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tkuang (就是那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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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隔著門都聽見呻吟 他偷和少女廁所嘿咻下
時間Tue Oct 20 18:17:19 2020
隔著門都聽見呻吟 他偷和少女廁所嘿咻下場超慘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948859
聯合新聞網2020年10月20日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桃園林姓男子明知女友年僅有12歲,情人節當天帶她到朋友家喝
酒聚會,還拉她到廁所性交,朋友隔著房門都聽見呻吟聲,全案曝光後林坦承一時衝動,但
表示雙方你情我願,少女也有沒有被強迫,法院考量林犯後坦承,已賠償少女20萬元和解,
依妨害性自主判他1年6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2018月2月14日帶少女到朋友家喝酒聊天,一群人從晚上一直喝到凌晨,快
到天亮時林就拉少女一起到廁所發生性行為,由於少女隔夜未歸家人起疑,一問之下她才坦
承交男友還發生關係。
檢方訊時,林男坦承和少女性交,但表示雙方是男女朋友、當下彼此你情我願,沒有違反她
的意願,少女也說自願和林到廁所發生性行為,沒有被強迫等語;現場其他朋友也證稱,又
聽到廁所穿出女子呻吟,大約20分鐘後目睹林、少女一起走出來。
法院審酌,林男和少女為男女朋友關係,當時酒後在同一居室因年輕氣盛、一時衝動,無法
妥善抑制自己情慾,經對方同意下性交觸法,雖已危害少女身心、人格發展,但畢竟和利用
未滿14歲女子不解性交意義而將其作為滿足私慾的客體行為不同。
法院認為,林男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為法定刑罪輕本刑3年,考量林情狀認為有情輕法重
、客觀上足引起同情,加上他犯後坦承不諱,並在審理期間和對方和解賠償20萬元,可見已
有盡力彌補自身造成損害,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林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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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harden5566: 12....? 10/20 18:27
2F:→ EEERRIICC: 12歲,懂玩 10/20 18:31
3F:→ foolb: 賺 10/20 18:32
4F:推 peterlee97: 12歲就可以晚上出門混到凌晨還會呻吟了... 10/20 19:17
5F:推 hedgehogs: 這些新聞看多了以為十二歲很好約 10/20 19:33
6F:推 b18902040: 嘿嘿還是坐牢一年半,一炮要20萬加一年半,有點貴,下 10/20 19:39
7F:→ b18902040: 次老二又硬的時候就會多想想了 10/20 19:39
8F:→ a1983a: 會呻吟就不是第一次了,懂玩 10/20 20:02
9F:推 goheihaley: 剛剛看到原來禁止和未滿14歲的會有罪 是因為年紀小不 10/20 21:24
10F:→ goheihaley: 明瞭性交意義? 那我只能說年齡應該下修了 10/20 21:24
11F:噓 CloserJ: 12歲就這麼能幹了 不簡單 10/21 02:21
12F:推 wwf1310: 1年半…3年還2年內無刑期吧... 10/21 03:04
13F:→ wwf1310: 易科罰金550天 1天1千 55萬+20萬=75萬 10/21 03:06
14F:→ hedgehogs: 同意,至少下修到六歲 10/21 03:13
16F:推 arbee: 6月以下才易科喔 2年以下是可以緩刑 看法官給不給 10/21 08:49
17F:推 chulen: 客觀足以引起同情? 同情個屁 10/21 09:51
18F:推 yeeouo: 家長去哪了 我高中放學去打個兩小 爸媽跑去網咖抓人 害我 10/21 23:17
19F:→ yeeouo: 只能唸書 現在的家長都沒在管嗎 10/21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