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rmaid701 (A little happiness)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要簽約了才發現遇到了二房東
時間Thu Oct 8 01:20:36 2020
近期找到了合適的出租套房
在看房時對方表示為屋主的代理人
(對方在591上有好幾個租屋物件,都蠻快就租出去了)
已轉帳付了一個月租金作為訂金
且即將要簽約
但在審視合約的時候發現了一些問題
想問問大家是否合理
1.合約上的出租人為<xxxx租屋管理人>, 並非為對方姓名
2.立契約書人中的出租人僅寫<xxxx租屋管理人>,
並未列上對方姓名/統一編號(身分證明文件編號)/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經要求後對方表示可以補在合約上
3.對方有提供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之照片, 上面有所有權人姓名,
但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權狀字號被塗蓋掉
4.對方表示因個資關係無法提供屋主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5.請對方提供屋主的代理授權書, 但對方提供的是他與屋主的”房屋租賃契約書”,
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遇到了二房東!!!
有種被欺騙的感覺…
->但租賃契約上確實有寫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將房屋轉租,期限到五年之後
6.合約上有特別註明不可辦理公證
我想問的是
是否該繼續簽約呢?
如果要簽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如果不簽約的話, 可要求拿回當初付的訂金嗎?
麻煩大家解惑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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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rmaid701 (114.36.135.104 臺灣), 10/08/2020 01:29:49
1F:推 lawer1314: 有同意轉租的話沒什麼問題。倒是不可以公證入契約這點 10/08 01:52
2F:→ lawer1314: ,很有可能是想逃漏稅,若你有要報租金費用或是申請補 10/08 01:52
3F:→ lawer1314: 助等可能要先探探口風。 10/08 01:52
4F:→ F93935: 現在不都一堆共生公寓嗎?轉租屋哪裡有問題,你跟政府租 10/08 09:58
5F:→ F93935: 公宅也是委託租屋公司 10/08 09:58
6F:→ F93935: 以後會越來越多這種模式,包租代管 越來越多而已 10/08 09:58
7F:推 kyoe: 會擔心就換找另一間,二房東有好人也有壞人,很難幫你決定 10/08 13:53
8F:推 skygift: 定金原則上是不能退的,因為已經是雙方合意的契約行為, 10/08 15:13
9F:→ skygift: 但是為了保護像你這樣看了契約才後悔的房客,租賃定型化 10/08 15:13
10F:→ skygift: 契約應記載事項跟不應記載事項是比照消保法明定有審閱期 10/08 15:13
11F:→ skygift: 間至少三天,如果不租還是可以退,不過房東預先收定金也 10/08 15:13
12F:→ skygift: 是有承擔額外責任的,要考量這點 10/08 15:13
13F:推 spmark: 你可以要求現場核對身分證和權狀,身分證是不是一樣 10/08 21:00
14F:→ spmark: 二房東沒啥問題,唯一問題就是你要不要租比他久 10/08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