:→ matsui1007: 所以只要弟弟有匯款60萬進來就算資金流向了嗎? 12/05 13:02
7F:推 Jeffery71: 260萬是指弟跟銀行貸款610萬,交給兄,是吧? 12/05 14:24
8F:→ Jeffery71: 610萬<-上面更正 12/05 14:24
9F:→ Jeffery71: 餘款260萬,只要約定分期給付,實際上也有按期匯款,不太 12/05 14:25
10F:→ Jeffery71: 會被認為是贈與 12/05 14:26
11F:→ matsui1007: 那如果運用220免稅額度,弟弟只要另外再匯40萬給我是 12/05 14:57
12F:→ matsui1007: 嗎? 12/05 14:57
13F:推 mirage2000: 你先想清楚你們兄弟間到底是要買賣還是要贈與吧.... 12/05 15:15
14F:→ sorslee: 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視同贈與,應課徵贈與稅。但 12/05 16:19
15F:→ sorslee: 如能證明有支付價款,即買賣屬實,且約定的價款查無顯著 12/05 16:20
16F:→ sorslee: 不相當,免課贈與稅。 12/05 16:21
17F:→ sorslee: 建議不要只匯40萬,匯多一點。另外,貸款的部份也要匯款 12/05 16:24
18F:→ sorslee: 這些資料,國稅局都會要求。如果剩餘款項都能有金流最棒 12/05 16:25
19F:→ matsui1007: 像我這間房子有貸款160萬,也可以扣除嗎?弟弟貸款下 12/05 17:29
20F:→ matsui1007: 來的錢會匯至帳戶 12/05 17:29
21F:推 Jeffery71: 贈與稅法5條6款的情形,如果是不動產,用現值去計算。既 12/05 18:55
22F:→ Jeffery71: 然弟會給付610萬,這可能就超過房屋現值了。 12/05 18:56
23F:→ Jeffery71: 就主張是買賣,要留下匯款紀錄,錢勿回流弟。 12/05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