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ueb (Ganz egal)
看板soho
標題[問題] 接國外案
時間Sun Mar 12 04:31:21 2017
大家好!
本人目前任職於德國一家專利事務所
由於家庭因素即將搬回台灣
等我回台灣後,我德國這邊的老闆打算以派案的方式把案子外包給我處理
(但非以聘雇關係進行)
因為事務所報帳的關係, 我老闆似乎希望我在台灣有個固定的營業處所
想請教大家, 這樣的狀況我需要在台灣設立工作室嗎?
以及要報稅的話, 是算國內所得或是國外所得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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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opm: 有稅板 03/12 06:06
2F:推 nooozy: 可以用paypal開invoice 03/12 12:14
3F:→ TERIYAKI: 你可以跟會計師討論比較有利的做法 03/12 20:15
4F:→ Trueb: 好的再來研究看看, 謝謝~:) 03/13 00:55
5F:推 pai2011: 你的德國老闆應該是想要你成為他的台灣代理人或通信人, 04/13 13:47
6F:→ pai2011: 台灣申請德國專利的人滿多的 04/13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