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ddyissad (了不起 負責)
看板rent-exp
標題[其他] 租房後仲介不給屋主電話
時間Sat Oct 3 10:38:23 2020
如題
最近家人在台南市租了一間透天準備開一間早餐店,
一開始也跟房仲談好了,
出租之後馬上給屋主的聯絡方式,也公證簽了約。
然而這幾天,房仲打電話來說屋主打算賣給別人了,要我想好一個金額當作賠償金,我
們仔細估算之後,因為裝潢到一半金額自然也不低。
告訴了房仲我們所接受的金額之後。
房仲立馬拒絕了。
我想它可能是想說幾十萬就能打發我們。
我想那就沒關係,就繼續做開店的準備讓合約走下去。
但是,後續我們跟房仲要屋主的聯絡方式,房仲卻再三推託,甚至傳一個看似可疑的屋
主line截圖給我們說:「屋主不給電話或line」。
請問房仲在簽約後不給屋主的聯絡方式而另有打算是可以的嗎。
ps.屋主是住在英國,所以委託房仲處理(但房仲好像不太老實)。
謝謝
小弟第一次在租屋版發文
如有冒犯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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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50.161.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ent-exp/M.1601692705.A.54C.html
1F:→ mimily0504: 你跟誰簽約?10/03 10:46
※ 編輯: teddyissad (110.50.161.215 臺灣), 10/03/2020 10:49:24
2F:→ teddyissad: 跟房仲簽的,因為屋主不在台灣 10/03 10:50
3F:→ mimily0504: 那就不要管屋主,屋主可以賣房,但租賃契約房仲是出 10/03 11:11
4F:→ mimily0504: 租人,那房仲就是房東,除非他是代理人。 解約看契約 10/03 11:11
5F:→ mimily0504: 。 10/03 11:11
6F:→ mimily0504: 早餐店契約是商用的,租賃管理條例,和住宅定型化契 10/03 11:12
7F:→ mimily0504: 約都不適用。 10/03 11:12
8F:→ transiency: 找律師 10/03 13:17
9F:→ teddyissad: 所以是沒有任何手段可以跟屋主聯絡嗎 10/03 14:50
10F:→ teddyissad: 謝謝 10/03 14:50
11F:推 pp777: 如果你們簽的約成立,房仲想必也有房東的授權書,你們也打 10/03 16:22
12F:→ pp777: 算繼續承租營業,就不用拘泥於房東的聯絡方式房東不想出面 10/03 16:22
13F:→ pp777: 就是怕麻煩也不想被你抬價,就寄個存證信涵正本房東副本房 10/03 16:22
14F:→ pp777: 仲,告訴想法,走完合約。 10/03 16:22
15F:→ hodinup1: 連房東電話他都沒有了,寄存證信函正本給房東? 寄到 10/03 16:25
16F:→ hodinup1: 哪? 10/03 16:25
17F:推 pp777: 仔細看了,原來都有公證了,那一定有授權書了,就安心走完 10/03 16:29
18F:→ pp777: 合約吧 10/03 16:29
19F:→ pp777: 有公證,,房東的戶籍地址身份證字號都有了,何愁寄不到,寄 10/03 16:34
20F:→ pp777: 存證信涵的用意是告知房東而已,而不是什麼反制的手段,將 10/03 16:34
21F:→ pp777: 來有爭議時保護自身 10/03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