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admanjia (路人甲)
看板biker
標題Re: [閒聊] 悲報,交通部正式發函安全帽外掛設備逾5m
時間Sat Aug 21 13:49:44 2021
用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裡面的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來裁罰明明有戴安全帽, 卻在帽子上加裝3C產品
是意圖讓公務員登載不實嗎?
中華民國刑法第 213 條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
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到行政訴訟的時候看法官怎麼判阿, 滿好奇的
我安全帽上還裝了前後兩隻呢 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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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噓 Syffence: 道交條例 88條 已經說明規定是什麼了 帽體不得變更 08/21 14:38
2F:→ roadmanjia: 帽體變更是指你用螺絲的方式去固定外掛體 08/21 14:41
3F:→ Syffence: 那就看交通部定義的變更 法官要不要接受了 08/21 14:42
4F:→ roadmanjia: 帽體變更是對帽子的結構做永久的改變,例如切割挖洞等 08/21 14:55
5F:→ saTUnotSATO: 變更是指用釘子或螺絲鎖入安全帽體內做永久性破壞 08/21 14:56
6F:→ roadmanjia: 會影響或破壞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訂定的安全標準 08/21 14:56
7F:→ saTUnotSATO: 在帽體外用個雙面膠或魔鬼氈放個行車紀錄器是變更了 08/21 14:56
8F:→ saTUnotSATO: 三小帽體? 08/21 14:56
9F:推 oasis172: 用魔鬼氈不算變更吧 變更是指改變 我用魔鬼顫附加在帽 08/21 16:24
10F:→ oasis172: 上並沒有改變安全帽當初拿到認證時的樣子 08/21 16:24
11F:→ roadmanjia: 你只要不動到結構的部分都不算阿 08/21 16:26
12F:推 AntiCompete: 不敢改7-1只好從行車記錄器下手了 08/21 16:32
13F:噓 kevin20541: 這篇太騙文章數了吧 你知道"未規定戴安全帽者"的內容 08/21 17:18
14F:→ kevin20541: 不是單純說有戴安全帽或沒戴安全帽嗎? 是在說你有沒 08/21 17:20
15F:→ kevin20541: 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戴好」安全帽 08/21 17:21
16F:→ roadmanjia: 你要不要去問警察啊? 我是問了才來PO耶 08/21 17:21
17F:→ kevin20541: 那篇函文有爭議先不說 但跟公務員登載不實有啥關係 08/21 17:22
18F:→ roadmanjia: 你要不要去PTTWEB查一下我過去的PO文?一堆我都刪了 08/21 17:23
19F:→ roadmanjia: 我還要騙啥文章數? 08/21 17:23
20F:推 dvdr2001: 只能改成掛胸口那種吧 08/21 17:49
21F:→ roadmanjia: dvd不用認真啦 警察都沒那麼認真XD 08/21 17:57
22F:推 mars0803: 穿衣服算整形的概念 08/21 19:22
23F:→ GTR12534: 道交 88?刪掉了欸 08/21 21:12
24F:噓 cpks: 問警察?笑了。體系中法學素養最差的就是警察,怎麼有法律 08/23 22:49
25F:→ cpks: 問題會想問他們? 08/23 22:49