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marriage
標題[公告] 違規發言判決
時間Fri Jun 23 07:11:48 2017
1.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求助] 為了家事吵架 求溝通方式
時間 Tue Jun 6 21:01:11 2017
1-5
無自身婚姻實例或明確建議,
opm
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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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心情] 跟婆婆連做表面都沒有意願了…
時間 Thu Jun 15 08:30:31 2017
1-5
無自身婚姻實例或明確建議,
kevinjl
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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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作者 elaphis ()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心情] 跟婆婆連做表面都沒有意願了…
時間 Thu Jun 15 23:32:37 2017
1-5
回覆他人文章於看板上但無自身婚姻實例或給予明確建議,
elaphis
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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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作者 wacomnow (無憂)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心情] 跟婆婆連做表面都沒有意願了…
時間 Fri Jun 16 16:48:17 2017
1-5
回覆他人文章於看板上但無自身婚姻實例或給予明確建議,
wacomnow
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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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作者 Historia (歷史本文)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心情] 跟婆婆連做表面都沒有意願了…
時間 Sat Jun 17 18:34:18 2017
1-5
回覆他人文章於看板上但無自身婚姻實例或給予明確建議,
Historia
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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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作者 SQNY5566 (SONY5566)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心情] 跟姐妹聚餐就家庭革命了
時間 Sat Jun 17 23:44:07 2017
1-5
全篇文章僅是原文重點整理,
無自身婚姻實例或給予明確建議,
SQNY5566
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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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作者 JGJG0 (千惠) 看板 marriage
標題 [求助] 產後規劃
時間 Mon Jun 19 22:37:47 2017
1-4
綜觀全文雖是探討男女雙方結婚並生小孩後之生涯規劃,
但看不出是否為自身實例或自身受影響之情事,裁定違規。
JGJG0
水桶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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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代Po] 不同視角的價值觀
時間 Sun Jun 18 23:13:44 2017
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代Po] 不同視角的價值觀
時間 Mon Jun 19 00:03:16 2017
1-5
回覆他人文章於看板上但無自身婚姻實例或給予明確建議,
採一罪一罰原則,
shamanlin
合併水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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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作者 itsadream ()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代Po] 不同視角的價值觀
時間 Sun Jun 18 23:55:26 2017
作者 itsadream () 看板 marriage
標題 Re: [代Po] 不同視角的價值觀
時間 Mon Jun 19 00:08:29 2017
1-5
回覆他人文章於看板上但無自身婚姻實例或給予明確建議,
採一罪一罰原則,
itsadream
水桶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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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F:→ unknowid: 小三轉正,zeena雖然一直辯解他沒有指誰但是在跟我對話 06/17 13:48
3F:→ unknowid: 時卻一直直指我緊張,如果不是指我就不需要用挑釁的方06/17 13:48
4F:→ unknowid: 式直指我緊張,對話過程到了後段直接稱我為三嬸(小三),06/17 13:48
5F:→ unknowid: 前後文對照他所說的小三轉正明顯是指我,因他不只一次這06/17 13:48
6F:→ unknowid: 樣說(之前在置底也說過一次)實屬妨礙名譽,已為違法情06/17 13:48
7F:→ unknowid: 事,再者,我在ptt的任何發言皆無小三轉正之情事,他又06/17 13:48
8F:→ unknowid: 大言不慚說的證據確鑿一般,已有肉搜他人之實,請版主判06/17 13:48
9F:→ unknowid: 決。06/17 13:48
1)
檢視被檢舉推噓文,
其言論僅能判定為被檢舉人之臆測、猜測、推測等等,
臆測之內容是否真實由發言者自己負責,
板主僅能就其言論是否有侮辱、歧視性字眼、明顯貶抑詞語來裁定有無違反板規,
而此則檢舉未達板規16-1與板規17之標準,
故裁定此檢舉無違規。
2)
使用者公開張貼之內容由使用者自負責任,
若覺得自身有受到誹謗、公然侮辱等妨礙名譽之情事,
請自行就公開資訊自行蒐證後決定是否提起法律訴訟。
11F:→ unknowid: ,意指我是小三扶正,屬誣衊我人格與名聲,且已妨礙我名06/17 16:31
12F:→ unknowid: 譽,實屬違法。06/17 16:31
14F:→ unknowid: ,證明他是在說我,此為無中生有。06/17 16:38
裁定同上,未有侮辱、歧視性字眼、明顯貶抑詞語,裁定無違反板規;
若覺遭妨礙名譽,請自行蒐證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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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站內信檢舉
- 被檢舉人ID: unknowid、emily0953
- 文章代碼(AID):
#1PEkeaxT
- 違反板規編號: 20-2
- 違規行為描述:檢舉 unknowid、emily0953 推噓文張貼或鼓吹嚴重違法行為
(誘導,教唆、刻意激怒網友公佈第三人資訊)
檢視被檢舉人言論與其前後文,
並未達嚴重違法行為標準,
裁定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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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站內信檢舉
- 被檢舉人ID: unknowid
- 文章代碼(AID):
#1PEkeaxT
- 違反板規編號:
- 違規行為描述:公然侮辱
檢視被檢舉人言論與前後文,並未達板規16-1標準;
同此篇公告第10項,
使用者公開張貼之內容由使用者自負責任,
若覺遭妨礙名譽,
請自行就公開資訊自行蒐證後決定是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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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未達標準
裁定無違規。
文章算是有婚姻點,要打離婚官司也算有實質互動,
裁定無違規。
19F:→ duoduo554553: 婆婆罵都是教人罵回去甚至不惜離婚耶廠廠--->地圖03/18 14:02
20F:→ duoduo554553: 砲跟針對特定族群03/18 14:02
無明顯貶抑或侮辱性詞語,僅是描述自己觀察到的狀況,
裁定未達標準。
22F:→ kone514: 刪改下方推噓文06/19 23:28
被檢舉人已回覆原推噓文。
24F:→ kone514: 舉刪推文,保重>>>很明顯此人在指我因為只有我在檢舉區06/20 23:23
25F:→ kone514: 檢舉刪推文,那請麻煩這位拿出證據證明我是他口中數字神06/20 23:23
26F:→ kone514: 人粉絲的證據不然是很明顯的16-1對特定的我挑釁,我並沒06/20 23:23
27F:→ kone514: 有崇拜誰更不是誰的粉絲誰有理就支持誰而已。 06/20 23:23
未有明顯貶抑或侮辱性詞語,
裁定未達標準。
--
浮世夢中夢,布衣材不材,彈鋏狂歌莫浪猜。
埋,愚賢何用哉?
青山在,月明歸去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66.16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marriage/M.1498173120.A.E78.html
28F:推 unknowid: 版主,我有一事不明,請問我有公開張貼什麼資訊需要自 06/23 08:44
29F:→ unknowid: 行負責的? 06/23 08:44
30F:→ ASH2012: 版主是指對方說什麼責任自負,你不爽可以吉下去吧?(當 06/23 08:48
31F:→ ASH2012: 然你也是、大家都是) 06/23 08:48
32F:→ skyjazz: 那段話不是指你有張貼什麼資訊,而是指任何人在ptt這個 06/23 08:53
33F:→ skyjazz: 平台上公開發表的文章、推噓文都需由發表的人自行負責 06/23 08:53
34F:推 unknowid: 謝謝 06/23 08:55
35F:推 nckuwei: 再公正判決 爭議雙方都會有意見覺得自己沒錯 版主辛苦了~ 06/23 10:03
36F:推 melody22: 辛苦版主 06/23 10:17
37F:推 isaacc: 版主辛苦啦,不過罵人小三竟然沒違反版規?這是法院認證 06/23 20:57
38F:→ isaacc: 的毀謗耶? 06/23 20:57
39F:推 isaacc: 這樣無任何限度的言論自由,是版規的精神嗎? 06/23 20:59
40F:→ Zeena: 小元爸,我只能跟你說當今天沒有很清楚明確的指出是誰,光 06/23 21:31
41F:→ Zeena: 憑臆測或是認為別人在影射,都很難成立。 06/23 21:31
42F:→ Zeena: 但是,當有人很清楚的指出看過誰,攻擊對方職業,這就真的 06/23 21:33
43F:→ Zeena: 觸法了! 06/23 21:33
44F:→ Zeena: 可以真的跑一趟地檢署、警局諮詢。 06/23 21:34
45F:推 rainbowpo: z嬸,那你快去喔 06/23 23:07
46F:推 unknowid: 禿嬸,你放心,我要告你我絕對有十足的把握。 06/24 00:25
47F:→ unknowid: 而且正好跟你說的相反,影射足以讓人知道你在說誰已經是 06/24 00:26
48F:→ unknowid: 判決成立的要件,況且你還明指呢~ 06/24 00:26
49F:→ Zeena: 噴精太太,我實在不想跟妳吵,我們就各自備妥資料吧!交由 06/24 00:32
50F:→ Zeena: 法官判斷了! 06/24 00:32
51F:推 isaacc: 有沒有罵人小三,或許大家各有判斷心證。但是版主認定本板 06/24 00:35
52F:→ isaacc: 罵人小三屬於言論自由而沒有違反版規,這就很有討論的空 06/24 00:35
53F:→ isaacc: 間啦。本站的站規就是不違背或抵觸法令,版規也要受站規節 06/24 00:35
54F:→ isaacc: 制,這是我關心的部分 06/24 00:35
55F:推 unknowid: 沒問題,就看是誹謗厲害還是你自以為你檯面上的資訊厲害 06/24 00:35
56F:→ unknowid: 嚕~ 06/24 00:35
57F:→ isaacc: ………禿嬸仿佛也不是甚麼好話啊………別在公告文吵架好 06/24 00:36
58F:→ isaacc: 嗎? 06/24 00:36
59F:推 nckuwei: 又罵來罵去了...難道大家和和氣氣發文討論有這麼難嗎? 06/24 00:44
60F:→ nckuwei: 還要告來告去? 司法資源光處理這個就不知道浪費掉多少了 06/24 00:46
61F:→ Zeena: 我也不想,但就是有人情緒又來了,罵人真的不能連結到真實 06/24 00:47
62F:→ Zeena: 身分,會很麻煩的.... 06/24 00:47
63F:推 unknowid: 不用多說什麼,法院見真章,喜歡亂說話的就是該得到教訓 06/24 00:49
64F:→ unknowid: 。 06/24 00:49
65F:→ Zeena: 唉,你哦! 06/24 00:50
66F:推 SKILOVEYOU: 版規應該入桶幾次就永桶 06/24 10:12
67F:推 Agneta: 幾個人有仇每次都要吵== 要告請快告== 06/24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