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ha1229 (金蛋就好)
看板rent-exp
標題[合約] 請問契約不成立預先收的仲介費是否可以
時間Mon Dec 30 13:45:31 2019
各位好,是這樣的,我妹最近租屋,不知道哪根筋不對,看完仲介費就丟給房仲,還沒
簽約也沒付押金給房東,事後覺得這間屋子不好,收費不合理,就不想租,房仲主張仲
介費不可退,但我查詢相關法規,民法568條規定:
「居間人,以契約因其報告或媒介而成立者為限,得請求報酬。」
以此看來,契約不成立也沒有付押金,是否房仲先收取費用並不合理?請問各位這樣能
拿回來嗎?
往深一點問,是否構成詐欺?
先謝謝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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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ghjkl2222424: 有定金收據嗎或是斡旋書 12/30 13:51
2F:→ yaha1229: 她說有簽一張不知道什麼,我有請她拍給我看,到時候我 12/30 14:04
3F:→ yaha1229: 再上傳,謝謝你 12/30 14:04
4F:推 pesoft: 你也可以請對方開發票,不是收據而是發票,有因此討回來過 12/30 15:49
5F:→ jackeylaw: 有的會凹說那是訂金不是仲介費 12/30 19:22
6F:→ mimily0504: 定金或斡旋金吧,你妹是自己付錢給人家,自己改變主 12/30 20:36
7F:→ mimily0504: 意想退錢,不要想退錢,就想些沾不上邊的罪名(詐欺) 12/30 20:36
8F:→ mimily0504: 冠到別人頭上,好像自己三心二意都不用為自己的決定 12/30 20:36
9F:→ mimily0504: 負責似的。 12/30 20:36
10F:→ yaha1229: 樓上不了解情形胡亂開砲我就不計較了,至於我妹的事情 12/31 10:16
11F:→ yaha1229: 我們處理完了,謝謝大家 12/31 10:16
12F:→ mimily0504: 先把你妹的筋接回去吧, 不要哪天筋又不見了 12/31 10:26
13F:推 spmark: 妳妹簽的那張貼上來看看阿.... 12/31 15:14
14F:→ spmark: 本來想等你上傳後再回應的 XD 12/31 15:15
15F:→ spmark: 你妹看完房子就把仲介費丟給房仲 12/31 15:16
16F:→ spmark: 請問他有沒有口頭說要租? 12/31 15:16
17F:→ spmark: 不然幹嘛把仲介費丟出去? 12/31 15:16
18F:→ spmark: 我很好奇你幹嘛強調"還沒簽約也還沒付押金給房東" 12/31 15:16
19F:→ spmark: 這不重要不是嗎 XD 12/31 15:17
20F:→ spmark: 而且後面還補了一句"收費不合理,就不想租"表示原本要租? 12/31 15:18
21F:推 spmark: 反正就把那張貼上來看看吧 12/31 15:26
22F:→ spmark: 如果只是單純看房子就先給仲介費,沒成交是可以拿回來的 12/31 15:26
23F:→ spmark: 但如果曾經有過承諾,就,不用想了 12/31 15:26
24F:→ spmark: 如果是曾經承諾要租、給了仲介費、再反悔不租的話 12/31 15:27
25F:→ spmark: 那麼是房客對屋主違約,另外處理,與仲介無關了 12/31 15:27
26F:推 p98341014: 詐欺罪,必須是一方為積極的詐欺行為,而使他方為錯誤 01/17 15:48
27F:→ p98341014: 的認知,進而為財產的處分行為。從你描述的情形,好像 01/17 15:48
28F:→ p98341014: 是表妹事後不滿意,主觀上改變心意。這無法構成詐欺罪 01/17 15:48
29F:→ p98341014: 的提告。 01/17 1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